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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诉刘谢案的最新进展:桑兰自愿撤诉

热度 21已有 26144 次阅读2014-10-13 16:30 分享到微信

持续了三年半的桑兰诉刘谢莫和时代华纳等的官司有了重大进展。原告律师徐晓冰已于前天代表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预计ksliu博即将会发博文介绍详情,值得关注。在此之前,我先按最近的法院文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10月9日莫律师给法官写信,要求法官下令让桑兰从本月14日起提供口供证词,按她的健康情况,这一取证可能持续到15和16日。据他说他在本月2日就致信徐律师请求确认桑兰可以在上述日子出席取证会。在没有收到回应的情况下,莫律师给对方发了取证通知,要求对方在上述日子在北京中成天坛假日酒店出席取证会。次日徐律师回信说他拒绝让桑兰出席这个取证会,因为被告律师不配合,但没有给出他认为合适的取证日子。同日莫律师回信说之前徐律师曾说过14至16日是可以取证的日子。并提醒对方本月30日是整个证据揭示过程的截止日期。如果对方不同意在14至16日取证的话,被告会要求按Rule 37制裁原告(见下面LAO对Rule 37的解释)。接着在6日和8日莫律师再次去信重提取证要求。徐律师终于在8日回信提出一个和解谈判的框架,但没有对取证做出回应。莫律师同日回信说这个和解的提议要征求被告意见后才能答复,同时要求原告在前述日子出席取证,因为已经临近截止日期。 莫律师告诉法官如果原告不能按取证通知要求的日子出席取证,被告会因此浪费很多开销。他们已经在假日酒店租了套房,并雇了一个中文法律代表出席取证会,安排了取证会的录像,并在纽约安排了一个翻译和一个法院记录员。莫律师要求法官下令让被告在指定日子接受取证,不然就要法官按Rule 37制裁。

10日弗法官批准了莫律师的请求,下令取证要在16日前结束。

11日徐律师去信法官提出原告在不影响对被告的法定权利(Without prejudice against dependant(s))的条件下自愿撤诉。我的理解是这个条件的意思是原告保留了以后按同一事由再次起诉被告的权利。


纽约律师LAO介绍说: 按刘先生介绍,听上去更多的是违反取证相关的法官法令,但后果不在Rule 11管辖, 而是Rule 37, 其中包括取消原告方有关指控 (见Rule 37(b)(2)(A)(iii))。 如果是这种情形, 那么Rule 37(b)(2)(C) 明确要求法官必须下令 ("must order ...") 违反法令方支付另一方合理的费用,包括律师师费等, 除非违反法令方能够证明(a) 没有遵守法令是有正当理由或(b) 支付费用法令不公平。 两个律师合计$1,000/小时也有可能被法院接受,但要向法院证明为合理。(见Rule 37 全文, http://www.law.cornell.edu/rules/frcp/rule_37




快讯:桑兰撤诉_图1-1




补充资料:
1. 新浪网转发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体育专电:  面临罚款风险桑兰自愿撤诉 天价官司迎根本性转折   http://sports.sina.com.cn/o/2014-10-13/22187369253.shtml
2. 侨报记者林菁10月13日纽约报道:  桑兰突然撤案 被告可能反诉 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4/1013/995158.shtml
3. ksliu, 桑兰撤诉是追究事实真相的开始 home/space/do/blog/uid/3453/id/238232.html
    ksliu, 徐晓冰是个好律师吗? home/space/do/blog/uid/3453/id/238312.html
4. 徐晓冰律师事务所新闻发布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3c61820102v2f3.html
    徐晓冰律师事务所新闻发布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3c61820102v2oe.html
5. 莫律师10月15日致托法官的信 https://onedrive.live.com/view.aspx?cid=7FEF36E0883F31BF&resid=7FEF36E0883F31BF!412
6.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体育专电 跨国天价官司 莫虎请求法庭撤案且不准桑兰再诉 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14-10/16/c_127107543.htm
7. 体坛周报李一男10月17日报道 桑兰身体撑不住马拉松官司 千万美金保险生效 http://sports.qq.com/a/20141017/0074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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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0 个评论)

回复 tobuto 2014-10-20 01:22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10006&do=blog&id=811

看看这个 -- 棚子大律师估计要睡不着觉啦


不知棚子有没有买保险? 保额够不够呢?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20 00:37
广告: 个人财产不在赔偿追索之列。
评估个人财产主要是看能榨出多少钱。当然这次是例外,因为胖子买了保险。
回复 广告 2014-10-20 00:28
PaybackIsABitch: 关“能榨出的油水,”海胖胖可是有好几套房子,即使是Queens的破房,怎么也值好多个10万吧?你忘了海胖胖的身家,我保证桑黄没有忘,毕竟桑黄在海明的房子里吃过 ...
个人财产不在赔偿追索之列。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20 00:18
我突然想起来,这个10万美元和海明的身家肥瘠应该没有关系,因为这个是海胖胖malpractice carrier出的价。如果桑黄不接受,保险公司反正有钱,接着打下去就是,拖久了,桑黄出不起律师费了,或者桑黄的律师拖不起了,双方还是得谈和解。除非喜乐律师愿意免费打下去,坚信从陪审团能拿到400万美元[岳师傅语]。

关于是否接受和解,黄健一定会私信岳师傅的,岳师傅一定会说NO的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20 00:08
ImYoona:    哈,我也记不住。刚查了下海明有过三个律师,二女一男,都属于同一个律师所。其中一个女的因跳槽停止代理此案了。所以其实现在还有两个律师,但海明还要 ...
原来如此。多谢。

桑多半会嫌10万美元太少,他们也查过胖子的身家,不会轻易罢手。

另外黄健和海明有很深的个人恩怨,海明“玷污”了黄的女人,10万美元还不够黄出口恶气   
回复 ImYoona 2014-10-20 00:01
PaybackIsABitch: 记得海明的律师中途换了一次,保险公司委派的女律师换成了另外一个律师所的男律师。现在怎么成了胖子自己代理自己?我懒得去查资料,帮主如果知道请告知一下。 ...
哈,我也记不住。刚查了下海明有过三个律师,二女一男,都属于同一个律师所。其中一个女的因跳槽停止代理此案了。所以其实现在还有两个律师,但海明还要自己加盟,他16日刚提了个动议要法官判定桑兰的公众人物的身份,我想是不是这样的话,海明说过的有些话就不算诽谤了?从这点看,桑兰估计没有接受海明的offer。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19 23:53
广告: 桑黄是否接受10万美元结案,取决于他们的律师意见。律师的建议,不外乎:或接受完事(律师会扣掉起码25~30%的赔款),或不同意10万美元而是继续打下去扩大战果 ...
关“能榨出的油水,”海胖胖可是有好几套房子,即使是Queens的破房,怎么也值好多个10万吧?你忘了海胖胖的身家,我保证桑黄没有忘,毕竟桑黄在海明的房子里吃过,住过,玩过,在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上还shat过 ……[以下省略200字] 走的时候连钥匙都不愿还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19 23:46
ImYoona: 广告预测下桑兰是否会接受这个offer?
记得海明的律师中途换了一次,保险公司委派的女律师换成了另外一个律师所的男律师。现在怎么成了胖子自己代理自己?我懒得去查资料,帮主如果知道请告知一下。
回复 广告 2014-10-19 23:31
ImYoona: 广告预测下桑兰是否会接受这个offer?
桑黄是否接受10万美元结案,取决于他们的律师意见。律师的建议,不外乎:或接受完事(律师会扣掉起码25~30%的赔款),或不同意10万美元而是继续打下去扩大战果。律师说什么,桑黄必定会接受什么。桑黄不会再自作聪明了。

律师提什么建议,又取决于律师对海明上的律师保险合同肥瘦的判断。如果纽约市里像海明那样层次的律师能榨出的油水也就那么多,律师则会建议拿钱拉倒。如果保险合同里最高保额能到几十万上百万,律师自然会把海明往死里打。

但律师也许会把选择交给桑黄,说,“今天这10万是能立刻拿到的。如果嫌少要继续打,可能会多拿N万,但也可能拿不到更多。继续打,你们也要考虑继续支付我们的律师费。”

桑黄遇到这个问题,就抓瞎了。

所以黄经纪最好听我的:拿了10万减掉律师分成后剩下的钱,赶紧歇菜吧。否则最后可能毛都落不到手里。
回复 ImYoona 2014-10-19 22:18
广告: 谢谢报道。


呵呵,海明虽然有律师malpractice保险,以后的保费肯定要涨价。活该了。

这个消息,给桑黄看到,效果一喜一忧。忧的是,耍流氓,终是要付出代价的 ...
广告预测下桑兰是否会接受这个offer?
回复 广告 2014-10-19 22:16
ImYoona: 博主在彼岸网 http://bian-wang.com 给出了桑兰诉讼的两个案子的法庭文件。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看。

刚在那里了解了诉海明案的近况。海明已于10月3日自己出任 ...
谢谢报道。


呵呵,海明虽然有律师malpractice保险,以后的保费肯定要涨价。活该了。

这个消息,给桑黄看到,效果一喜一忧。忧的是,耍流氓,终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自己的报应也快到了。
回复 ImYoona 2014-10-19 21:34
ksliu博在彼岸网 http://bian-wang.com 给出了桑兰诉讼的两个案子的法庭文件。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看。

刚在那里了解了诉海明案的近况。海明已于10月3日自己出任自己的辩护律师,并在16日给法官的动议里痛说往事,我看也就是海明自己说得清这些事。他还在10月3日提议支付给桑兰10万美元了结这场官司,桑兰有14天的时间考虑是否接受,还不知结果。
回复 ImYoona 2014-10-19 16:35
以前知道的案件的一些信息都忘得差不多了,毕竟不是自己家的事。我前几天也有点吃不准了,不知是不是老刘在博客里批评指责桑兰的话触怒了她而产生了告老刘的念头。刚查了下过去的资料,从中可见早在2011年3月1日,海明就建议桑兰告老刘,而且原因不是诽谤之类的话而是'责任'(估计是指作为监护人的责任):

回复 tobuto 2014-10-17 22:51
广告: 谈及对方的身份姓名住址, 是忌讳和失礼。

我早就说过,我不是法律行业的。

法官会要求陪审团不看外界对审理案件的报道。为什么,你自己去学习学习。

某桑姓客 ...
我谈及谁的身份姓名住址了?莫名其妙。

你既然不是法律界的,那又为何说“你们不要说外行笑话”,然后大讲律师的职责大谈法律? 莫名其妙。

我不是陪审团成员,也不可能是陪审团成员。 为什么要“自己去学习学习”? 学习什么?莫名其妙。

徐大棚子犯不犯法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他一定违反了Rule 11中 “reasonable inquiry”的要求。

棚子身为专业人士,却罔顾律师行业的基本要求,给他人带来伤害,这难道不应该得到惩罚吗?  没有证据却纠缠两年,这不正是滥诉的铁证吗?

有闲缺钱,就可以胡作非为? 这钱,是不挣白不挣的干净钱吗? 这钱是出卖做人良心和职业道德的昧心钱!

这样的贼律师,如果不加严厉惩处,今后还不知会祸害多少无辜的人。 
回复 广告 2014-10-17 20:27
tobuto: 听你的口气,想必你一定是法律界行内人了。

既然如此,你又这么关注此案,那是一定看过莫虎10月15号信中的Section III,有关 reasonble inquiry 的部分吧。

...
谈及对方的身份姓名住址, 是忌讳和失礼。

我早就说过,我不是法律行业的。

法官会要求陪审团不看外界对审理案件的报道。为什么,你自己去学习学习。

某桑姓客户, 说一个叫刘谢的贪污了捐款,聘请律师打官司追钱。律师要桑提供有关资料,给桑讲了讲这类案件的诉讼程序,胜诉条件,将要面临的困难, 和收费标准。桑听了后,说那也要打这个官司。律师说好, 于是过了几天,律师去法院发起诉讼,诉状上写到:‘桑说刘贪污’, 要求法院强制刘还钱。

刘向法院做了回复,说没贪污过钱,这里有账本可查。

要把官司打下去, 原告需要提供(比怀疑/听说)更多的证据, 这又需要花钱聘请或通过律师聘请侦探会计等人去寻找挖掘, 但原告受不了时间和金钱的花费, 就只好撤诉收场了。

如果你是陪审团成员,你看到的,就是这么多。

这个过程里,律师何罪之有?何错之有(除了后来糊弄法院)? 却被你们这群愚民骂个狗血喷头。

刘有无贪污?除他自己,别人都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有无贪污,要有法院认可的确凿证据,才能定罪。那之前,就必须也只能假设刘是无辜的。这就是法律。

此案中,原告明显证据不足,但听不进劝告,一定要打,又愿意为此支付律师费,碰上有闲缺钱的律师,这故事就发生了。简单说,是桑打了没得打的官司,律师挣了不挣白不挣的钱。谁都不犯法,不缺德 (桑可能真心认为捐款总数实际是1017万美元,而不是想生生讹诈)。

至于徐的为人, 他在宣传自己时, 和几次的博客中, 确实有厚颜吹牛忽悠的毛病, 令人鄙视。
回复 tobuto 2014-10-17 02:19
广告: 你们不要说外行笑话。

律师接活儿,是生意,是工作。

一个活儿,是不是敲诈,他事先不知道,也不能凭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没义务事先做事实调查,查证委托人的 ...
听你的口气,想必你一定是法律界行内人了。

既然如此,你又这么关注此案,那是一定看过莫虎10月15号信中的Section III,有关 reasonble inquiry 的部分吧。

“一个活儿,是不是敲诈,他事先不知道,也不能凭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话不假,-- 那应该凭什么?不就是reasonable inquiry吗?

两年多来,棚子做过什么? 他知道怎么在中国招摇撞骗沽名钓誉大行其道,难道在桑黄面前就突然变成天真幼童,失去辨别基本事实的能力了吗?

这样的贼律师,还留着作甚?

身为法律界行内人的你一定也注意到了,莫虎10月15号信的倒数第三行,写的是“via hand delivery”。  偶大胆预测,棚子的好日子,怕是就要到头啦。
回复 广告 2014-10-17 02:09
tobuto: 你错了。 徐笑柄律师到目前为止,犯下的唯一一个错误,而且是重大的错误,是昧着良心和职业道德构陷勒索!

桑黄鬼迷心窍铸下大错,可是如果没有通晓美国法律的 ...
你们不要说外行笑话。

律师接活儿,是生意,是工作。

一个活儿,是不是敲诈,他事先不知道,也不能凭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没义务事先做事实调查,查证委托人的指控是否属实。 相反,他完全可以认为委托人的说法是有根据的。最后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在法律上有道理。你们这些人,骂桑黄海缺德,可以。我也骂过。但说接桑的委托帮助打官司,就是昧良心,就是心怀祸胎,则是你们这伙人的集体愚昧。如果你明天被告贪污和性侵,为你辩护的律师,是不是也是祸胎?
回复 tobuto 2014-10-17 01:48
广告: 在代理桑案中,徐律师到目前为止,犯下的唯一一个错误,而且是重大的错误,就是我前面提到的糊弄法庭,给自己职业道德名声抹黑的行为:把1800页纸张不分中英文不 ...
你错了。 徐笑柄律师到目前为止,犯下的唯一一个错误,而且是重大的错误,是昧着良心和职业道德构陷勒索!

桑黄鬼迷心窍铸下大错,可是如果没有通晓美国法律的律师助纣为虐指点敲诈之途,哪里会走上这么一条不归路? 
这也是老刘说的,棚子也应该给桑黄一个说法的道理吧。 

学艺不精犹可恕,心怀祸胎实难容。 不彻底清除掉这样的贼律师,还不知他会再祸害多少人!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16 20:23
赔偿五 六万美元? 五六万美元her skinny ass

徐真敢忽悠啊
回复 广告 2014-10-16 19:10
ImYoona: 桑兰现在的代理律师徐晓冰找到黄健,说如果官司继续打下去,那么至少还需要10万至20万美元的花销,而即便官司打赢,他们能得到的金钱方面的赔偿,也就五六万美元 ...
呵呵,

I told you so.


“千万美元保额“----黄和徐一个德行,肉烂了嘴还硬。拿千万美元骗谁呢?那保单的意思是最高赔付金额为一千万。却不是付给桑一千万。

桑能拿到的,只是一些棉签酒精纱布的报销。

这个徐姓律师,又被黄扇了一耳光:徐刚在声明里说完‘有信心胜诉’, 转身就对委托人说,“即便官司打赢。。”  那份必胜信心哪里去了?  忽悠谁呢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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