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Big Shark //www.sinovision.net/?73246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桑兰前律师谈为何道歉 被告:不会反诉可原谅他

热度 24已有 3542 次阅读2012-3-5 20:27 | 律师 分享到微信

纽约3月5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公开向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薛伟森道歉,承认包括性侵在内的指控“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本社采访了与桑兰案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请他们就此发表评论。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

报道员:(刘国生,本案的主要被告之一)您认为这个案件是什么性质?您为什么会原谅海明?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海明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到联邦法院告我们,说当初我们帮助她,让她住在家里是软禁她,又说我们侵吞她的资产,甚至告我和薛伟森对她性侵。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

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甚至不惜编造性侵谎言对我们进行威胁讹诈,其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 对于敲诈行为,我们不可能低头,也不可能花钱消灾。我们只有坚持将官司打到底,(这样)才能还我们清白。 海明认错道歉,是明智之举。我们愿意原谅海明,因为他认错道歉的态度是诚恳的。我相信他认识到自己真的错了。我们不仅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以后也不会再反诉他,更不会在任何场合羞辱他。我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翻篇了。

莫虎:桑兰现在是涉嫌滥诉而可能要面对“R-11”惩罚的唯一对象

报道员:(莫虎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师,也是被告)请您谈一谈您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以及您对海明公开道歉的评论。

莫虎:这起诉讼案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对媒体表示,“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今天我还是这句话。桑兰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桑兰的签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海明公开道歉是明智之举,虽然对于海明而言,这是比“R-11”更重的惩罚。“R-11”是法官裁决,而公开认错道歉则是他自己承认自己有错。

海明:我后悔接这个案子

报道员:(海明律师是桑兰天价跨国索赔案的第一个代理律师,曾经高调多次代理桑兰召开记者会,对媒体发言,现在则与被告达成和解,并公开认错道歉)请您谈一谈为什么会道歉,以及您对性侵报案等问题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海明:我后悔接这个案子。(我)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跟(向)他们认错道歉。不过认错书的措辞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是他们写好了我签字的。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只是将中国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翻译后寄给了检察官。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谢晓虹: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

报道员:(谢晓虹女士是桑兰案被告中的核心人物)请您简单地介绍一下您与桑兰的关系,您和您丈夫、儿子被桑兰列为被告之后您有什么想法,您如何看待海明公开认错和道歉?

谢晓虹:1998年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不幸摔伤,留在纽约接受治疗,成为美国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当时急需有人能够与中美各方保持联络,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我帮忙照顾桑兰。

桑兰受伤后在医院接受手术,我们一家人几乎每天都轮流去看望她,给她送汤送饭,陪她聊天,目的就是要减轻她的痛苦,帮助她保持精神上的乐观。桑兰出院后,我们又接她住到我们家里继续康复治疗,想尽一切办法让她的痛苦减到最低。桑兰回国后我们又协助国内有关方面安排她的生活,努力帮助她自立,希望她能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桑兰一直跟我保持亲如母女的关系。每次回国,我们总不忘和她见面,了解她的近况。她到美国也住在我们家里。她总是亲热地称老刘“刘伯伯”,称我儿子“阿森哥(薛伟森)”。每年除夕夜一过,她总是第一个打电话向我们祝贺新年。一直到2011年4月我才知道她将我和老刘告上了法庭,说我们当初让她在家里养伤是“软禁”她。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告我儿子对她性侵。

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对自己儿女我们经常说“No(不)”,可是对桑兰,我们除了付出还是付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待我们。那段时间,我和我儿子都完全崩溃了。我儿子瘦了十几斤,可是他怕我担心,不仅不告诉我,还每天给我打电话安慰我。我也垮了,躺在床上连站都站不起来,什么都吃不进去,脑子里甚至转着各种自杀的念头,只想带着儿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去年夏天,她到警察局报性侵案,说我儿子和老刘对她性侵,我的心反而平静下来。我没什么可怕的。我很庆幸我又活过来了。

我也曾经非常恨海明,桑兰做的很多事情都与他有直接关系。但是我现在觉得,只要他真心悔过,真诚道歉,我就应该原谅他。希望他能够汲取教训,以后不能再拿法律当武器胡闹。

桑兰现任律师徐晓冰未作答复

5日,本社通过电话和电邮与徐晓冰联系,希望他或者桑兰本人对海明公开道歉一事发表评论。到本社发稿之际,未收到徐晓冰律师或者桑兰的任何回复。

2011年4月28日,桑兰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美国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以及刘国生、谢晓虹等9个机构和个人,提出18项指控,每项索赔1亿美元。同年5月13日, 桑兰向法院递交起诉书的第一次修改稿,增加被告律师莫虎、谢晓虹之子薛伟森和15名网友为被告,起诉“罪名”增加到21项。眼下,桑兰案未踏入法院大门一步。桑兰仅在2月27日的和解会议上通过电话与法官有过交谈。案件仍在审前程序阶段。(完)2012/03/06 07:33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17

雷人
1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8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6 个评论)

回复 tobuto 2012-3-6 00:56
海明:我后悔接这个案子。(我)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跟(向)他们认错道歉。不过认错书的措辞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是他们写好了我签字的。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只是将中国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翻译后寄给了检察官。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

从海明的话里,谁能看出他的真心悔过?
一句句地分析一下吧:
卖乖,行为陈述,讨好,不后悔道歉(?!),开脱,翻案伏笔,开脱,开脱....

胖子,你是不是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啊?
回复 bigshark 2012-3-5 23:11
folk3: 从博文上了解此案,应该可以找到当初桑兰叫叫嚷嚷来美国之前,只是为了控告保险公司索取更多的赔偿金一件事的博客文字资料!
后来,代理律师与之称兄道弟兄妹什么的 ...
谁签字,谁负责。就这末简单。
回复 桑寄生 2012-3-5 23:02
folk3: 从博文上了解此案,应该可以找到当初桑兰叫叫嚷嚷来美国之前,只是为了控告保险公司索取更多的赔偿金一件事的博客文字资料!
后来,代理律师与之称兄道弟兄妹什么的 ...
并没有放过他,只是用赔款道歉的私了方式替换了R11。如果是R11,他被迫交罚款,但还可以嘴硬,现在连嘴硬的本钱都没有了。R11中还剩下桑兰,她若贪图嘴硬,那就接受R11的惩罚吧。然后还是挡不住刘谢莫到中国去找她打官司。
回复 folk3 2012-3-5 22:44
从博文上了解此案,应该可以找到当初桑兰叫叫嚷嚷来美国之前,只是为了控告保险公司索取更多的赔偿金一件事的博客文字资料!
后来,代理律师与之称兄道弟兄妹什么的越说越多,才会有之后的加上控告刘谢,之后再追加谢的儿子还有愤愤不平的网民们!
而且,吓死老刘...等等的言语文字都被存档了!
是谁在鼓动而且提出几亿十几亿的赔偿?
谁相信桑兰懂得什么美国的法律,更别说是英文意义了!
那么轻易放过了阴险狡诈的人,日后必有祸害,这就是自私自利造成的!
回复 bigshark 2012-3-5 22:43
桑寄生: 海明先于桑兰道歉,罗淑玲也关博了。
呵呵,罗姐把自己往脸上贴金的博给煽了。居然说胖子投降是她的功劳,脸皮比五六十斤血纸还厚。
回复 桑寄生 2012-3-5 22:15
sztao: 是啊! 现在就看徐了。
海明先于桑兰道歉,罗淑玲也关博了。
回复 sztao 2012-3-5 22:06
桑寄生: 罗淑玲几天前的努力可能就是想让桑兰抢在海明之前撤诉并道歉,这样徐晓冰就彻底解脱出来了。不过他们没有想到桑黄是如此阴险狠毒的人,自己下地狱,还要拖徐晓冰 ...
是啊! 现在就看徐了。
回复 桑寄生 2012-3-5 22:03
sztao: 这就是桑黄敲诈的后果, 末日将临. 徐律师再有回天之术也救不了她。
桑兰不撤案,更是死路一条!
罗淑玲几天前的努力可能就是想让桑兰抢在海明之前撤诉并道歉,这样徐晓冰就彻底解脱出来了。不过他们没有想到桑黄是如此阴险狠毒的人,自己下地狱,还要拖徐晓冰一块下。徐晓冰如何脱身是下一场戏的看点了。
回复 指间沙 2012-3-5 22:00
桑黄不得到严惩天理不容!难平民愤!
回复 路测呢 2012-3-5 22:00
你们的政策不是缴枪不杀吗? NND,缴枪也杀啊, 早说啊!
回复 不说不痛快2011 2012-3-5 21:52
太给力了!
回复 sztao 2012-3-5 21:52
这就是桑黄敲诈的后果, 末日将临. 徐律师再有回天之术也救不了她。
桑兰不撤案,更是死路一条!
回复 sztao 2012-3-5 21:39
海明公开道歉,刘谢莫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对海明来说是够便宜
他了! 海明真该好好感谢刘谢莫的宽宏大量! 作为律师拿法律当武器帮凶敲诈,还纵
容编制性侵案,行径是极为恶劣! 不知海明是否设想过如果被告经受不住打击,真
出了人命,这与帮凶杀人有何区别!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3-5 21:31
大快人心!
回复 bigshark 2012-3-5 21:10
明月娘: 眼花缭乱。你有枪吗?
Yes
回复 明月娘 2012-3-5 21:08
眼花缭乱。你有枪吗?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