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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朱学勤抄袭事件答葛剑雄教授

已有 1414 次阅读2011-3-5 02:38 |个人分类:学术打假分享到微信

  葛教授很委屈,说我严厉批评他包庇了朱学勤是“胡说八道”,因为他是代表委员会发言的,质问我“就算包庇也是委员会包庇,怎么知道是我在包庇”,还要教我逻辑。我严厉批评葛教授的,正是他“以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发言人的身份为其(指朱学勤)文过饰非,误导公众”,如果葛教授不同意委员会对朱学勤的包庇,他本人没有包庇朱学勤,他又何必代表委员会发言?委员会的发言人一般就是委员会里最活跃、能代表委员会、认同甚至促成委员会结论的人。葛教授“应该有这点逻辑”。何况他对此事件有的发言明显是在讲个人看法。


  葛教授批评我在朱学勤事件中“用不正常的方式”,请葛教授具体地说说,我都采取了什么不正常的方式?我没有用葛教授最深恶痛绝的“匿名举报”,而是用实名把信件快递给贵委员会,这就不正常了?


  葛教授说“他至今都没有给我们提供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还在网上扬言要发公开信。但公开信在哪里呢,我至今没有看到。”


  我给贵会提供了15处朱学勤低级翻译错误的例子,提供了朱学勤抄袭的更多比对的链接,又教了贵会一些你们没搞明白的学术规范的基本常识,以帮助贵会如何分辨抄袭,葛教授认为这些没有任何价值?那么葛教授认为什么资料、观点才有价值?证明朱学勤没有抄袭的资料和观点吗?


  我检索了我的博客和微博,没有查到我“扬言要发公开信”,如果有的话,那也指的是《请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重启调查朱学勤抄袭案》,葛教授居然还没有看到?


  葛教授说:“朱学勤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学术问题。照理说,该学术领域的人是最有发言权的。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学术界(历史学界)的人出来说话。这个是不正常的,这就不像一个正常的学术讨论了。”


  朱学勤的问题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学术规范的问题。对学术论文是否抄袭的认定标准,各个领域基本相同。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成员中只有葛教授一人在历史学界,如果按照葛教授的逻辑,只有历史学界的人才最有资格认定朱学勤论文是否抄袭,那么由该委员会来鉴定朱学勤论文是不是也不正常呢?整个委员会是不是只有葛教授一人最有鉴定朱学勤论文的资格呢?其他委员是不是就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呢?我们是否可以据此推断,该委员会的结论实际上主要是葛教授一个人做出的呢?据此说葛教授包庇朱学勤,是不是就不算“胡说八道”了呢?


  葛教授说:“朱学勤回答了方舟子,方舟子拿到这个东西以后,他反驳了朱学勤。方舟子已经在网上公布了这个事情,照理也应该寄一份给我们,让我们转给朱学勤,对不对?另外,要在网上公布的话,最好也把朱学勤的回答公布出来。”


  我对朱学勤答复的答复已在2月2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有人签收,葛教授还没有看到?没看到应该先问问再指责我,对不对?贵会寄给我的朱学勤答复是一份打印件,原来是希望我当打字员帮你们把这篇长篇答复输入到电脑在网上公布出来啊?你们又没授权我公布,我还担心擅自公布会被贵会或朱学勤指责侵权呢。不过今天已经有人把朱学勤的答复全文上网了,用不着我代劳了。


    其实葛教授已经说了,学术不端行为可以“重在预防,既往不咎”,“如果对过去的学术不端行为全面清查,后果将不堪设想。”(《北京青年报》2011.3.3)宽容大量得很。如果不是朱学勤自己找事要他们调查,本来就不咎了。既然是“既往不咎”,复旦大学还要这个专门调查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规范委员会干什么呢?就为了给不咎找个借口?


2011.3.4.


  凤凰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方舟子指责我包庇朱学勤


  问:您能否谈一下“方舟子向复旦举报朱学勤”一事?


  答:方舟子现在正严厉批评我,说我包庇了朱学勤,这是胡说八道。怎么是我包庇的?就算包庇也是委员会包庇,怎么知道是我在包庇。我再三强调,我的发言是代表委员会发言的,结论不管怎么做,最后都是委员会同意的。方舟子应该有这点逻辑。


  我至今也不反对方舟子提出这种学术上的要求,但是不能用不正常的方式。而且,他至今都没有给我们提供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还在网上扬言要发公开信。但公开信在哪里呢,我至今没有看到。


  另外,朱学勤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学术问题。照理说,该学术领域的人是最有发言权的。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学术界(历史学界)的人出来说话。这个是不正常的,这就不像一个正常的学术讨论了。所以我不发言,因为我是代表委员会做的结论,那么我个人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再强调个人意见。但是要我代表委员会,我必须事先得到委员会的授权。我觉得该回答的已经回答了,从现在开始,如果没有新的问题,我们就不再回答,否则他在网上一来一往的,我们怎么受得了。


  但是,如果方舟子正式把信件或邮件发到我们这里,我们都会回应。我们至今只收到过他发的一封信,我们收到后马上就回复他一封信,“你的信收到了,我们会做工作,有时间会告诉你。”然后我们把方舟子提出的四点质疑转给朱学勤,让朱学勤自己回答。那么朱学勤回答了方舟子,方舟子拿到这个东西以后,他反驳了朱学勤。方舟子已经在网上公布了这个事情,照理也应该寄一份给我们,让我们转给朱学勤,对不对?另外,要在网上公布的话,最好也把朱学勤的回答公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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