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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跟John确定拍照片的时间,凑巧他要去动物园拍片问我想不想同行。喜欢卡通玩偶的我当然也对动物园、游乐场分外青睐啊,于是欣然前往。John总是自谦自己是摄影爱好者,称不上“家”啊“师”啊的。
作为摄影师,他用镜头记录下了纽约的故事:五四挺奥运集会,地震募捐,5.31义演...我一直认为镜头语言的冲击力、表现力是任何言语和文字都无法替代的,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拍照片和看照片的原因了。
更绝的是,他擅长抓拍动态的事物,他喜欢捕捉不经意的瞬间让其成为永恒。他总是会突然叫我一声,在我回头的一刹按下快门,用他的话说:我要拍下你自己没有看过的表情。这样的风格我喜欢
――谭琳 06/1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