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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 vs 包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前的几桩公案 (一)

热度 1已有 4868 次阅读2014-9-26 15:20 |个人分类:原創|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王岐山, 反腐, 依法治国, 纪检, 打老虎 分享到微信

王岐山 vs 包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前的几桩公案 (一)_图1-1


依法治国,这是中共中央既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也是中共党史上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举世瞩目。有一些人士认为这是反腐从治标到治本的转折点。总之,一谈到“依法治国”就不可避免的跟反腐联系起来。这可能是个误解,因为“依法治国”不是只为反腐而设计的手段。将要召开的中央全会也许会落实一些有关反腐的制度性、法律性的具体措施,但反腐不大可能成为最主要的核心论题。“依法治国”应该是要具体提出如何解决立法与执法的程序问题,也就是最根本的司法独立性的大问题。要解决这个根本问题,就得解决立法与执法机构的地位问题,也就是人大与法院的地位问题。当然,这也就不得不面对党与法的关系问题。因为党的最高领导人近期在人大与政协的纪念大会上的讲话里重申了要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地位,这无疑是给党与最高立法机构的关系以及党与法的关系议题增加了特大悬念。

本人对这几个悬念很感兴趣,试图与中美的中文网友分享相关的看法。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就从反腐的制度化谈起。

刑不上政治局常委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纪检干部大概非包拯莫属。那么包拯跟现今的最著名的纪检干部王岐山谁更厉害?这好像有点“关公战秦琼”,不过还是可以比一比的,主要是为了澄清几个误解。

有人说,查办周永康与徐才厚是打破“刑不上政治局常委”的壮举。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应该是打破了“刑不上退休的政治局常委”的壮举。周徐二人都已经从政治局常委的位子上退下来了,属于离休的中央领导,都已经没有实权了。这跟包拯相比还不是最厉害的,因为包拯弹劾的都是当朝有实权、有势力的大官,比如王逵、阎士良、郭承佑等人。

周永康与徐才厚之后不再打大老虎?

也有人说,打了周徐两个大老虎还不算完,还要打更大的老虎。本人认为,这话应该是情绪化的,缺乏理智的。查处周徐二人当然是反腐,但更多的是“攘外必先安内”,关系到国家利益与安全的大问题。周在台上时曾主管政法。在他主政政法时,国家的维稳经费曾经一度超过军费,这是令人大为紧张的情况。从目前公开的资料来看,周不但贪赃枉法,还危害国家利益,阻碍经济的深化改革。“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这只改革大道上的拦路虎岂有不打之理?

徐的问题就更严重。中国四周危机四伏,局部战争一触即发。而军中升迁却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买官卖官给作战体系埋下了灾难性的潜在危险。如果真打起仗来,没有实际作战指挥能力的军官可能就会出现在直接的作战指挥位置上,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查处徐才厚不仅仅是查处一个腐败军官,更是要查处一串靠行贿受贿进入指挥系统的军官。这是在铲除后患,这是在为境外反击战做准备。攘外必先安内。

那么,到底有没有比周徐二人更大的大老虎呢?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问题是,还有没有比周徐二人更有危害性的大老虎?能够推理出来的答案是:肯定有,但不一定非要打。打老虎最重要的前提是维护国家利益与安全。如果打老虎危害了国家利益与安全,那就不要打,至少不要正面去明打。暗中可以打,但不一定非要对外讲明了。

打周徐二人的奥妙之处就在于,他们离休了,从重要的领导位置上退下来了,不再直接接触国家核心机密了,而且是在有足够的时间采取措施去保护甚至修改他们已经知道的国家核心机密以后才动手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查处周徐二人的部署大概不是从本届新领导人上台才开始的,应该早就有安排。本人借此机会重申,千万不要低估了上届最高领导人的大智慧。回顾上届最高领导人处理国内国际大事,不愧为一代太极拳大师。四两拨千斤,绵里藏针。上一届最高领导人,必有跟相中上一届最高领导人的人有相似之处。毛主席曾说:“千万别小看了那个小个子。” 如果不以成败论英雄,那个小个子挑选的领导人跟那个小个子一样,都是历史巨人。他们的历史作用将随着历史发展不断显现,目前只是不便明说罢了。

不便明说的还有不能打比周徐更大的大老虎的深层原因。简单地讲一点就是,早已经退下来的没有必要去明打,还没有退下来的更不能去明打。这已经不仅仅是反腐问题,这是国家利益与安全问题。北宋包拯式的纪检不适合于应用在本朝代,因为信息化程度大不一样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大不一样了,危害国家利益与安全的程度也大不一样了。从这个角度来说,王岐山的纪检难度比包拯大的多了,顾及的方方面面要复杂的多了。所以说,打大老虎到此为止。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着力建设党内制度性反腐,建设国家法制性反腐。不再为打大老虎而打,要为法制而打,或者是为法治而打。总之,从治标到治本,完成一个制度的建设。

党大还是法大?

还有人说,王岐山好久不露面,一露面就有大老虎被打。这也不见得就是实情。下次王岐山再露面,大概是要出台纪检法制化或者法治化的措施,依法反腐。那么,依什么法?党纪国法,到底是依哪个纪、哪个法?这涉及到党大还是法大、党纪在上还是国法在上的根本问题。下一篇文章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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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華琅根 2014-9-27 04:22
随笔: 当然是党大。
问题是,为什么?法理何在?请看我的一篇旧文。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space/do/blog/uid/354601/id/237062.html
回复 随笔 2014-9-26 23:00
当然是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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