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 加州州长纽森周一晚上宣布,由于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他已签署法律,保护数百万租户免遭驱逐,房产所有人免于丧失抵押赎回权。 这些保护措施适用于因疫情相关原因而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租户。 “ COVID-19已经影响了加州的每个人,但有些人承担的负担比其他人要多得多,尤其是努力拼凑每月租金的租户,他们应受到免于驱逐的保护,”纽森说。“这项新法律保护租户免于因不支付租金而被驱逐,并且由于这种可怕的大流行造成的经济困难,有助于使房主免于丧失抵押品赎回权。” “由于与COVID相关的不付款行为,加州正在加紧保护那些最有风险的人,但一旦联邦政府最终意识到其在稳定住房市场中的作用,这只是通向更永久解决方案的桥梁。我们需要真正的联邦的承诺,投入大量的新资金以帮助加州乃至整个美国陷入困境的租户和房主。”纽森补充说。 根据该立法,如果租户在2020年3月4日至8月31日之间因疫情出现财务困难而拖欠房租,则该租户将不能在2021年2月之前被驱逐。 对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之间出现的财务困难,租户必须支付至少25%的租金,以避免被驱逐。 房客仍然有责任向房东支付未付的款项,但是这些未付的款项不能作为驱逐的依据。业主可以在2021年3月1日开始追讨这笔债务。根据该法,不遵循法院驱逐程序的房东将面临更多的处罚。 立法还将《房主权利法案》中的反止赎保护范围扩大到小型房东;提供新的问责制和透明度条款,以保护小型房东借款人;并向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借款人提供请求权。 对租户的其他法律和财务保护包括: –将不支付租金的通知期限从3天延长到15天,以使租户有更多时间回应。 –如果租赁协议是用另一种语言协商的,则要求房东以另一种语言提供财务困难声明。 –要求房东向租户提供通知,详细说明其根据该法案享有的权利。 –如果房东被证明确实因与COVID-19相关的未付租金而驱逐租户,则保护其免于因“正当理由”而被驱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