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sheay2016的个人空间 //www.sinovision.net/?56452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家国沉浮:四代人四条船

热度 1已有 1455 次阅读2019-9-26 20:45 分享到微信

东方有一片海,海风吹来童年的梦。天外有一只船,请带我飘向那天边。
东方有一片海,海风吹过五千年的梦。天外有一只船,船一去飘来的都是泪,洒在海边。

再不愿见那海,再不想看那只船,却回头又向她走来,却又回过头向她走来!

船就像父亲的孩子一样。我常听父亲说,陈家有四艘船,为抗日自沉的两艘他不可惜,但被日本人拿走的顺丰轮、新太平轮,他一定要要回来。—陈爱棣


家国沉浮:四代人四条船

——“民国船王”陈顺通之女陈爱棣访谈录


中国千百年来的历史证明,个人命运、家族命运与国家兴衰休戚与共。国家疲敝、民族衰微、社会动荡,个人再远大的抱负、家族再美好的愿景也是奢谈。反之,国家富强、民族昌盛、社会安定,个人梦、家族梦才有兑现的强大支撑与动力。
“民国船王”陈顺通一家四代人的命运与经历正是家国关系的真实写照。在陈爱棣记忆中,船就像父亲的孩子一样。她常听父亲说,陈家有四艘船,为抗日自沉的两艘他不可惜,但被日本人拿走的顺丰轮、新太平轮,他一定要要回来。1949年临终之际,陈顺通对此念念不忘。长子陈洽群在母亲及其弟陈乾康等家人的支持下,代表陈家对日企展开长达三十年的追讨。1985年陈洽群病重时告诉其子陈震、陈春:“(官司)一定要打赢日本人。”2012年陈春在上海病逝,其子陈中威加入对日索赔的阵列。经过四代人接力追讨,终于赢得对日索赔诉讼的胜利,完成陈顺通的心愿,也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见证了祖国从疲敝走向强盛的巨大变革。20世纪30年代,陈顺通在上海创立中威轮船公司。抗日战争时期,陈顺通为延缓日本海军进攻速度,为中国军民及物资后撤赢得宝贵时间,将中威轮船公司旗下当时仅有的两艘轮船沉没于海上交通之要冲,其中太平轮沉没于宁波镇海口、源长轮沉没于江阴要塞。回忆起这段历史,陈爱棣说:“父亲的爱国之举永远是我家最宝贵的财富。”她记得父亲当时说,目前国家民族危难,作为一名中国人,所作所为首先要对得起自己的祖国,其次要无愧于自己的先辈,最后就是要让我的子孙后代能抬起头来做人。中国用八年时间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陈家人用了近十个八年打赢了对日索赔的“战争”,陈爱棣等陈家人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切身感受到祖国的日渐强大和作为中国人的自豪”。这就是著名的中威船案,因时间跨度之久、资料证据之繁、参与人数之多、标的额之大,被称为“民间对日索赔第一案”。时间要追溯到日本侵华前夕,当时陈顺通将中威轮船公司旗下的顺丰号与新太平号租给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后并入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合同约定1937121日起收回船只并收取租金。抗战全面爆发后,两艘轮船被日本公司租借不还。之后的七十七年,陈家四代耗尽大半生精力接力追讨这两艘船。其间人事几番消磨,聘请的律师、顾问也有一多半人在漫长的诉讼中相继离世。2007年12月7日,被陈家人喻之为漫漫长夜的中威船案终于迎来曙光,上海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家胜诉。2014年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轮船“BAOSTEEL EMOTION”号,迫使三井履行法院7年前的判决,赔偿中威船运公司1.7亿人民币。祖国的日益强大,为陈家对日索赔提供了坚强的国家后盾。中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专门司法机关的组建为中威船案的审判提供了法治保障。上海海事法院是1984年新组建的专门法院,1989年就立案受理了中威船案。立案依据是1987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陈家人再也不必往返东京法院打官司,中国人可以对事关自己利益的官司在中国立案。中威船案代理律师叶鸣认为此案最大的启示意义在于“类似的民间案件可以在人民法院、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打官司。我们国家的法院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独立审判这些案件”。2014年9月,中威船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通报的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时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鉴于中威船案的重大影响与意义,中威船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70年要案”:“该起案件的圆满审理和执结,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地维护了我国法律与司法的权威,树立了我国良好的法治形象,彰显了我国海事审判及执行体系的司法权威和成熟高效,标志着中国海事审判经过30多年的历练与发展,已经日臻完善,在中国海事司法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现居美国芝加哥的爱国华侨陈爱棣,年近九旬,是在世的陈家最年长者,她见证了其父陈顺通决定沉没源长轮、太平轮阻敌报国,顺丰号与新太平号租借到日方支付赔偿的整个历程。2019年又恰逢太平轮沉没80周年,在陈经纬先生(陈乾康之子)的大力协助下,我们联系采访了陈爱棣女士,她向我们讲述了陈家自沉两轮报效祖国及中威船案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艰辛曲折的故事。


陈爱棣在芝加哥祝福祖国音频来自五柳读书堂00:52


要案组:您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就移民美国,算是较早的一批美国华人。陈爱棣:我是1961年从上海到香港与丈夫团聚。1963年10月,我们搭船从香港到达旧金山。之后,我们又辗转华盛顿D.C、纽约、芝加哥等地。刚到美国时,中国人很少。华人只要一见面,无论来自祖国何地,大家都异口同声:“我们是中国人!”彼此介绍,也不忘说各自的祖籍是中国哪里。当时华人社团也不多,但每到中国的传统节日,大家会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一起,交流在美国的工作、生活情况,同胞之间在异国他乡相互加油、鼓劲。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美国的华人也越来越多。之前,华人从事的职业多数是劳力,现在各行各业都有华人的身影、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有的还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虽然旅居美国半个多世纪,但我对祖国、对父辈的怀念之情是永恒不变的。我常常教育我的子孙们:“我们的根在中国。”1982年起,我多次回到祖国,到上海、香港、宁波等地,与亲人、同胞手足互叙家常,祭扫祖墓。在美华人始终心系祖国,始终关心祖国的发展建设,并因身为中国人而感到自豪与骄傲。我感受最深的是在美华人对伟大的抗日战争都有强烈共鸣,这段历史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2015年我参加大芝加哥地区华人华侨联合会主办的“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座谈会,做了发言。 要案组:据我们手头的资料,您当时在抗战70周年座谈会上回忆了您父亲陈顺通先生沉船阻敌的事迹。陈顺通先生为了抗战舍家毁业、自沉货轮的壮举至今为世人称道。陈爱棣:当时沉掉的是源长轮与太平轮。源长轮是1937年8月12日作为军事防御工事沉没于江阴要塞。太平轮是为了延缓日本海军进攻,保证我方军民及物资后撤的时间,沉在了宁波镇海口。至今我对太平轮沉没有很深刻的印象。太平轮从1938年1月抵达镇海,做好自沉的准备。局势一紧张,太平轮就驶往自沉的江面;局势稍微缓和,又驶离封江区域。如此折腾好几次。在上海寓所,我的祖母、父母始终为太平轮揪着心。1939年6月下旬,日寇对宁波的进攻陡然升级。6月28日晚上,父亲指令太平轮的船长,完成太平轮的使命。他特意嘱咐船长自沉前要高挂国旗,船首一定要指向家乡东钱湖冠英村的方向。我记得那天晚上,父亲、母亲都呆呆地坐在书房。父亲叹息道,太平轮从北伐时就一直跟随着我,她的自沉我心痛啊!但为阻日寇,我不可惜。母亲安慰他说,打败日本鬼子后,我们家一定还会有太平轮。 要案组:您如何评价您的父亲陈顺通先生?陈爱棣:父亲是一个有气节、有胸怀、心怀民族大义之士。父亲是那个年代我国航运业的代表人物之一。航运业有困难时,父亲总能挺身而出,仗义执言。1933年2月,针对当时《海商法》中的某些不合理条款,父亲代表航运业到南京向民国政府交通部朱家骅部长请愿。父亲做事非常认真、负责,考虑问题全面、细致。1933年6月2日,顺丰轮首航苏联,以实现中苏两国的互航。父亲登上顺丰轮,特意嘱咐所有人员,我们是代表中国首航苏联,一定要表现出中国的形象,同时务必遵守苏联的各项法律规定,做好卫生清洁等。我记得苏联部门为顺丰轮颁发了卫生检疫证明。正是父亲这样的为人处世,才能做出抗战中为国纾难自沉源长轮、太平轮的报国壮举。而源长轮、太平轮是中威轮船公司当时仅剩的两艘轮船,顺丰轮、新太平轮在战前租借给了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 要案组:也就是说战后索要顺丰轮、新太平轮成为重振中威轮船公司的希望所在。战后陈顺通先生追讨两轮的情况怎么样?陈爱棣:日本投降后,父亲听到这一消息,对家人说:“天终于亮了,我要重振中威轮船公司。”父亲在抗战中的沉船义举受到国民政府的表彰,获得抗日战争二等功勋。父亲即刻请求国民政府对日索赔,要求归还顺丰轮、新太平轮或同吨位、同级别的船舶,以及按市场价格向日方追讨逾期占用船舶的租金约六百万美元。两项索赔合计约一千万美元。1947年前,对日索赔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之后,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由于东北亚冷战格局的形成,美国从支持中国对日索赔,转向扶植日本。1947年2月,父亲将魏文翰律师拟写的英文信件寄给盟军驻日司令部麦克阿瑟将军,表达他追讨两轮及租金的意愿。3月,父亲收到麦克阿瑟的回复,与他的期望不一样。父亲马上前往南京,希望国民政府按照他的意愿向日方索赔。美国提出对日索赔的方案需各战胜国达成一致。即使有王世杰先生、叶公超先生、顾维钧先生等锲而不舍地推进对日索赔,依然心有余而力不足。直到父亲1949年11月在上海寓所病逝。 要案组:新中国成立后,陈家在追讨两轮时遇到哪些阻碍?陈爱棣:人民政府对我家追讨两轮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与帮助。1958年3月,大哥陈甫康(陈洽群)为一贯道(注:民国晚期发展起来的邪教组织)私套外汇、代为联络,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期间,人民政府得知了我家要向日方追讨顺丰、新太平两轮的情况。1958年5月,人民政府“宽大处理”,大哥得以出狱。当时新中国与日本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所以只能到香港才能与日方交涉两轮事宜。当时上海公安局的黄赤波局长对我大哥说,他已通知罗湖口岸不对其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到香港后有任何事情可以找交通银行的樊先生联系大陆方面。正是人民政府的这一精心安排,大哥才能顺利将父亲生前留存在上海的文件,包括中威轮船公司章、父亲的私章,顺丰轮及新太平轮的租船合同、父亲生前与复兴航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1949年复兴航业迁往台湾,是当时台湾最大的航运企业)及其他资料等顺利带到香港。这些资料文件成为陈家到东京起诉的基本证据。在东京的索赔之路始于六十年代初,先是在东京简易裁判所进行民事调停,后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诉讼。直到七十年代,东京地方裁判所突然要求提供父亲陈顺通先生、母亲戴芸香女士的亲属关系证明,否则诉讼将被驳回。当时正值“文革”时期,日方认为中国不可能出具证明。大哥陈甫康按照上海公安局黄赤波局长给的联络方式,在香港联系了交通银行,香港交通银行即刻联络上海中国银行,并由上海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到我家通知胞弟陈乾康,“让戴芸香、陈乾康于1971年11月11日到福州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理证明。”正是人民政府这种安排、支持、帮助,经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几个月多次与当事人的谈话、调查取证等,1972年2月18日法院出具了(72)沪高法证字第6号我家的亲属关系证明。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致外交部领事司(72)沪公军审发字第63号函:“本市居民戴芸香拟由其香港的儿子陈洽群(陈甫康)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其父陈顺通在抗日战争期间被日寇强占后之两艘轮船沉没事。”东京地方裁判所的这次刁难才没有得逞,保证了陈家在东京的诉讼继续进行。

 

1996年中威船案庭审休庭后部分律师团成员合影。


要案组:您在多篇回忆文章中说,中威船案虽最终胜诉,但维权之路异常曲折,这与祖国不统一、两岸割裂的历史背景分不开。您能否具体介绍下?
陈爱棣:1974年东京地方裁判所罔顾事实,以“陈氏未在1948年前提出索赔,故时效灭失,求偿权丧失”为由判决陈家败诉。原因就是陈家拿不出父亲1948年前提出索赔的证据。父亲在抗战胜利后递交的对日索赔的所有证据、索赔方案以及当时民国政府与驻日代表团的往来电报等,1949年都被带往台湾。1949年后的很长时间,两岸属于军事对峙状态,骨肉血亲无法相见,更不用说台湾保存的史料与大陆共享。这就是最大的悲剧。父亲整理的证据由于保存在台湾,不能作为证据向东京法院递交,东京法院才有机可乘,罔顾事实作出判决。1989年上海海事法院受理中威船案后,一审长达近20年,也是由于没有父亲当年对日索赔的这些铁证。如两轮的船舶国籍证,需另寻途径,耗费多年时间才在上海档案机构找到。至于两轮的租金,上海法院是以日方未提交已支付的凭证为由,推断日方有拖欠租金的行为,租金只能按租船合同的金额向日方收取。父亲当年的证件6A、6B,即顺丰轮、新太平轮拖欠租金的清单,父亲完全按航运界的习惯做法,对日方自违约之日起拖欠的租金以市场价格计算。这些证据再次与船东一家团聚,我们等待了一甲子之多。台北、上海两地的档案显示,父亲安排的对日索赔一直持续到1952年。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支持我家对日索赔两轮、维护中国公民权益上,是高度一致的。而这种一致跨越了1949年,生动诠释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在美国,我还积极参加芝加哥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的活动,向大家讲述两岸视野下的中威船案,希望通过讲述陈家的历史,让更多的中国人知道“两岸是割不断、分不开的”。我家四艘轮船的故事说明了个人的命运和事业是同国家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国强则民安,国强则民富,国强则民不遭外人欺辱。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家有目共睹国家取得的伟大成就。我们更希望国家早日实现统一,这是海内外炎黄子孙最大的期待与福祉。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1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