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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联合国秘书长的第四封公开信

已有 1267 次阅读2015-4-8 01:14 |个人分类:公开信|系统分类:文学| 联合国, 秘书长 分享到微信

安南先生并国际刑事法院及各缔约国:

在这里,我要向全人类通报的是:我还活着,只是活得很痛苦。长年累月受跟踪监视的彷徨与恐惧,时时刻刻受被告单位那帮匪徒攻击隐私的愤慨,非人道主义的精神折磨和高度的神经痛,对被告单位和司法的无奈,……我处在癌胚抗原高度活跃时期,生存环境对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被告单位来说或许也是十分重要的。被告单位每天24小时都有人在那台机器那里值班,他们客观动机能顾及。或许被告单位觉得:死人不会告状。被告单位那帮人拿个生人活人那样搞,他们是会遭天谴的。大地会为之震怒,顽石会为之长叹。有些新闻社希望独家使用我的文稿,我答复他们请编辑随意处置。因为我还在打着官司,我要把我的文稿发往全世界,争取各缔约国和全世界人民在情感和道义上的援助,使本案进入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程序。

从法律上说,被告单位制造出那台机器,马上把它锁进保险柜里,永远不打开,或许不涉及人权问题和法律问题。被告单位是不会那样做的,事实上他们也不是那样做的。据说被告单位是中央什么部什么委下属的一个研究所。当然不是设在唐山的地震研究所。被告单位以其只手遮天的权势,只要制造一场车祸、一个手术失误就能取走我的生命和脑袋,而央央大国的司法制度是绝不会追究他们的。他们不那样做,或许是未能判断出那样做是否能破解出什么。但是,被告单位绝不会让我好好地生活,更不会让我健康长寿,我在他们的魔掌之下痛苦地活着。被告单位专职从事跟踪监视、折磨迫害我的有五人,不固定的有三、四人,还有为他们筹备工资和加班费,不时来检查和指导工作的单位领导人物、本案的主犯。被告单位那帮人在几十年间所犯的是危害人类罪。司法到被告单位依法捉拿十几个罪犯判刑,没有那条法律说不可以。说不可以的是非法权势者。非法权势者是独裁政治的代表。独裁政治与司法公正不相容。独裁政治的结果是使人民不敢言而敢怒。不准人民购买武器以自卫的社会,应有更公正、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人民不受恶势力的侵害。这股反人类势力不仅有那台机器,而且兼有权势和霸道,阴险和残忍,他们一旦有所破解,将会不断增加新的受害人,因此而对人类构成威胁。我想,我如果把五公斤“敌鼠强”倒入被告单位的饮水池里,就能把这股反人类势力消灭干净。这是符合全人类的利益和愿望的。感谢世界各国志士仁人的支持和鼓励,希望我不要放弃。感谢台湾高等法院负责任地查实该岛上没有此被告单位。我在非常失望和绝望中挣扎了二十多年,现在才有了一丝希望,我是不应该放弃。罗马规约和国际刑事法院是150多个缔约国表决通过的有效司法,而不是商量来商量去不起任何作用只会愚弄人民的虚假摆设。国际刑事法院是正义的法院,在他们那里,既没有舆论导向也没有只手遮天的权势。我从1979年开始向央央大国的司法制度告状,历时二十多年。他们一直不受理、不作为。国际刑事法院受理本案是符合罗马规约的一案不二审原则的。这是伪君子式的混帐政治家以外交辞令诡辩不了的事实,事实胜于雄辩。我想,国际刑事法院是大法院,一定有其可操作性。或者引导罪犯,或者派国际刑警捉拿,或者发国际通缉令。国际社会固然有捉拿拉丹、萨达姆的经验,但拉丹、萨达姆们却是国破山河在。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我想,有各缔约国和全世界人民的支持,国际刑事法院一定能作出公正的审判。

 

 

 

受害人:黄弟禧

2004年8月27日

      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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