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 597 次阅读2019-9-4 04:40 分享到微信
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明确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税号范围的通知》(财关税〔2004〕6号)和《海关总署2008年第65号关于对20种商品停止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微型计算机及外设属国家规定的20种不予减免税商品之一,邮递计算机配件应当全额缴税。提问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中《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查询其归类、税率和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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