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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一民宅基地公共巷道被违建,谁的胆子这么牛?

已有 719 次阅读2020-4-21 01:56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汕尾市一民宅基地公共巷道被违建,谁的胆子这么牛?

汕尾市市区大道西片第一栋住宅用地权利人徐仁泽、洪彩莲向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反映:本人441502005004GB00235W00000000,宗地面积324平方米,根据汕尾市城区城市的规划,我宗地的左侧(即3-4的侧边)为公共巷道。(详阅规划图)近期,发现有人在我宗地左边规划的公共巷道进行滥挖开坑,坑深被挖高达6米之深,用于滥建楼房基地。对此,2020年4月1日至18本人及群众先后向汕尾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凤山大队进行举报该违法行为,请求依法查处,责令土壤回填恢复原状,汕尾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凤山大队接报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于2020年4月6日作出汕市区城管责改(凤)[2020]1241号进行查封,责令当事人王丽红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依规查封了现场。

然而,自查封至19日,该违法行为仍处于零散开工和夜间抢建状态,其违法行为至今不但没有停工和土壤回填的迹象。而是公然违规违法抢建,因此,我们举报存在的问题,要求停工建设,回填基坑,恢复原状,以免在雨季时基坑积水,破坏土体,造成邻近建筑物的倾斜(倒塌)或道路沉降的安全事故,若一旦出现安全隐患,谁来担责?此种违法更影响汕尾文明卫生城市的形象,且给汕尾市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困扰。

按说汕尾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凤山大队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违建进行查封,责令当事人王丽红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依规查封了现场。从执法措辞来看无懈可击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但是,王丽红为何置城管执法条文于不顾,为何敢于视城管法律条文于无物?是背后有靠山?还是有什么人为其撑腰?不然很难理解综合管理执法局凤山大队查封依然管不住违规建设。种种迹象说明违建者在地方目无法纪,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在扫黑除恶的语境下,依然能够明目张胆的搞违规建设,说明违建者非同一般。汕尾市有关部门有必要厘清真相,为老百姓解疑释惑,是什么人敢于无视法纪?

面对侵占公共资源的违章建筑,明显危害周围建设主体的违建,凤山大队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如此守护公共利益作为在那里?违法者的底气为何这么猖獗?

事实上,此地2015年间因违法抢建一度被汕尾市相关部门依法制停。而事隔6年违法者又重操“旧业”进行滥建抢建,但这次汕尾市执法部门及执法者,对这一违法滥建明显存在执法不力,敷衍塞责,看似执法了,实则软弱无力,力度大不如前,从4月6日张贴违建封条和发出整改通知书后,违法者仍继续开工至今,没有停工,不知道是违建者藐视执法部门的依法决定;还是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和违建者在唱“二人转”,创造条件让违建造成即定事实?

查封违建执法通知如儿戏,而且违建继续施工,汕尾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凤山大队不怕被打脸吗?你们的公信力在那里?在当前汕尾拆违查违严峻的语境下,还有如此胆大妄为的行为,在没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证的前提,公然二度滥建楼房, 这如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如何建立对法治的信仰?

对违建执法不力是最大的“坑”。在寸土寸金的城市,空间就是金钱,靠滥建等手段将公共空间变为自己的私地形同于抢劫、盗窃。这种没有任何规划的私搭乱建还极大地危害着城市的公共安全。违建得不到有效治理,是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责任心不强,甚至选择性“失明”是根本原因,6年违法者又重操“旧业”卷土重来,难道不是汕尾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凤山大队执法不严的现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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