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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曾参闻诸夫子【19.18、17】

已有 521 次阅读2020-2-2 12:11 |系统分类:文学| 分享到微信

9.40曾参闻诸夫子19.1817

 

新编《论语》详解•九 余论

侯工 编著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19.18》)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19.17》)

 

杨伯峻:

曾子说:“我听老师说过:孟庄子的孝,别的都容易做到;而留用他父亲的僚属,保持他父亲的政治设施,是难以做到的。”

曾子说:“我听老师说过,平常时候,人不可能来自动地充分发挥感情,[如果有,]一定在父母死亡的时候罢!”

 

钱穆:

曾子说:我听先生说过:孟庄子之孝,其他还是可能的,只有没有改换了他父亲所用之人及所行之政,是难能的。’”

曾子说:我在先生处听过:人没有能自己竭尽其情的,只有遇到父母之丧吧!’”

 

详解:

 

3.5《循为孝》里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1.11》)——无论父母在世还是去世,都要考察子女的志向和行为。如果子女长时间都能遵循父母所行的正道,那么称他们为孝是合适的。孔子说完后,跟着举了孟庄子之孝”作例子,曾参记下来,于是就有了本章第一段。

 

本章第二段,是通过曾参转述孔子关于子女居丧时对亲人真挚感情的流露。

 

吾闻诸夫子

 

——吾:指曾参自己。诸:之于的合称。夫子:老师,指孔子。

 

孟庄子之孝也,其可能也

 

——孟庄子鲁国大夫孟孙速。孝:孝道,孝道,是关于关爱父母长辈、尊老敬老的一种文化传统。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是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关爱、赡养老人,为父母长辈养老送终等等。他:他的事。可能:可能做到

 

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其:他,指孟庄子不改:不改变。父之臣:父亲的旧臣。父之政:父亲的旧政。难能:难以做到。

 

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未有:没有。自致尽情抒发自己情感。必:一定。亲丧为亲人居丧

 

本章记述了曾参转述孔子的两句话——曾参闻诸夫子,表达了曾参专注孔子的教导以及孔子重视孝道的观念。

 

译文:

 

说:我从老师那里听说过:孟庄子的孝道,其他地方别人可能做到,他不改变父亲的旧臣和父亲的旧政,这一点别人是难以能做到的。

 

说:“我从老师那里听说过:人没有尽情抒发自己情感的时候,如果有,那一定是在为亲人居丧的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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