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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法轮功”的“低调策略”

已有 834 次阅读2018-10-11 04:03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早在2009年,有“法轮功”人员在所谓的“法会”上透露:“法轮功”曾要求痴迷者“安全、低调”。李洪志对此没有否认。今年6月份,“法轮功”更是公开要求部分痴迷者“不妨暂时低调”。 这显然跟“法轮功”的一贯“行事风格”相违背!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法轮功的“低调葫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鬼呢?笔者认为,装“低调”,是“法轮功”邪教多年来所采取的“生存攻略”之一,也跟其“去邪教化”、改善“公众形象”的“转型”动机有关。

“攻略”之一:伪装“变身”,跟法律“躲猫猫”

许多时候,邪教组织,并不敢公然对抗法律,而是采取“见缝插针”、钻法律空子的“低调”把戏,以淡化邪教色彩。而“法轮功”就擅长这套把戏。

据《“法轮功”在俄罗斯变身免费瑜伽》一文披露,“法轮功”竟然利用“免费的中国瑜伽课程”对民众进行吸引、诱骗。由于俄罗斯、摩尔多瓦等国家已依法取缔“法轮功”,后者被迫“打擦边球”,跟法律玩“躲猫猫”游戏。其实,“法轮功”的这套“低调”把戏是有其“渊源”的,教主李洪志就曾经“身体力行”,无非是表现形式不同罢了。1992年,李洪志“出山”之初,不敢立刻自封“大师”、“主佛”。他对于自身的定位,甚至“低调得可爱”,“只敢小心翼翼地挂上一个‘讲师’头衔”(据《法轮功最早的电视录像:1992年李洪志讲师在北京建材礼堂带功报告》)。

“法律之剑”终究让邪教主们胆战心惊。一旦有“风吹草动”,李洪志之流随时都会抛下“主佛式”的“傲娇”,重归于表面“低调”状态,暗中仍在对抗法治社会。

“攻略”之二:营造假象,掩盖集体“病态”

如今在“法轮功”痴迷者中间,已出现日渐明显的集体“病态化”趋势。2018年6月30日,“法轮功”媒体自曝:许多痴迷者,长期在一些“景点”等场合“讲真相”,却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他们“抛家舍业(家破财散)、不求报酬(无偿劳动)”,“在严重病业关中不得不拄拐杖、坐轮椅”。无奈之下,“法轮功”要求这些痴迷者“不妨暂时低调的做些其它的”(据《致病业中的同修》)。

所谓“暂时低调”,无非是担心世人看出端倪,从而导致其邪教活动“达到的效果是相反的”。可惜“纸里包不住火”。由于李洪志杜撰的“消业论”“圆满论”等系列邪说,加上繁重的“讲真相”任务,痴迷者被迫疲于奔命。这导致许多痴迷者的身心健康日益恶化,甚至丢了性命。2016年9月24日,俄罗斯一“法轮功”成员在参加“法会”途中猝死。而活动协调者却命令其他成员:“脱下他的黄夹克,免得人们说这人是因为练法轮功才得病死的。”

很明显,“法轮功”急于掩盖残害痴迷者真相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营造虚假的“公众形象”,以继续行骗。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4月,因痴迷“法轮功”自杀和因拒医拒药致死者达1559人,致精神障碍者651人,杀人害命者11人,致残者144人。此外,截止2017年,“法轮功”骨干殒命人数也已超过30人。

“攻略”之三:搞“宗教化”,继续蒙骗世人

2018年4月23日,李洪志突然“指示”痴迷者,“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注册,可以承认常人的定义为宗教团体”(《关于法轮大法在常人社会中的定义问题》),此举令世人大跌眼镜,其凌驾于宗教之上的“气势”也一度降至冰点!

曾几何时,出于抬高身价和规避风险这双重动机,李洪志曾多次信誓旦旦地保证,“绝不搞宗教”;并且“霸气”宣布:宗教只是“低能的灵体在起作用”,是一些“低层的空间的神”为方便他“传大法”而“开创条件”。而如今,李洪志一改昔日的“高姿态”,这显然迫于形势及其生存需要,跟现实妥协,企图披上“宗教”外衣继续蒙骗世人;同时,这也是为“宗教迫害论”铺路,希望手里多一张“保命牌”。

问题是,“法轮功”长期将自己刻意打扮成超越宗教的存在,此番骤然“低调”或“自降身份”,所冒风险何止是内部思想的混乱。何况,还有“符合常人法律”这一“前提”以自圆其说。企图搞“宗教化”,却又弄成了“四不像”,这反让“法轮功”陷入不伦不类的窘境。

——包括“法轮功”在内的邪教组织,就像初秋的吸血蚊虫,看似“低调”,其实一直潜伏、游移在黑暗的角落里,随时随地准备“出击”,危害社会。世人还需警惕,不为其“低调”、伪装所惑,认清其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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