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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已有 2158 次阅读2011-9-28 20:40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一当事人问律师,他的一个亲戚因强奸杀人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死刑的意思他明白,而“剥夺政治权终利身”是什么意思他弄不懂。

律师告诉他,所谓政治权利就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自由的结社、游行、出版作品、发表政治见解等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这辈子不能再享有这些权利了。

当事人沉思了一下反问:那我没犯罪,不也没有这些政治权利吗,这样的判决对于一个死人来讲还有什么意思呢?

律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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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张军汗 2011-10-4 01:26
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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