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田一枫的博客 //www.sinovision.net/?1526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东方欲晓 莫道君行早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中国怎样做大国之:“以大事小”要有度

已有 2783 次阅读2011-11-2 10:46 |个人分类:理论探索|系统分类:军事分享到微信

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中,历来强调“以大事小”,主张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相互尊重,这也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核心所在。

然而,“以大事小”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是凡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问题,无论对方是大国还是小国,中国都必须站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敢于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在形势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要勇于使用军事手段。

多年来,中国对于大国间关系,可以说是以平常心来对待,也没有什么“思想负担”。尤其是在面临西方大国包围、遏制甚至战争恫吓的形势下,中国从来就没有低过头,做出了一个独立自主的大国所应该做的事情。但对于小国特别是周边小国,中国则表现的非常谨慎,总担心被对方划到“列强”一边,怕被别人说是“以大欺小”,因而在遇到磨擦和麻烦时,往往显得瞻前顾后,缩手缩脚。

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可谓是大国与小国关系的典范,也是“以大事小”理念的成功之处。没有中国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东盟”不可能成就今天的事业,也很难在地区内发挥主导作用。然而,由于片面强调“以大事小”,中国对于和“东盟”存在的矛盾,也有刻意淡化和回避之嫌。如对“东盟”曲意逢迎美国和在南海争端问题上的暧昧态度,中国心有不快,但从未就此表明自己的立场,迁就之情难以取代政治上的烦恼,这显然不是大国应有之为。

在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提出以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的基本方针,以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治主张,原则立场没有错,动机也是好的,充分表现出“以大事小”的诚意和善意。但这些年来,中国最缺乏的是“以我为主”解决争端的决心和勇气,把是否“搁置”争议的主动权完全交给了对方,在“共同开发”问题上则是消极等待,以致造成对方放手独自开发。更有甚者,中国长期没有采取有效的维权行动,南海成为海空军谨慎进入的“是非区”,这就严重助长了南海周边国家无视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气焰,形成了小国欺侮大国的不正常局面。

“以大事小”并不意味着“以大惧小”,更不能容忍“以小欺大”,这虽然是国际关系中罕见的现象,但也决非是正常现象。过去我们说小国能够打败大国,弱国能够打败强国,那是以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为前提的,是小国在面对大国欺侮甚或侵略的形势下,在政治、军事上的反抗行为。但就正常的国际关系而言,大国虽以平等态度对待小国,但却因一味的忍耐和退让,导致小国在与大国的争端中得寸进尺,肆意损害大国的利益,这就决无任何正义和道义可言,这样的“以大事小”也就丧失了大国的原则立场,即便是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大国,也不可能独自吞下主权被侵害、资源被掠夺的苦果。

在“以大事小”的问题上,如果失去限度,处理不当,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一是国家尊严将会受到严重亵渎,别说是其它大国,就是众多小国也会看不起你,正如毛泽东曾经引用过的一句老话: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们不当恶人,但也决不能做这样的“善人”;二是国家利益将会受到严重损害,这不仅关系到国家主权和政治利益,而且也关系到重大经济利益,南海的情况足以证明这一点;三是民心士气将会受到极大影响,这里和“民族主义情绪”扯不上关系,而是民众基本的爱国之心、护国之志将倍受压抑,并对决策者产生动摇和怀疑。正因如此,对没有限度的“以大事小”,必须充分认识到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决不能有丝毫的掉以轻心。

笔者以为,中国坚持“以大事小”,应当讲两句话:第一是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中国决不做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事情,中国与小国发生的矛盾和争端,要以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第二是中国决不允许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受到威胁和侵害,也决不容忍小国肆无忌惮的挑战中国的地位和尊严,中国有权力采取包括政治、外交、经济、军事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归根结底,中国“以大事小”要有度,中国在国际上也不会自寻其辱。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光头 2011-11-18 11:06
只要拼命不停的携款外逃,就能证明是大国的形象,国际地位也就越来越高!
回复 信我得永生 2011-11-3 18:54
说易行难啊!
回复 zhangfeng 2011-11-3 00:02
恩 说的有道理111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