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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说批评政府,咋不说“诽谤政府”?

已有 2357 次阅读2010-3-5 18:57 |个人分类:时评|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温总理说批评政府,咋不说“诽谤政府”?_图1-1 

文/杨露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温家宝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中国的各级政府的前面,是带着“人民”二字的。人民政府,如果光喜欢赞扬和欢呼,不喜欢批评和监督,甚至脱离人民,是说不过去的。批评和监督政府,本身就是《宪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能保证公权力“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然而,就在总理作报告之前几个小时,却传来了对网民“跨县抓捕”的消息。2月26日,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从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之前,陈永刚曾以“零点三六”的网名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属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是,近年来,有些地方随意将公民的批评定性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其目的就是为了以公诉代替自诉,以便用“诽谤”罪名对批评政府或官员的人进行打击报复。

  在“跨县抓捕”之前,因地方官受不了揭露、批评,已有多起“跨省抓捕”。2009年3月6日至13日,河南灵宝的王帅,因发帖反映征地问题被当地警方从上海抓回拘留。本来决定拘留15天,后在公安厅长的干预下,灵宝警方认错。而就在王帅出来的当天,河南临颍县农民师喜照,因在网上发帖投诉,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王帅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向师喜照赔礼道歉,撤销案件,通知他去拿国家赔偿,并有5名工作人员因此受到处分,其中包括值班局长。比王帅和师喜照更惨的是内蒙古吴保全,因网上发帖举报农民土地被贱征然后高价出卖,两度被鄂尔多斯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他人及政府罪”被判刑1年。吴保全不服而上诉,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重审后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从“跨省抓捕”到“跨县抓捕”,这几人并没有可恶到杀人、放火、投毒、抢劫、强奸,等等的程度,只是说了点实话。这,正应了一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虽然到了21世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是有些官太觉得自己有面子了,连老百姓说他们几句也不行。

  如果说,有些地方为了给公民套上诽谤罪,同时给扣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帽子,将原本须由被诽谤的官员提起的自诉,改为由政法机关直接介入,多少还考虑了点要适合法律的话,那么,鄂尔多斯市地方法院竟然在判决书中称吴保全“诽谤他人及政府”,无异于在《刑法》规定的罪名之外创造了一个新的罪名“诽谤政府罪”了。堂堂《宪法》在上,《刑法》在前,地方政法机关擅自虚构“诽谤政府罪”,是民主法治的蒙羞。

  现代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官员作为执掌公权力的公众人物,个人财产、名誉权、隐私权等必须受到限制。即便自认为受到公民“诽谤”而提起自诉,法律也不是无条件地支持他们的主张。因为,法律不能要求公民对官员的批评百分之百事实准确、态度友好,否则会从根本上将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压死。关键是,政府的名誉和形象建立在法治与公信基础之上,不会仅仅因为公民的批评就严重受损。政府作为公法人,不具备私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基础。因此,政府不能针对公民提起名誉侵权和诽谤侵权诉讼。

  字面意思上,和谐的“和”,左边是“禾”,代表食物;右边是个“口”。“禾”与“口”结合起来,就是人有饭吃才能做到内心平和。和谐的“谐”,左边是“言”,表示可以自由地开口说话;右边是“皆”,表示所有。“言”与“皆”结合来,就是所有的人都能开口说话,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谐,就是人人有饭吃,人人能够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见解和思想。从社会关系上讲,和谐包括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政府与群众之间、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整个世界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少些膨胀的私欲,群体与群体之间少些无谓的纠纷,政府与群众之间多一些协调互动,国与国之间少一些争执,就能做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可是,有些官尤其地方官,却简单地以为由政法机关出头,不让老百姓信访,没有了批评,就是和谐了。

  为了“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必须得追究那些自以为是,动不动说人“诽谤政府”的官员的责任。更何况,说人“诽谤政府”的官员原本就可能是贪官污吏,正因害怕暴露才对人进行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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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风语者 2010-3-5 19:45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事情虽小,性质严重!泛滥开去,堕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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