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 加州一个州级上诉法院周四裁定,亚马逊可以像其他传统零售商一样,对通过其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出售的有缺陷产品造成的伤害负责。 该决定推翻了圣地亚哥高等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裁定全球最大的在线零售商亚马逊可以免于承担责任,因为它充当了服务提供商的角色,不受加州产品责任法的约束。 除了出售自己的库存,亚马逊还允许第三方供应商在其网站上列出要出售的产品。此类供应商可能会将其产品存储在亚马逊的仓库中,或直接将其运送给客户。 上诉法院发现,亚马逊在原告安吉拉·博尔格(Angela Bolger)从亚马逊第三方卖家Lenoge Technology HK Ltd购买笔记本替换电池的每个步骤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商家以虚假名称“ E-Life”运营。博尔格称,当她将笔记本电脑放在大腿上时,电池爆炸了,严重烧伤了她的手臂,腿和脚。 “无论我们用什么术语来描述亚马逊的角色,无论是'零售商','分销商'还是’服务商’,它对于将产品带给消费者都是至关重要的。”上诉法院表示。 亚马逊已面临多项诉讼,要求对第三方出售的有缺陷产品(包括在中国生产的产品)造成的损坏或伤害承担责任,大多数法院认为,根据各州的产品责任法,亚马逊不是“卖方”。但是一些裁定则相反,允许对亚马逊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