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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结果又有误!

已有 3329 次阅读2011-7-20 11:13 分享到微信

记者调查结果又有误!

今日纽约三家华文大报报道了昨日报案之事,这些报纸的记者也开始学习中文电视台的求证采访,只是学得不够到位。三家报社记者都称采访了皇后区的一个律师、一位皇后区检察官,这两者说,报刑事案是不受日月所限的。

这些记者调查的结论有误!

关于DNA,美国无有关的专门的法律条文,有了DNA的证据也不等于无诉讼期之限。关于刑事案的诉讼期在美国法律界一直争议未停,没有最后的定夺。

9899年时,纽约对于一级强奸案,有5年加上5年的诉讼期。而桑报的案发生在98-99之间,就是她曾被强奸让立案、能上法庭,法官还是必须按当年的法律条文裁决。

该刑事案已经过期是无须质疑的,就是报案不等于可以立案!立了案必须靠“证据”,就是昨天发生的;也要“证据”。

这一报案秀,目的是“1;在精神上彻底折磨刘家,让刘家倾家荡产,让他们得到刘家的财产。2;以报案来达到摧毁或逃脱R11、三个动议。3;操纵媒体继续搞乱此案;达到辩护、贴金,他们才是赢家的企图。

刘家会不会屈服海桑黄精心导演的这场诉讼及不断升级的刑事案?不会!据说;刘家要将官司打到底,宁可将钱财捐给社会也不会给敲诈犯一毛。

刑事报案演出了,操纵媒体的目的也达到了某些,但无法改变众多网民对整个案子的论断。现在大家应该等待警检方面分析自称被强奸者的口供,如他们认为证据站不住脚,就不会逮捕人。过一段时间后,检察官会以一封信答复自称的被强奸者。虽然自称被强奸的不会公布检方回信的内容,但没人被抓,就可证明刑事报案这场大戏全盘输了。

其实;检警方面看到这件民事诉讼在先,要求赔偿天文数字,被强奸者说的证据无分量、隔那么久报案、在13年之中被强奸的和所谓强过奸的关系一直何等往还,他们定会小心,不会乱抓人、甚至敢追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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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holly花园 2011-7-20 13:37
顶!
回复 pollyzixin 2011-7-20 12:36
毛茂,太棒了,看到你的博文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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