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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记者的道歉信——————不知道你信嘛,反正我不信他会这么想 ...

热度 4已有 4444 次阅读2012-9-13 08:58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真诚道歉(2012-09-10 16:41:59)
标签: 体育

   去年6月10日,我在个人博客中写了一篇文章“桑兰被奸污了吗?”文中提到桑兰在美国的监护人谢晓虹、刘国生之子薛某涉嫌对桑兰进行性侵,并根据桑兰所言,及美国医生路平6月4日提交给海明律师的亲笔签名、并公证过的证词中所述内容,在文章开头描写了性侵的场面,并对此事进行了评论。

   之后,桑兰在美国状告薛某一案因路平没出庭提供证据,桑兰提供的证据不足,被警方驳回,没有立案。虽然我在文中没有断言桑兰被性侵,多处用词为“涉嫌”和“假如”,所有细节都出自路平证词,路平证词也广泛被新闻媒体和网络全文转载,但我那文中有些用词过于情绪化,过于相信了一面之词。

   目前,桑兰和刘、谢之间的官司仍然在进行中,我决定个人从此对此案不再介入。由于我的那篇文章客观上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在此,我真诚地向当事人道歉,并将那篇博文删除。

   除此之外,再说几点:

   第一、我和桑兰及她的经纪人没有私交,从来没有任何形式的利益交换。桑兰摔伤之日,我在现场采访,当时出于同情,我将100美元通过中国代表团捐给桑兰。桑兰回国后,我只在她决定打官司后采访过她一次。我承认,我对桑兰受伤的遭遇是同情的,尤其是她亲口对我说她遭到性侵犯,再加上有那个路平医生的证词,出于同情,并以为是事实,遂写了那篇博客文章。

   第二、我和刘、谢一家不存在个人恩怨,经过沟通,已经达成谅解。

   第三、我对这场诉讼的双方均无恶意,从此不想再介入纷争,希望他们能够化干戈为玉帛。

  (注:为了避免炒作,本本仅发表在我个人博客上,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网络和新闻媒体请勿转载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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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9-14 01:00
俺一点没看出啥诚意。狡辩还差不多。
回复 maomao1 2012-9-13 10:38
俺觉得是因为法律的关系吧,出于保护自己,怕惹上诽谤的官司,文中不是说了,双方有沟通并达成谅解,这应该是谅解的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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