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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件民亊案看国家的司法改革

热度 2已有 4991 次阅读2016-12-11 06:42 |系统分类:杂谈| 国家, 司法 分享到微信

  从一件民亊案看国家的司法改革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信访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当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既有新动向,也有老难题,但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和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党中央更加重视合理解决公民的伩访问题。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公民的一项权利,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是国家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随着反腐鼓点越敲越密、力度越来越大,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在老百姓眼中的威信越来越高。

因此,党员干部不仅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修养、境界和操守,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一是慎始慎微,把住小节,讲究规矩,切不可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凌驾于纪律之上。必须时刻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来行事用权,要做到防微杜渐。二是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要把握好,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坚决不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让干部有敬畏之心,明白底线在哪里,越过了底线就要受到惩处。三是把监督和批评当作一种警示和鞭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不可忘乎所以、无所顾忌。干部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应像敬畏火炉那样敬畏规矩纪律,牢固树立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凡规矩纪律要求不能做的,就坚决不做,不打擦边球

这些举鼎绝膑,都是政府维护公民的权利,保障老人的健康,关爱弱势群体,也是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重要任务。社会的机制完全是为解决公平,予计了可能会出现各种失去正义的问题。要求方便公民的投诉. 申诉.举报. 控告,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政府各自机构的伩访网站。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管你发生什么问题根夲就没有走投无路的境地,而是永远有条路在等着你解决烦恼的问题。

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当事人遇到社会失去公平正义寻愁觅恨,却找不见这条法律救济之路!法律条款和程序,在权力面前仅是看的。暴露出了伩访的弊病在于,以虚伪的包青天精神建构现代社会的治理,政府和访民之间利用劳民伤财的博弈,缓和矛盾的爆发。

笔者走访了一件医疗侵权”的民亊案;患者五十年前右眼已失明,治疗左眼时又出了问题。201010月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确认;视力【盲】残疾二级; 已成残疾人。在受到凤翔县医院伤害后,边治疗边找医院协商医疗赔偿,而医院完全不理;又找县卫生局行政处理,医政科通知医院提供病历资料作医疗事故鉴定,其拒绝参加。以未有证据无法调解为由,建议去法院诉讼,逼患者走进了凤翔县法院充当了有生耒的原告。

   一起从一审到现在已12年的民事简单的案件,却让法.检两院给弄复杂了。引发了全国网友的广泛关注,再次让“冤假错案”这个关键词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值得深思;经县..三级法院四审,.省两以检察院监督缘何挡不住一起冤假错案?新闻陕西凤翔医院处方毁眼睛 一老党员成医生小白鼠经媒体(中国新闻2015-05-28报道后,引发广泛热议。

   20055月,原告将陕西省凤翔县医院以医疗纠纷起诉。从一审法院起,审判组织不合法;利用职权伪造鉴定;剝夺原告的辩论权利;遗漏诉求.二次角膜深层取异物未使用抗生素药品消炎预防感染;.超剂量使用地塞米松针剂,导致产生了并发症外伤性白内障,及后遗症级糖尿病与该说明书相符;.眼内异物应取尽而未取尽;.三次使用禁忌眼药水; .索取卖给患者药品240余元; .伪造篡改住院病历等;适用法律违背立法夲意;又在宝鸡中院上.申诉各一次,陕西高院申诉再审,陕西省检察院和宝鸡检察院各抗诉一次,经三级法院四次审理,两级检察院监督,无一纠错。出现了查明不明,认定的事实无证据支持疑点重重,在证据缺失无法佐证情形下,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未确认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存不存在医疗过错,同出一辙指鹿为马,硬将被告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掩盖,均被驳回,让被告逍遥法外。仅以连小学生都能辨别出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法.检两院五次审查缘何挡不住一起冤假错案?恐怕这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中国司法反腐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

   这起案件最令人担忧的就是从县法院到市中院再到省高院,连着三级法院四次审理判决,再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监督,只要有一关正确把握了事实和法律,就不会得出误判。但竟然发现不了整个案件中存在的十分低级的法律漏洞和逻辑错误,遗漏诉求,非法证据获支持,最终导致“葫芦案”的出台。这个被陕西省检察院七连贯表彰的先生检察院被牵涉到的这起案件中,真让人意想不到!虽然不涉及人命,只涉及经济,如果任由这样的案件存在下去得不到纠正,难道非要等到逼死原告后,才予夺大案要案时再去纠正吗?那时候就晚了。
    老人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一)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之规定,而宝鸡市检察院的受理与审查决定裤裆放屁--两头走了!请求办案的王东平检察官书面答复受理的是2007宝市中法民监字第60号驳回再审通知,而作出的宝检民()[2014]61030000006号,不支持2006)宝市中法民一终字248号民事判决决定的根据一位处长电话威胁;你的诉讼程序已终结,我老王有心脏病,你再无理取闹,我有权可逮捕你”。提交给检察院申诉处,控告王监察官的渎职犯罪材料,两月后未有正面答复,上访询问中才知丢失,补交第二份拒收。上访省检察院请求复核下级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决定”。拒收申诉材料。在经过了所有的司法程序后,无争议的驳夺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老百姓上法院打官司,大多是到了忍无可忍、走投无路的地步才求助法律的支持。从当事人亲身体验和感受,法.检两院的办案人员认利不认理,把手中掌握的权利做为谋取利益的工具。只要能捞到好处,那里还有什么天理良心、公平正义。一切昧着良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逼良为娼能干得出来!心照不宣,相互勾结,包庇,袒护,订立攻受同盟,形成利益体结成铁板一块。对待中央和最高检反腐败的政策,阳奉阴违,表面应付,实际抵制。使反腐败的各项措施不能落到实处。不能让法律永无休止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挂在嘴上 !从这起12年的医疗侵权案纠错经历可谓蜿蜒曲折。即使在错案显露端倪后,还有人为逃避追责、保住位子,维护既得利益,千方百计地阻挠案件的复查和纠正。不当的权力干预也被猜测是导致此案长期得不到纠正的重要原因耒看,司法腐败令人发指!

    4月下旬,去京第六次上访途中,被被凤翔县伩访局驻京办拦截劝回。此事却得到夲县政法委重视,給宝鸡市政法委打了2016)凤政法第(16)号请示报告,请求上级督促宝鸡市检察院复核宝检民()[2014]61030000006号不支持监督决定。给上访人一个书面的说“法”。隨后县政法委答复;‘市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已联系,你的亊不再答复,去检察院不再接待,以后不能再去上访’。又问;‘市政法能否出具个不答复的材料’?其复;‘口头通知’。违反[中央政法委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意见]()明确依法终结的范围。当事人不服政法机关生效法律结论,其救济权利已经充分行使、放弃行使或者已经丧失,反映问题已经依法律按政策公正处理,仍反复申诉控告、缠访缠诉,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政法机关可依法作出终结结论。的规定,不留把柄!此亊在市政法委书记邮箱向黄超反映多次,乞求讨个“证据”,从7月底至今未有回应。去政法委上访,门口森严,没予约及内部人耒领,根本就不能进去!去凤翔县政法委乞求复印一份请示报告,怕得罪上级拒绝!

   英国政治家洛克所言: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也不能凭借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能以地位优越为借口,放任自己或任何属下胡作非为,而要求免受法律的制裁。

   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渎职犯罪。政法委应刨根问底,追究作案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司法为民喊了多年,只听楼梯响不见告知人下来。截止目前,无人过问,违法有理、伤害无辜免责、枉法作案万岁、腐败不监督是常规,有错不纠不属犯罪。违法乱纪者之所以胆大妄为,其一,领导管理没到位。其二,法律缺少必要的威慑力。

 原告身披中共党员的皮,未忘入党誓言,履行【党章】约定的义务,与腐败作斗争。又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规定,是忍不住的疾呼,又是忍不住心痛,姑且称之为一种源自骨子里的使命感!对有错不纠的司法腐败斗争从没退缩过。他既没有令人追逐的容颜,又没有荫庇一生和后代的裙带;更没有卑躬屈膝令言辞色的猥琐。虽然在经历的过往遇到人生的不公平;身体受到被告的伤痕累累,仍流血未结疤咬牙忍着疼痛;如无罪的羔羊又被囚进司法腐败的铁笼里,任执法的腐败份子举起锋利的屠刀,在仍滴血未愈的原伤口洒上盐,宰割新的伤口!尽管政府亏待了他,但他的所作对得起这个祖国和民族;依然深深爱着心血流淌的国家和民族。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耒喚醒执法者的良知!

   然而,在当地乞求走投无路时,打开有关部门的网络系统反映解决不了的问题,在网上申诉.举报.控告乞求上级转下级督促解决问题。用查询码后显示,请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这样的回复尽管当事人不满意,但知必须另找庙门。如; 给最高检对夲系统的渎职犯罪.枉法作案裁判,一年多前反映的问题,至今查询仍显示;“你的邮件已接收”,没有下文?给最高法大法官陕西省高院闫院长留言拦申诉40多次,仅回复一次;认为所作裁判正确无误。望你服判息诉。”。又是愚弄访民的麦草枝“拐棍”。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轰轰烈烈抓党风建设,大张旗鼓惩治司法腐败,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有责担当等活动一个接着一个,这些都有目共睹。这么整治官场会出现什么样的新气象?有部分收敛,但还有一部分仍然外甥打灯笼_照舅()?老百姓长期反映的司法腐败问题,法.检两院依然是老爷作风照样推诿不承担责任,老百姓的热脸依然蹲那冷屁股!

   老人是件民事案,被治残没死还留有一口气,相信法律才上诉.两次申诉.两次抗诉的层层监督成了误导,交了耒至不易的几千元诉讼费,提出的六项诉求法院检察院却久拖12年,程序“空转” 不认错不纠正,无一项列入审查。最后由检察院终結了不能返回法院再审的程序。自身已残能纠错,陷入名存实亡公平正义的深渊。遭到一场诉讼一场寒的结局,财产和人身遭受侵害,申诉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无门。

    雷同近几年曝光的呼格案、聂树斌人虽死转变成刑事案,而民与刑案均是层层法院检察院用国微大印制作的一面倒的杰作,给不合法的裁判,开了合法”的证明,但命运的悲惨相同。公知输了良知,政府输了诚信,法律输了尊严不禁问;中国法律的严肃性、公平公正性都到那里去了?既让我们认识到冤假错案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影响,以及对社会公平与正义;道德与良知的巨大损害,更让我们认识到应尽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必要性和紧迫性。老百姓受贪官掠夺,受各种黑恶势力欺凌,受社会上残渣余孽算计……。防线失守之后,造成党群对立、官民对立,贫富对立、使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越来越不可调和。人们看不到光明和希望,对社会的积怨会越来越深。最终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否则会将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換耒的社会推向火山囗,正如国歌唱的那样;“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侯”。前车之鉴北宋末年有一部人人皆知的“水浒”!总结出当社会将你逼得走投无路时,最后的一条生路只有去犯罪,这并不可耻。是最不可容忍的,也决不是危言耸听!这么下去真不敢往深处想?

因法律这一碗水没端平!至今仍不断的“伩访上访.申诉.控告.”的事件本身对与否?作为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的政法委和检察院有责任和义务审查,需要澄清正确与错误,是那方错了又错在那里?应当用光明磊落的姿态,来接受公民增添批评和监督政府机关的信心,拓宽监督权的道路、公开把问题摆在阳光之下解除忧虑。应当给个正面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根据回音呼吁司法公正是为了依法治理国家,让人民安居乐业; 惩治司法腐败是为了和谐社会建设,让国家长治久安;揭露检察官是为了纯洁司法队伍,让检察院明镜高悬;还法律以尊严,让依法治国实现!

   司法实践中冤假错案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避免的,不仅仅在中国,在外国也同样存在。可是经验告诉我们,大错的铸成,往往是从小错没有得到纠正开始的。         显然,最大的腐败就是官员不负责任,约束人性之恶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职责使命所需,自我道德约束的前提是人处于理性状态下,而人性之恶却每每让人利令智昏,难以醒悟回头;法律惩戒无异于亡羊补牢,更何况惩戒不是目的。而目的是教育人人遵纪守法!

   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公民的一项权利,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是国家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感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个社会的司法丑陋邪恶,让我们树立了正确的理想,他喊冤叫屈并非是为他鸣不平。根据审判权运行机制,按照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思路,明晰责任承担。而是要求落实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主要着眼于防止法律程序空转,解决有错不纠的问题。和201525日曹建明强调,要始终保持从严治检的鲜明立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坚决惩治自身腐败问题,真正做到反腐败在检察机关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要紧紧抓住执法一线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加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办力度,特别是对滥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决不姑息,决不袒护,决不变通、降格处理,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的线索,高度关注涉检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坚持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常态化,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的承诺,该不会是无理取闹和过高苛刻的要求吧?

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期盼的是法律公平、公正、正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党员干部不仅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修养、境界和操守,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一是慎始慎微,把住小节,讲究规矩,切不可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凌驾于纪律之上。必须时刻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来行事用权,要做到防微杜渐。二是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要把握好,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坚决不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让干部有敬畏之心,明白底线在哪里,越过了底线就要受到惩处。三是把监督和批评当作一种警示和鞭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不可忘乎所以、无所顾忌。干部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应像敬畏火炉那样敬畏规矩纪律,牢固树立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凡规矩纪律要求不能做的,就坚决不做,不打擦边球期盼的是法律能够真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以抛砖引玉,对本案迟到的正义“纠错”, 试目以待?

        笔者联系电话;1538457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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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YECGUMEI 2016-12-13 23:48
司法不独立难有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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