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黎智英涉非法集结罪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法官裁定,黎智英因涉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入狱12个月,至于另一宗8·31非法集结案,法官则判处黎入狱8个月。两案刑期部分同期执行,共判监禁14个月。 黎智英于4月16日一日之内就4宗案件到法庭应讯,当中包括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的判刑,以及他分别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和欺诈两宗案件的再提讯。 控方申请新增两项控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 法庭宣布案件押后至6月15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再讯,黎智英未就此案提出保释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