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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的算盘可能又要打错了?

已有 5931 次阅读2011-12-8 22:02 分享到微信

12月8日的限期已经到来,海明和莫虎都向联邦法院上传了各自的意见,唯独没看到原告桑兰的证据补充和反对意见,更没看到桑兰公布新律师。而桑兰经纪人黄建的微博也一改常态,不再对桑兰的官司发表任何看法。种种迹象表明,桑兰很可能放弃了刘谢的官司,把下一步起诉的目标瞄准了海明。

如果桑兰任由联邦法院去处罚海明,从某种意思上去讲对她应该是个好事。法院去处罚海明,对桑兰来说有两个好处:一是证明了自己输官司的原因是海明的误导,借用媒体来为自己恢复一点声誉;二是为去告海明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桑兰作为原告不去补充证据和提交反对意见,对海明来说就问题严重了,海明的那22页反对意见基本等于交了也是白交。可笑的是海明以前为了逃脱官司和桑兰翻脸,后看法院要处罚自己又主动和桑兰套近乎,小算盘打得倒精,但每次似乎都拨错了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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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7 个评论)

回复 礁石 2011-12-10 02:09
这里就牵涉到两个不同等级的“证据”要求。如果桑兰要想告倒刘谢,目前的证据可以说是开玩笑。但是,刘谢要说桑黄是藐视法庭,无理滥诉,我觉的桑黄的“软证据”大概不会比其他的那些漫天告状的律师们来的少。

主要是,美国的诉讼起步门槛相当低。而获胜的门槛相当高。这两个门槛的差距常常被利用作为美国政治和商业运作的工具。
回复 礁石 2011-12-10 01:59
所以说,美国的法庭上,开庭的“证据”要求比中国人常规的【罪证确凿】要低得多。但是,如果出庭的目的要想“赢”,那你得真的要做到【罪证确凿】。否则,整个LA警局都斗不过杀人犯 OJ Simpson。他最终是笑嘻嘻地走出法庭。

回到桑兰案,由于海明的眼下目的已经不是要“赢”得桑兰案。他只要说明他没有滥诉就 OK 了。因此,他的 Burden Of Proof 的负担会轻得多。
回复 礁石 2011-12-10 01:50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民事官司需要注重的第一点就是证据,然后才是程序。你没有证据,程序多么合法也是白搭。什么叫诬告:就是在没有事实发生的情况下去控告别人。海明的22页建议用重大缺陷和漏洞,牵涉到双双当事人的厉害关系,我就暂且不说了。
“证据”在一般意义上,是个软概念。

我们用最近发生的共和党候选人 Herman Cain 被逼退的实例来分析。起先共有4位妇女出来告他。有两位是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其中一位的律师就是大名鼎鼎的Gloria Allred。她是著名的滥诉律师。我们且不说这次Gloria Allred 有没有【事实】。她的【证据】是什么?

14年前,Herman Cain 在车上把手伸到女方的大腿上。

这就是证据。在美国,这种证据就足够开庭了。
回复 Karl 2011-12-9 21:53
这个解读不错。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9 20:59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我想博主说的“海明的那22页反对意见基本等于交了也是白交”是基于海明的回应是替桑兰而作的这样一个前提。但我不认为海明是替桑兰在做任何事情。

海明这次的回应,全部是为他自己。海明的定位很简单:假如桑兰撒谎,那不是我的责任。按照桑兰所说,我有义务和责任提出那些诉讼,云云。

关键一点,海明不计较诉讼内容(和他的“证据”)是否被法官接受。他只要让法官接受他的诉讼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就

民事官司需要注重的第一点就是证据,然后才是程序。你没有证据,程序多么合法也是白搭。什么叫诬告:就是在没有事实发生的情况下去控告别人。海明的22页建议用重大缺陷和漏洞,牵涉到双双当事人的厉害关系,我就暂且不说了。
回复 礁石 2011-12-9 18:21
我想博主说的“海明的那22页反对意见基本等于交了也是白交”是基于海明的回应是替桑兰而作的这样一个前提。但我不认为海明是替桑兰在做任何事情。

海明这次的回应,全部是为他自己。海明的定位很简单:假如桑兰撒谎,那不是我的责任。按照桑兰所说,我有义务和责任提出那些诉讼,云云。

关键一点,海明不计较诉讼内容(和他的“证据”)是否被法官接受。他只要让法官接受他的诉讼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就行。
回复 礁石 2011-12-9 18:09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
我自己感觉:海胖会有惊无险,躲过一劫。

为什么呢?我感觉海胖其实就是起哄炒作,这件案子最大的罪魁祸首是桑兰而不是海胖,没必要跟海胖过不去。还有,海胖老奸巨猾,再加上美国的法律制度其实也很不着调,想搞垮海胖并不容易,我也不相信老刘会下定决心跟海胖或桑兰过不去,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了。

海胖确实不是个东西,但他搞笑起哄有一套,不惹人厌恶,这一点与桑兰不一样,桑兰真的惹人厌恶

我同意你的观点。不过有一个变数。

我嗅出刘谢或许想借莫虎之手来洗清“性侵”问题的味道。本来这是个舆论审判的问题。拿到司法厅上来 PK,利弊参半。若能打赢,再好不过。但法庭往往对床第上的事能推则推。还有就是弄不好替桑兰打开缺口。这本来是海明的圈套。看来莫虎不仅顺手接了,还准备借题发挥一番。

这样的话,海明莫虎会要在“性侵”问题上缠斗一番。我猜刘谢是无力到中国大陆与桑兰开战。所以全力让莫虎在法庭上博一把。
回复 随笔 2011-12-9 14:24
To: PaybackIsABitch 你曾经说:
Fencer老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以桑兰和我目前有限的财力尤其如此。我们的新律师已经帮我们确定了下一阶段的诉讼对象。他人不错,桑兰很信任他。集中优势兵力,打一个漂亮和有把握的歼灭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等待我们需要的那个结果。这次我们必胜!

转发(2)| 收藏| 评论今天11:02 来自新浪微博

Fencer老黄 :今天中午在机场进餐,足协的法律顾问坐在我边上,我和他聊了聊关于案子开

“不要过度迷信大律师事务所“,黄健的自我安慰,没钱请大律师,就要贬低别人的大律师。看来新律师应该是个小律师。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12-9 12:27
我自己感觉:海胖会有惊无险,躲过一劫。

为什么呢?我感觉海胖其实就是起哄炒作,这件案子最大的罪魁祸首是桑兰而不是海胖,没必要跟海胖过不去。还有,海胖老奸巨猾,再加上美国的法律制度其实也很不着调,想搞垮海胖并不容易,我也不相信老刘会下定决心跟海胖或桑兰过不去,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了。

海胖确实不是个东西,但他搞笑起哄有一套,不惹人厌恶,这一点与桑兰不一样,桑兰真的惹人厌恶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1-12-9 11:14
To: 随笔 你曾经说:
黄健说:“正在调整案子“可能有这个意思。但海明能轻易放了桑兰吗?,要死一定要拉上桑兰,黄健,路平一起死。
如果法官只判海明,海明一定会反诉,把桑黄路一起带上。

Fencer老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以桑兰和我目前有限的财力尤其如此。我们的新律师已经帮我们确定了下一阶段的诉讼对象。他人不错,桑兰很信任他。集中优势兵力,打一个漂亮和有把握的歼灭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等待我们需要的那个结果。这次我们必胜!

转发(2)| 收藏| 评论今天11:02 来自新浪微博

Fencer老黄 :今天中午在机场进餐,足协的法律顾问坐在我边上,我和他聊了聊关于案子开庭的闲篇,当然我就不透露太多了。有一些美国诉讼方面的东西,我倒是受益匪浅。在美国,律师实际上这个行业非常的商业化,完全与中国不同。不要过度迷信大律师事务所~但是最终打官司在美国拼的是财力更是智慧。我准备好了!
转发(1)| 收藏| 评论今天05:39 来自新浪微博
回复 tsiman 2011-12-9 11:09
这次没死错人啦!
回复 不说不痛快2011 2011-12-9 08:23
海大律师玩火自焚,现世现报啊。
回复 桑寄生 2011-12-9 05:01
To: 随笔 你曾经说:
黄健说:“正在调整案子“可能有这个意思。但海明能轻易放了桑兰吗?,要死一定要拉上桑兰,黄健,路平一起死。
如果法官只判海明,海明一定会反诉,把桑黄路一起带上。

桑黄不在美国,跨国敲诈它们是一伙,跨国执行它们是冤家对头。我看只有路平可以拉住垫底。
回复 随笔 2011-12-8 23:46
黄健说:“正在调整案子“可能有这个意思。但海明能轻易放了桑兰吗?,要死一定要拉上桑兰,黄健,路平一起死。
如果法官只判海明,海明一定会反诉,把桑黄路一起带上。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12-8 22:33
胖子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傻小子玩鸡巴自愚自乐还自残,现在到好草包肚子里有的是草。
回复 vansky 2011-12-8 22:16
哈哈哈。 拨 错珠子。 偷鸡 不成反蚀把米。活该海明。
回复 看戏党地下党员 2011-12-8 22:13
他本是鼠目寸光的下三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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