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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发生了三件意味深长的事情与香港有关

已有 250 次阅读2019-11-20 15:25 |个人分类:普评制点评|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19日发生了三件意味深长的事情与香港有关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下面请看

11月19日,发生了三件意味深长的事情,与香港有关!
牛弹琴 发布时间:11-2006:58资深媒体人、优质原创作者

(一)

11月19日,对香港来说,又一个关键性的日子。

当天上午,三条重磅新闻。

其中一条,香港警队一哥换人了。国务院发布消息,根据特首林郑月娥的提名和建议,任命邓炳强为香港特区政府新一任警务处处长。

不少朋友有些疑问,不就是香港的一个处长吗,为什么还要国务院来任免?

真别把处长看低了,更何况,此处长是香港警队的一哥。

这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确规定的,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特区行政长官可行使的一项职权就是:

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

所以,不必奇怪,警务处处长必须由特首提名和建议,中央政府来任免。

外界注意到,在理大前线坐镇指挥的,正是邓炳强。

而且,在他的领导下,最近香港警察的策略已有所变化,风格变得强硬,又不失刚柔并济。

比如,在理大对峙现场,根据警方公布的消息,3日来警方共拘捕及登记约1100人。其中,约600人属自愿投降,600人中又约有200名未成年人。

所以,我们看到了很难得的一幕:那些黑衣人,开始排队投降了。

当然,警方也变得很有策略,围而不攻,出来一个逮一个,而且也不乏灵活性。

比如,根据报道,19日早晨,警方同意,在部分社会人士和多名校长陪同下,校内示威者可离开校园,其中的未成年人,在警方登记资料和拍照后可回家,18岁以上人士,将实时被拘捕。

未成年人,可以柔性一点;但18岁以上人士,对不起,都将被拘捕。

在上任第一天的发布会上,作为港警一哥的邓炳强,说了这样一番话:

今天能够接任警务处处长,继续为香港的治安作出贡献,其实是我毕生的荣幸。其实理应我是应该感到兴奋,但是我眼见着过去的五个多月,香港发生的事情,不法之徒是枉顾香港的法治,冲击法治,到处纵火,到处堵路,到处袭击市民,以及袭击我们警务人员,其实这一刻我的心情是很哀伤的,那我唯有在我现在这个工作岗位里,继续去承担,我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可以是首先保护好我的同事,支持我们的同事继续去执法,也都希望暴力的人士不要再用暴力了,我也希望社会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希望香港的治安能够尽快恢复平静。

应该是肺腑之言。

这一天,对他来说,理应很兴奋,但实际却很哀伤。

香港沦落到这一步,太让人痛心了。

考验还很严峻,但为了香港的明天,别无选择。

(二)

另两条,其实更加重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发表谈话,对香港高等法院有关《禁止蒙面规例》的裁决结果强烈不满。

全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

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还有,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的表态:

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这样直接的批评,非常罕见。

你想想,现在这样关键的时候,香港高等法院这样的判决,是怎样的后果。

更关键的,是这样的判决本身合不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说得非常明确: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一句话,香港高等法院越权了。

国务院港澳办的表态,说得更直接:

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

关键词:公然挑战!

这两篇重磅新闻,指向的都是一个重要问题,香港的司法问题。

大家其实也都看在眼里。在过去一段时间,不断上演的“捉放曹”游戏,实际是加剧了当前的动荡。

所以,最高领导人最近有关香港的重要讲话,其中“三个坚定支持”,有一条就是: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止暴制乱,不仅仅是特区政府、阿Sir们的事,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香港的司法机构,也必须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如果警察辛苦抓捕的暴力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治,那就是纵容了。

现在,香港高等法院又这样判决,不得不说,性质更加严重了。

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也不得不作出强烈反应。

港澳办这次表态,最后一句话还说: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不仅仅是特区政府,司法机构也要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要履职,要承担起责任。

但更意味深长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这句表态: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有的是针对性的办法,而且正在研究!

至于怎么办,相信会非常有智慧有力度。

(三)

三个重磅事件,发生在当前的关键时刻。

窃以为,至少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香港不能再这么乱下去。

更直接一点: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最后,感慨两点吧。

第一点,外国人的看法,也很有意思。

比如,美国布鲁金斯协会高级研究员卜睿哲(Richard Bush),一个很知名的中国通,他就认为,修例风波持续到现在,而且变得更加暴力,是抗议者诉求不合理,而且也根本不想妥协。

“不清楚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他们也许根本就没有一个终极目标。”

这当然是他的观察,但也代表了相当多美国人的看法。

这不就是无法无天胡闹吗!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种规模的街头暴力,放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都不能被接受。

美国能接受吗?英国能接受吗?法国能接受吗?

答案,全世界都很清楚。

第二点,看到一张图片,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是上面这张,应该来自最近的香港。应该是一个所谓的抗议者,正准备扔燃烧瓶呢,哪知道燃烧瓶先烧着了自己的背包。

他反应还挺快,赶紧扔掉了自己的背包;但为时已晚,整个后背都已经被引燃……

燃烧瓶的火唉,那可不是很容易就会扑灭的。

不知道他最终会怎么样?

如果他没有事,若干年后,抚摸着后背的伤疤,不知他又会怎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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