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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廉政“领袖”缘何成了“鸡鸣狗盗”之徒?

已有 1748 次阅读2011-4-25 21:29 |个人分类:热点聚焦|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国企廉政“领袖”缘何成了“鸡鸣狗盗”之徒?_图1-1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人说:“钱乃身外之物”,有人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钱”是什么?佛陀说:“黄金呼?毒蛇也!”古代繁体字的“钱”是黄金的“金”字旁加两把“戈”,“钱”就是两个持“戈”的士兵守着金库,靠戈来对付不法歹徒。“钱”能制造人间悲喜剧,“钱”可以让人升天堂,“钱”可以使人堕地狱。陈毅元帅说得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425日,据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市西城检察院日前首次对外披露了贪贿私分国有资产千万元孟繁程案侦破背后的故事,为国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最终将贪官绳之以法。国企廉政“领袖” 咋走在了腐败最前沿?

    孟繁程,曾是一个区属国有企业管理者,执掌着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的“帅印”。他对金钱的“胃口”巨大,把国企和国企职工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视国家财产为囊中之物,在20026月至200510月间,他和他的班子成员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上千万元人民币。

  从一名普通干部向企业领导角色的转变,发生在他42岁那年。这一年,他调任北京市红义物业公司副经理,其后,又担任总经理的职务,成为红义公司的一把手。

  作为一位区属企业的一把手,孟繁程每年都会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廉洁问题,在档案室里可以看到孟繁程上任以来历年所做的关于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报告。所以,对于北京市宣武区的干部来说,这个管辖着广安门外凉水河以西,马连道茶叶一条街以东地区,有着上千家商户和上万户居民的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再熟悉不过的就是他“走在反腐倡廉的最前沿”。

    经过侦查,侦查人员了解到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虽为国有企业,但在管理上却是“一言堂”。红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受贿,这只是冰山一角。多年来,由于上级单位疏于管理和监督,该单位已成为孟繁程一人的天下。一个小小的物业公司竟然从2000年开始,从事了3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活动。这些开发项目,在孟繁程的直接操控下,另立北京大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部和广外住宅合作社第二开发部,独立开设银行账户,财务账目由其一人独自掌控,甚至其他班子成员亦无人知晓。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已成为孟繁程的“独立王国”。

    2001年以来,孟繁程指使红义公司物业部李某、闫某、马某、卢某等人,多次截留物业管辖范围内单位、居民缴纳的房屋租金和受委托为北京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市供电局代收的水费、电费。犯罪嫌疑人孙秀兰将截留的300余万存于帐外。在这些人的密谋下,有50多万元以单位的名义被集体私分;有10多万元以给班子成员补贴的名义被贪污;有数十万元被这些蛀虫挥霍。

  讽刺的是,20051110日,孟繁程被检察院立案侦查。经查,在20026月至200510月间,孟繁程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在主管工程项目的过程中,采取多支出工程款、支付咨询费、虚假投资等各种手段,贪污公款人民币总额达900万元;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0万元;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私分国有资产59.18万元。

  200710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孟繁程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纵观各种腐败的发生,都与对权力监督不够甚至缺失有关,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外部监督无法到位,民主监督无力无效,以致腐败分子大行其道。一方面,抱团腐败风险相比个人腐败要小很多,大家都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普遍性的监督官员制度,官员隐性收入不明,监督也越发凸显着其他监督的缺位或不力,这个时候谈内部监督机制,似乎纸上谈兵。

这些国企官员腐败行为都是打着集体的幌子,以解决职工困难、改善职工福利条件为名进行骗取上级钱财物,甚至廉价或无偿出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源大量流失,实际上是侵占了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侵吞人民群众利益,为小团体谋私利,集体腐败就开始兴风作浪。

人民群众对国有企业“抱团腐败”深恶痛绝,腐败是对党的执政地位的致命威胁。而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人民监督则是治理腐败的有力武器,巩固执政地位需要民主监督,从制度上筑起一道防范腐败的“防火墙”,规范财务制度,实行透明管理,堵塞漏洞风险。

实践证明,哪里的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得好,哪里的腐败现象就比较少。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只有紧紧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配合监督部门,打击腐败分子,增强监督合力,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水平。

实践也告诉我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各级干部的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仅靠专门机关监督干部廉政情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依靠人民群众和媒体的广泛监督。充分广大人民群众“话语权”,监督的前提是知情,知情的基础是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因此,要想反腐败取得胜利,必须对用人制度做彻底的改革,只有正本清源,让清官占领重要、关键阵地,那么贪官腐败就无立锥之地,监督令腐败分子不寒而栗,透明度高,揭露是非曲直,有利于激浊扬清。“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是毛泽东在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时提出的民主监督治理腐败的道路,却给了我们深刻的启迪。(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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