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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苛刻捐款”不可复制是制度缺陷

已有 1455 次阅读2011-4-10 06:03 |个人分类:深度透视|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2010年5月,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向西南五省区灾民捐款2亿,捐赠合同被外界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曹德旺向合同执行方中国扶贫基金会会开出的条件是,半年内必须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差错率不得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3%。近日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确认,该捐款已经顺利完成。

  “史上最苛刻捐款”,公众并不陌生,陌生的是扶贫基金会的态度:不可复制。之所以说是“最苛刻”,除了与“2亿善款,6个月时间,9万多农户,1%的差错率,3%的管理费”有关外,更与此前“大部分基金会的管理费用都在善款总数的10%左右,而且大多数账目基本不公开”的刺目对比有关。但是,从曹德旺2亿善款捐助成功来看,“3%的管理费比例”还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条件,但是,扶贫基金会何以认为不可复制呢?

  “史上最苛刻捐款”直指我国公益组织信息不公开的弊病。公众无法通过合适渠道了解慈善组织善款募集及资金使用状况,这势必会降低对慈善组织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上的信任度。信息不公开实际上也侵犯了捐助者的知情权和干预权。捐助者有权知道自己所捐的钱用到了什么地方,是如何分配的;也有权对所捐款项提出具体的使用意见,慈善部门不得违背捐助人的意志。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少有慈善组织向捐款者或社会公布有关情况。而“史上最苛刻捐款”无疑是击中了当下慈善组织的软肋。

  公开透明是公众对慈善组织的基本要求,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曾经说过: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玻璃做的口袋。只有当公众看到或了解到自己捐献的钱物最终是用在帮扶困难人群的身上,慈善组织才会得到公众的信任。慈善组织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是确保慈善事业健康运作的必须,也是取得公众信任和尊重的关键。也正因为如此,“史上最苛刻捐款”不可复制是制度之伤,是慈善组织公信力之伤。道理很简单,如果捐款收支不能取信于民,缺乏公信力,还有谁会继续捐款给这些基金会呢?(来源:人民网财经科教部总监 唐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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