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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桑兰三大障碍和严重后果

已有 6710 次阅读2011-5-8 09:16 分享到微信

十分感谢网友law and order从专业角度对桑兰案的分析,相信这是目前大家最想看到的内容。将这么好的文章贴在我文章后面的留言中太可惜了,我重新发布一边,希望更多朋友可以读到。

law and order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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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客来思乐博客对桑兰的热爱和劝告。想当年看到桑兰摔伤后曾经为您悲伤,1999 看到你在时代广场和纽约市长一起迎接1999为您感动流泪。这些年每当读到您的业绩报道又是为您感到自豪。自1998 年以来您不知道影响了多少人,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为您祝福祈祷。但是, 为什么要今天?为什么这个诉状?


客来思乐博客从法律法庭外提出对您的劝告,从法律角度来看,希望您能考虑一下法律上的三大障碍,并考虑终止撤销这个诉状:

1. 法律程序上的严重障碍

我已经认真审读了你的诉状, 认为18个索赔的法律理论都经不住程序法的挑战。 具体说, 所有的合同理论(1,2)或类合同理论(8,15,16)的诉讼期为6 年 (NYCPLR §213), 信任违约(10)为6年(NYCPLR §213), 无意识人身伤害理论(13,18)3年诉讼期(NYCPLR §214),有意识人身伤害(9, 14, 17) 为一年诉讼期 (NYCPLR 215)。 法律没有对17岁的人或者向您这样下身瘫痪但精神正常地人做任何诉讼期的延期规定,只有婴儿或精神病人的延期 (NYCPLR §208),或者是不适合您从发现人身伤害起3 年的延期( §214A, §214B, §214C, §214D, §214E), 或者欺诈作弊的延期但从发现欺诈后不能超过6年。 所有的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论(联邦人权法 42 U.S.C. §2000a,纽约州纽约市人权法)(3,4,5,6) 都是规定很严格的180天,300 天,或者3 年的诉讼期,没有例外。 您的诉状中没有阐明任何诉讼期延期的法律事实根据,就算是刘谢或中国试图封住您的嘴(这点您在法院上几乎没有任何可能证明成功),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您可 以不受以上所陈述的诉讼期的限制。

2. 法律本质上的严重障碍

就算法院作出对您诉讼期上的任何例外 (几乎没有可能),您的索赔理论在法律上也没有可能站的住.您的诉状的指控是自相矛盾,比如说,Ted Warner 同意支付您一生的医疗费用,但您同时说过去的13年没有支付任何(诉状第33段).依靠联邦,纽约州,纽约市的人权法告保险公司,但TIG保险公司既不是 公共设施 (42 U.S.C. §2000a), 您也不是TIG保险公司的雇员 (NYCHRL, NYSHRL). 最重要的是,就算您最后把TIG 告倒,那您的损失不是任何金钱,而只是法院会下达对TIG的禁止令,不再歧视您。有什么意义呢?保险公司支付或不支付保金的决定都是按照公司特聘的专业律 师的见解, 严格按照保单的条款执行. 至于您的侵犯隐私和非法触摸理论(14,17),当时刘谢参与了您的护理,您下身瘫痪,你让法律那么保护你的隐私,怎样接触才不是非法触摸?至于您对刘谢 的诽谤理论(11), 虽然是在有效的诉讼期内,但是事实和真实是对诽谤指控的辩护,刘谢他们有 100%的权力在法院证明您是多么的“懒惰," 是如何怀孕在美国生小孩,移民美国,或者小孩的爸爸是谁。您愿意全世界的华人都知道这些吗? 

3. “轻浮“ 诉讼,恶意诉讼,和反诉的后果
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对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支持的诉讼案件有明确的惩罚规定。 如果是法律上没有依据,惩罚律师, 如果事实上没有支持,惩罚你。恶意诉讼 (malicious prosecution) 法律规定 如果您的指控没有任何法律事实依据,目的是为了伤害这些被告, 那将承担所有的损失, 包括律师费。Ted Warner, Time Warner, TIG, US Gymnastics Association 不会轻易允许您毁坏他们的名声,他们的律师不会不知道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以及纽约恶意诉讼,也不会不知道您的轻浮诉讼恶意诉讼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和名声 损失。到时,您有可能头上会压上1个或更多亿的法院判决书,您的后半生将会在躲避债务的阴影中度过。

劝告

美国既然是世界上公认个法制国家,其法律体制和运作就不会因为您的身份,名声, 地位等影响法院对法律的解析和运用。 美国的著名运动员演员政治家等经常出入法院,有输有赢,是事实和法律的原因,不是他们的私人因素。

现在您可以通过联邦民事诉讼法第41条主动撤销这个诉状, 然后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些被告不可以通过这个诉状对您做任何法律动作, 因为法律保护任何原告告人的权利。 至于您的 生活和医疗方面的需要,凭您的名声和地位, 通过友好善意包括外交努力,会得到妥善解决安排。 否则等到诉状送到被告手中, 被告采取回应措施,您将不能不经过法院批准或被告人的同意单独撤诉, 到那时您的诉讼将会给您带来无穷后患。

另外, 您的诉状六月份甚至6个月6年后都不会开审。 法官Griesa 是半退休状态 , 有全权自己决定诉讼的进程(所有65岁以上当了15年的法官都是这样),一年有2/3 的时间都是在度假。


热爱您的一位纽约华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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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回复 豆子猫 2011-5-13 02:33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这里是很严肃分析法律问题的地方,但是桑兰,黄健还有海明其实是在免费为我们大家演好戏,我们在新浪微博专门搭了一个看他们上演好戏的剧场,请各位需要休息的时候来这里一起看好戏:

http://q.weibo.com/701199

转漂泊兄博文:
桑兰赔偿案爆出之后,我很震惊,在连续几天关注了事态的发展和查阅相关桑兰尽13年 的资料后,实在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冲动,终于开通了新浪博客,写下了《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一文,也是我的博客第一文。只是没想到带着激动情绪码的几个 字居然还被美国中文网给关注了,放到首页博文,并且被刘国生谢晓虹粉丝团引用,一时倒有些惶恐。其实我写文章主要还是因为在杨明写的《支持桑兰维权》以及 《还原真相,12年前采访遭拒经过》里我认为杨明写的东西文不对题,资料错误,错别字连篇,匆忙而就,明显有泄私愤误导观众的嫌疑,因此据理力争,没想到老是被删除掉一部分,一怒干脆自己写博文。结果,被定性为托,水军。博文给引用到刘谢的粉丝团去了,还真越看越象了。
因此在这里说明一下,本人有正当职业,在国内工作,我不认识刘国生谢晓虹夫 妇,写这篇文章也绝非受人所托,一时义愤,多说了几句而已。在网络上我其实是个长期潜水的懒人,一般只看不写,连帖都懒得回,因为要回就得注册博客,麻 烦。反正热点新闻几十万的评论,多我一个也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包括之前发生的药家鑫事件,李刚事件,看了虽也热血沸腾,但一看评论里都炸了锅了,咱们 再去打打“帮帮拳”,意义也不大,光那些就够那两个畜生喝几壶的了。而且最重要的,药家鑫也好,李刚也好,性质再恶劣,没超出我想象,现在的社会出这样的 现象,咱有心理准备,这样的事情在社会上也不是独特现象,只是被曝光聚焦了而已。但桑兰赔偿案出来的时候我是真的被雷到了,还好,没倒。这个是真的超出我 的想象了,不雷不行。我是一个长期的体育爱好者,从读书那阵就开始了,足球、乒乓球、体操、围棋|…… 但得说明,除了围棋略有一定水平之外,其他都只说,不练。也因此,桑兰事件从受伤开始到后面的恢复治疗到若干采访节目都多少耳闻目睹一些。虽然我也算不上 心理脆弱,但我真的被这个事件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和反差强烈冲击了,几天事件里脑子里一直在思考,情绪也被调动起伏,甚至在工作的时候也多少受到一些影响。 想通了索性就出一次手吧,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写下来,表达一下自己作为一个关心这个事件的普通公民的立场和态度。没想到,这一出手,被“托”了,还不是 一个人这样说。
那好吧,都已经被“托”了,我至少得多了解一下我的疑似雇主到底是什么样的 人,要不也太丢人了。正好,在我写了《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之后,收到很多热心网友发来的相关资料,加上我这两天用心在网上多查找,看到了更多一般人根 本就没太多关注了解的事实,让我慢慢从激动的情绪里冷静下来,我发现桑兰赔偿案其实很大,这是个非常大的案件,它的影响力之大,实际上把我们大多数的国人都给告进去了。因此,我想再写一些理性冷静点的文章,结合我对法律、心理学的一些粗浅了解。我觉得非常必要,因为在中国,人人都不缺乏正义感和同情心,但往往大多数人都不会正确地使用它,很多事情只看到冰山一角,甚至是听到,就可以随意滥用自己的正义感和同情心。这很可爱,但其实也很可怕。在这里顺便感谢热心提供资料给我的人们,我明白他们的意思,很多人跟我一样对这起闹剧感到很愤慨,但是苦于没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很好地阐述自己的意见,他们觉得我的文章能够表达出至少是他们的想法,在此,对他们的信任和支持我表示衷心感谢。

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曾经读到过袁崇焕,一代名将。这个后来几乎与岳飞齐名的同 样悲剧的人物,死于一种最惨烈也是最窝囊的方式————明明在边关痛击清军,甚至一炮轰死了敌酋努尔哈赤,但在崇祯皇帝听信谗言押解其回京之后,却在大街 上被大量激愤的民众扑上去,一口一口撕裂,死无全尸。这些民众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因为他们分明一边在嚼着袁崇焕的肉,一边还在恨恨地骂“你这狗日的叛 贼”。这些民众,曾经是国家在危如累卵的时候,袁崇焕在边疆拼死杀敌要保卫的。所以,这个场面很滑稽,也很痛心。袁崇焕想必是很受伤的,不仅是身上的,更 多的是心里的。这是个悲剧,也是个闹剧,我记得我当年读到这里真的彻夜难眠。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直到今天,这样类似的事情还是照常一样地会发生。民众 当时那样轻信谣言也不是很奇怪的,当时国将倾覆,盗匪横行,十官九贪,战事也是频传不利。民众根本就不相信朝廷,也不相信官员。这么多的贪官污吏,官匪勾 结,你袁崇焕也好不到哪里去,就算偶有胜果,搞不好都是跟敌人串通商量好骗朝廷奖赏的,何况在这个乱世你能爬到那个位置去,多半里面也有些猫腻。这是大多 数人的想法,至少是那部分上去咬人的民众的想法。这是正义感滥用的后果。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猜到我是要说刘国生夫妇了。没错,我知道我的比喻不完全恰当,但感觉里面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我这几天的资料收集,大家可以和我来一起判断,一起来玩一个推理的游戏。
这里重点谈谈刘谢夫妇跟中国福彩和中国体彩的关系,这也是很多网友关心的,不 少人认为这里面有猫腻,认为刘国生能与中国彩票结缘并赚了几亿美元是跟桑兰直接相关的,甚至直接就认为是因为桑兰而产生的交易。这也是桑兰团队一直想让大 家认为的,但他们模模糊糊地提出来,让大家最好去怀疑的。我来说清楚吧,不清不楚怎么能随意判断下结论呢?让大家来判断评论吧。
刘国生1938年出生,今年73岁,57年在19岁时曾经被打为右派。谢晓虹出生不详,只知道60多岁,身体情况不佳。刘谢夫妇在1986年 通过一位从美国中央情报局退休的朋友那里偶然得知中国快要开始发行彩票了,意识到是一个商机。当时不可思议,很多人都不太相信,因为彩票是一种赌博,在社 会主义中国是不太可能的。刘谢夫妇半信半疑到了北京打探情况,结果果然得知民政部获得国务院批准,允许发行福利彩票。但当时为了绕开宪法,减小社会舆论压 力,全称是“中国社会福利募捐券”。于是刘谢夫妇马上开始了筹备工作,在商务上占得先机,并于1988年在北京投资创办了“北京乐达利实业公司”,成为福利彩票三个定点印制单位之一,也是全世界第一个介入中国彩票的外商。这一年,桑兰才7岁。
但是工厂开工仅一年后就发生了大事,福利彩票中心有官员向刘国生索贿。当时的 民政部长是崔乃夫,抽调了一名司局级干部张景发来主管彩票。张景发在一次参观工厂主动问道刘国生属下干部在业务接触中有无违法行为,刘国生说“你不问,我 不会讲;但你既然问了,我就告诉你。你属下印制处长韩战平有索贿行为,每次印制合同抽取5%。” 韩战平虽然是张景发下属,但其父韩先楚是兰州军区司令,同时民政部长崔乃夫从兰州调到北京并当上民政部长是韩先楚帮了忙的。也就是说,索贿违法的人是军头 的大儿子,而且张景发的顶头上司还受过这个军头的恩。这下复杂了,张、韩二人都意识到了这件事情如果要介入的巨大风险,而且明白在民政部内部是不可能解决 得下来的。随后张景发吩咐刘国生暂时保密,但不久张景发还是下决心报告了北京市检察院。由于涉及军队高级干部的儿子,北京市检察院不敢办,移交到了最高人 民检察院,由当时的反贪局局长赵登举亲自办理。由于犯罪嫌疑人背景复杂,赵登举认为只有人赃并获才能办成铁案,于是要求刘国生配合布局。刘国生再次面临巨 大压力,检举就算了,还要协同设套布局,刘国生事后要面临的私怨可想而知。但刘国生在赵登举的说服下最终答应了,韩战平就在刘国生夫妇暂住的北京假日酒店 大门口带着一万元美金被当场抓获。事情到这里还没有完,人赃并获,后面还发生重大问题,北京市检察院两名办案人员在被买通后让韩战平妻子王群装扮成护士进 入看守所与丈夫串供,把这一万美元内外一致地说成另有合法用途。但赵登举顶住压力,铁面无私地查出蛛丝马迹(过程略去),把这两名北京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 也一起给办了。(在这里,赞一个!)事情才算敲定。需要说明当时的背景是“六/四动乱”之后,国家下决心大力反腐,能办下来跟这个也是有关系的。但另一方 面,韩先楚刚刚去世,韩母又多次到中南海吵闹,并说如果韩战平被判刑,就把其他人的儿子的事情抖露出来。这个案件能办下来是不容易的,最终韩战平被判死 缓。赵登举、张景发和刘国生在里面都功不可没。在之后还有第二批共三人因为“吃回扣”,其中一个正处,两个副处,在随后也被刘国生检举后被办理。不需要细 说的就不多细说,大家理解。这一事件的几个主人公的后续:赵登举无碍,现已退休,退休前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景发在事后不久生病住院期间被解除职 务和权力,丢了乌纱帽;刘谢二人的公司生意逐渐被民政部排斥,在民政部党组会议里把刘谢夫妇列为黑名单,不准民政部工作人员与其接触。刘谢二人最终离开福 彩。(而韩的老婆王群,刘国生心有歉意,知其和韩离婚后带着女儿生活困难,通过朋友接济了几万元。)
1990年,第11届 亚运会在北京召开。北京市政府获准发行“亚运会集资奖券”,刘谢的公司在中标,成为该彩票的印制单位,把濒临倒闭的公司业务救活了。当时福利彩票看到了体 育彩票的竞争威胁,不准他们的印制单位和体彩接触,反而因此刘谢公司就成了唯一合法的有资格为体育部门印制彩票的单位。这里可以看出,刘谢此时与体彩前身 有共患难的交情。
但当时的体彩没有正式被批准,也只能零零星星在特定时段有些业务,刘谢也算艰难支撑。1994年,在朱镕基总理的亲自干涉下,体育部门终于获准可以长期发行体育彩票。当时国家体委主任是伍绍祖,从国防科工委调来,对刘谢举报彩票贪污行为有所了解,认为他们奉公守法,值得信赖。从1994年开始,刘谢的公司成为中国体育彩票的定点制作单位。这个时候,离桑兰98年在美国出事还有整整4年的时间。到2003年 刘谢夫妇因领导换届,逐渐被排挤出体彩,由于福彩也没得做,刘谢中止关闭了在华公司。据刘国生博客所说,走的时候没有一分钱债务问题和税务问题,干手静脚 的来,干手静脚的去。顺便说明一下,中国彩票后期出了多起重大腐败事件,都是在刘谢离开之后所发生,对照时间不难求证。
这段历史大多数人不为所知,但是质疑真实性的人可以去想法查证,毕竟这么大的事情,其实要查证并不难。检察院、法院都是会有案件的卷宗记录的。

这里,根据上述的事实(或者权且说是事实),我们不难分析出,刘谢夫妇跟中国 福利彩票也好,体育彩票也好之间的业务关系往来,可以说跟桑兰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并不是网络上有些人造谣的刘谢是因为照顾桑兰才获得的彩票业务,或者说 桑兰是刘谢在中国经营体彩的一个利益交换。这样的想法很好笑,也正好证明了桑兰的自我膨胀已经到了不正常的地步。不用讨论桑兰当年摔伤是否价值几个亿美金 的问题,即便从时间顺序上已经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早在1994年刘谢夫妇成为中国彩票印制定点单位的时候,就已经获悉4年后桑兰会被摔伤,会被安 排由刘谢照顾,这是科幻小说的范畴了。实际上这些,通过我上述历史的陈述已经可以证明,和中国彩票的合作都是通过刘谢夫妇自身的努力得来的,甚至,还搭上 了很多巨大的风险。即便我们不说刘谢夫妇在桑兰受伤照顾问题上是在做慈善,顶多也就是两个生意合作伙伴在一方有难时的友情帮忙而已。按照桑兰这个逻辑其实 可以延伸到由于这个事件增进了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感情,由此桑兰是可以起诉中美两国商务部的,13年来的商业往来贸易额也应该有桑兰的一份,那桑兰真的发 财了,可以起诉的金额何止是18亿美元?她马上可以成为世界首富。这显然是滑稽的。桑兰起诉刘谢夫妇利用她获利,就是道听途说刘谢夫妇在中国经营彩票期间 获利几亿美元,期间发生了如何如何贪腐的事情,认为这里面因此有内幕交易。包括这次诉讼的核心策略的制定,我认为,都是跟这个有关的。但是如果如桑兰自己 说的自己很傻,我觉得在这个事情上我还是认同的。不光桑兰傻,黄健也傻,海明也傻。他们应该功夫下足一点的,我在几天内能搞到的资料,他们那么长的时间筹 备计划,应该也能做得到的。可见,有时贪欲会蒙蔽理智的双眼。为什么我这么说?可能很多读者没看懂。我来详细解释和分析:

桑兰在博客里前几天曾经说过“他们和体操协会什么关系?和体育彩票什么关系?和我什么关系?我不想加入骂战。用证据说话!” 而在此之前黄健其实在博客里也表露过类似的话。这话什么意思,如果读者和我一样看过上述的陈年历史资料就不难明白这段似乎很奇怪的话了,因为这段话本来就 不是说给公众听的,弦外之音是要弹给刘谢夫妇敲山震虎的。只是奇怪的是以桑和黄的年纪其实对这些陈年历史不可能知道详细,甚至都不可能知道。但他们这样说 了,事情就不简单,肯定不是发神经病,而且肯定是自认为和自己的赔偿案有关。那么他们获得这些风言风语的渠道从哪里来的呢?我们可以用理智来判断分析一 下,或者说是来个合情合理的推测:当年刘谢固然靠彩票在中国挣了不少钱,但期间自然也得罪了不少人,尤其是当年还举报过几位贪腐官员使之获刑。而桑兰的特 殊身份是会经常出席很多高层活动的,和众多高层人物接触的机会多得我就不用说了,反而是低层民众,除非你是小保姆,估计你很难接近她。自然不难联想到这么 多年在高层是有不少人在接触桑兰的时候有意无意挑唆几句桑兰和刘谢夫妇的关系,按我们的正常思维逻辑都不难判断出大概也就是“刘谢两口子其实也不是真心对 你,是在利用你,你年纪小,也太傻了”,“其实,刘谢这两口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他们这些年挣的这些钱都不干净……”这些话看电视剧应该大家也都能帮忙 想到了。这些话的本意我估计也就是发泄当年怨气,能报复刘谢夫妇一下是一下。当然心计较深同时又能看穿桑黄二人品性,故意把事情往诉讼索赔上面引也不是没 可能。从现在众所周知的最终提起了18亿美元起诉(其中有8亿美元跟刘谢夫妇有关)这样的结果来看,桑黄二人肯定是如获至宝,在与海明商量之后也没有做深入调查分析就开始了狮子大开口的行动。为什么要告18亿 美金,这里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其实胜诉是很艰难的,最好的结果就是被告心虚主动提出庭外和解,这个时候不漫天要价,等人家坐地还钱的时候 自然资本少了许多。海明以多年的诉讼经验以及长期的炒作经验和对中国高层国情的判断,同时感觉搏一把反正也不吃亏甚至名气还有得赚,自然会通过教唆使他们 慢慢认为:刘谢多年与中国彩票打交道,做了福彩做体彩,那么第一,肯定赚了不少钱,数额黄健都调查清楚了(博客可见),几亿美金;第二,常在河边走,哪有 不湿鞋,钱或多或少肯定有不干净的地方;第三,肯定牵涉不少体育主管部门相关领导,他们应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第四,如果告了,必然造成 轰动国际的震惊效果,肯定有高层官员会慌了,会施压刘谢夫妇,告诫一切以稳定为重,让刘谢夫妇摆平此事,花钱消灾。这样,刘谢夫妇自然就会主动提出庭外和 解,那么抢钱就可以开始了。
这让我想起前几个月报道的搞笑短信勒索案,犯罪人收集到大量医院业务部门领导 的手机号码发短信图片,内容是只见背影的黄色图片,然后配上一句比较经典的台词:“你做的事情我都清楚,识相点你知道该怎么做!”后面就是银行账号。据警 方发布,居然成功骗到几十万。但这次我看他们可能错了,按照我的分析,显然是和他们的分析是不一样的:既然刘国生当年还在做彩票生意的时候就可以大胆检举 贪腐官员,可见刘国生是有胆魄的人同时也是正当经营的生意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么刘谢夫妇当年连军区司令的儿子都敢拉下马,甚至不惜公司倒闭,可见 性格之刚,怎么可能会屈从于自己待如养女的桑兰敲诈勒索?这根本说不过去。从刘谢夫妇经营福彩到经营体彩的经历来看,应该是没有什么把柄给桑兰黄健抓的。 很显然,要和官员勾结就不用冒着甚至是生命财产安全去得罪人甚至闹到中南海了。即便体育部门高层领导真有问题,跟刘谢夫妇估计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刘谢这个 钱肯出的话,2003年就不会黯然离开中国体彩了。桑兰团队明显找错了威胁对象。

事实上,桑兰团队的诉讼策略很简单,也比较明显,当然他们自己以为玩得很高明。所谓大撒网广种薄收只是个笑话,真实的用意应该是这样的:这个索赔案件因为桑兰的特殊身份使得诉讼必须要保障金钱和道德两方面。起诉18条 之多,其实恰恰反映了桑黄两人心虚,因为桑兰其实输不起这场官司。因此万一真要输了,最好不要全输,能赢几条算几条,哪怕是无关紧要最后只赔几毛钱,至少 能够在道德上向媒体交代得过去,而且这么多条的诉求,桑兰又不是一般人,至少法官迫于压力或者中美关系应该会面子上考虑一下让桑兰赢个一条两条吧。这个, 恰恰是把中国式的诉讼思维带到美国去了,我个人觉得他们这次可能又错了。
法院在立案前会对原告每一条诉求都会经过严格审核,在审核之后能剩下几条就已 经不错了,因为很多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法官根本就不会审理,这浪费纳税人的时间和金钱。金钱赔偿方面,其实把握不大,甚至说几乎就没有。除了起诉保险公 司歧视性待遇和刘谢相关侵权案之外,其他诉求全部过了诉讼时效。第一,保险公司歧视性待遇的起诉是个桑兰团队最后的台阶,不太容易赢,因为保险公司的操作 我碰巧也了解一些。美国是邦联制国家,各个州的法律都不相同,因此在很多州的保险赔付都会有所区别。这些保险条例不太可能会因为桑兰案而有所更改,一更改 之后连保险费率的精算公式都会相应变化,保险精算是门很复杂的学问,如果更改保险条例势必在美国国内都会引发巨大的动荡,要知道美国国内的外国人数量比例 有多大,这不是个小事。当然,如果本案牵涉了政治干预的因素那又另当别论,这就要看桑兰团队的造势能力有多大了。但是赢不了这条是没关系的,告这条恰恰是 桑兰保住道德光环的一个重要台阶,因为告输了也可以回国说是为国争光,反歧视嘛,比较迎合相当多国人的心态,能为桑兰挽回一部分同情分。而诉讼的真正重点 其实还是在刘谢夫妇身上。从诉状的描述力度就可以看得出,桑兰英文诉状一共有22段陈述,其中一般性陈述有6条,告刘谢夫妇的有11条,其他所有公司和个人只有5条。 而且这也是为什么海明接揽到生意之后迟迟不到法院立案的原因,因为一开始起诉的时候是没有刘谢夫妇的,光靠告这些是很难获胜的,尽管当时刘谢夫妇当时都还 蒙在鼓里数年来为桑兰收集了四五箱相关诉讼资料,但时效问题是个很难逾越的障碍。而没过时效的诉保险公司,会是很艰难的诉讼旅程,保险公司向来不缺律师精 英,条款当年的设立到多年实施也经历了诸多诉讼风雨,撼动几乎不可能。道理很简单,桑兰肯定不是第一个告美国保险公司的外国人,美国不是前几年才建立。那 么告刘谢夫妇就只好被成为重点了,找来找去跟当年桑兰能扯上关系的已经不多了,而且谁叫你还那么有钱呢?而且居然对桑兰还那么“小气”。而且程序都安排好 了,按照计划,诉状递交到法院媒体一公布,果然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轩然大波。但是可能在桑兰黄健意料之外的,舆论的道德压力也来了,这个我估计他们应该 是预先有估计到的,但是可能没想到这么大。其实,自我意识膨胀的人往往会过度自信,会对真正到来的情况估计不足。这两个人承受压力的能力看来也不是他们自 己想象的那么大,开始有点慌了,于是匆忙由黄健抛出“其实桑兰也不想告刘谢夫妇的,如果他们肯庭外和解的话,桑兰是可以原谅他们的”。暗示,你懂的,我再 次笑了。
这样我们就更明白为什么海明在接了桑兰的案子之后为什么不去立案而是在博客上大肆宣传炒作自己将要为桑兰起诉维权的消息,因为这根本就是引起刘谢夫妇关注,恶心他们两口子的。(前天我甚至在美国中文网上看到了海明自吹中国党中央团中央支持桑兰起诉的博文,我真的很想笑)。 这其实是个低劣的套,刘国生应该也是老江湖了,但可惜这次也栽了,因为当时他们压根没想到真正的起诉对象是他们。其实,从心理分析的角度不难发现,这个其 实也证明了刘谢夫妇的无辜。刘谢夫妇闯荡江湖多年,从中国到美国,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他们的财富我不可能知道所有来龙去脉,但大家也都想得到不是从天上 掉下来的。他们生意上诉讼上应该也经历得多了,但恰恰不知道中国最近几年兴起了一个新名词“钓鱼”, 这种恶棍的卑劣的新式武器。而且他们十多年来对桑兰所做的,以及桑兰多年的良好形象,让他们对桑兰根本就没有戒心。所以才会象骂孩子一样去给桑兰打电话劝 桑兰不要交案子给海明炒作,哪有官司在网上博客里作秀的,还没立案就炒作。在劝说无效时候才会象骂孩子一样在博客里面说桑兰“好吃懒做”等等,但是桑兰团 队貌似生气,其实是一边在这个时候“收集证据”,一边偷着乐。等老刘骂完了,诉状终于递交到法院了,才发现,起诉条文多了一倍,自己两口子也被告进去了。 这一天,刘谢夫妇10岁的孙女看到报纸来问谢晓虹为什么桑兰阿姨要告我们的时候,谢晓虹大哭了一场。
所谓黄健暗示的庭外和解,其实只是一个预谋已久的圈套,但我上述篇幅的所有文字,就是要说明这个背后隐藏的所有东西,包括真实的历史,包括黄建桑兰对这段 历史的误解产生的贪念,包括围绕这个可笑的误解桑兰团队的卑鄙诉讼手法。但是这些,注定不会得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就象我分析的一样,刘谢夫妇不会妥 协,因为他们在中国的生意是干净的,甚至还为中国的反腐斗争做出了贡献。庭外和解,我看除非是桑兰黄健主动认错提出来是有可能的。
回复 胡了 2011-5-11 06:13
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2011-05-11 13:35:00)转载标签: 体育
桑兰案,火了。因为桑兰的名人效应,因为破天荒的18亿美元的高额诉求,因为被告之一(甚至是主要被告)是当年照顾桑兰并多年来一直为桑兰感恩戴德的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因为桑兰男友兼经纪人的重磅爆料--猥亵。



我也火了,我得承认我感情上有点接受不了,在经过理智分析和查阅相关桑兰最近13年的相关资料之后尤其受不了。很多人在说这是好事,这反映了我们国家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但我要说,这是对我们国家传统道德观念底限的一次严重挑战。

我这么说不是想表明自己道德就有多高尚,我只是个普通人,而且如常人一样,坏毛病还很多。但我至少知道有些道德底限是不能随意践踏和随意利用的。

桑兰的事情,媒体已经报道得够多,所以只需要在百度搜索里输入“桑兰”两个字就很容易掌握到足够多的相关事实资料。事实其实是明摆在那里的,这么多年下来,它一直在那里没变,变的是什么?是认识。如同桑兰自己前几天恍然大悟说的“17岁时我很小,不会独立思考,今天律师调查结果出来后,我还是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这么傻”。

桑兰傻吗?桑兰傻吗?这个问题我越多问几次,我就觉得其实我自己很傻。



说这么多,我觉得还是应该先就桑兰高额索赔案表个态。第一,支持桑兰做维权的起诉,起诉标的额多少无关紧要,爱多少多少,这个不是重点。第二,强烈反对桑兰及桑兰团队为了诉讼有利,不择手段,罔顾道义还绑架道义自戴高帽的行为。

你桑兰要起诉,要赔偿,无可厚非,应该。但是不能撒谎,偷换概念误导陈述,做人要讲良心,尤其是你这么多年都一直享受着国家给你树立的高大全形象,享受着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对你正面形象的尊重的前提下。事实这么多年一直静静地摆在那里,这么多年都没变,你告,你不告,它都在那里,它哪都没去,它哪都没变。变的只是你对这些事实的理解,变的只是你的心。你起诉我支持,你要告国家体操中心,我支持;你要告当年错误命令你跳过去的自己的教练,我支持;你要告美国保险公司保险条文有国别歧视性待遇,不管能不能赢合不合理,站在国人立场我支持;你要告美国友好运动会主办方赞助商,我保持中立,主办方在你受伤事件里没有直接责任,但因承办间接受责是应该的,但第一时效已过,第二考虑到对方的友好慈善用意和在你受伤后的积极救助,我们国家已经做了妥协式面子处理,你当时也默许并接受了国家事后对你的诸多照顾的补偿,所以这个问题我保持中立;你要告刘国生谢晓红,我反对,因为你要告他们的原因并不是他们亏待了你,而只是因为他们有钱,因为照顾受伤的你而跟你沾了点边,这个我强烈反对!!而为了达到诉讼有利(还不一定成功)的目的捏造事实,误导陈述,不惜自毁形象来玷污诉讼被告形象,为将来可能的陪审团意见造势,我表示极其鄙视!!

刘谢夫妇对你如何,你13年来的日记和访谈怎么说的,我就不多说了。在律师和经济人的“教导下”,你终于恍然大悟,这么多年我好傻啊,自己都不敢相信哦。我只能说我真的很恶心,我在找垃圾桶。事实是一直在那里的,这么多年都一直在那里没变,也不可能变了,如果可以穿越时空回头看当时的点点滴滴。当时你感觉不到猥亵,感觉家一样的温暖,甚至舍不得离开,这么多年来还一直感恩戴德。在经纪人和律师的帮助下,你终于在30岁的今天,在和刘谢反目之后突然感觉到了强烈的猥亵感?原谅我再去找一次垃圾桶,我确实忍不住。这里也想说一下桑兰背后的智囊团队的无耻与高明,猥亵,这是个高明的词,含混不清的词,高明,用得高明,心里有就有,心里没有就没有,标准都不好找,最好是你自己说了算。“17岁时我很小,不会独立思考,今天律师调查结果出来后,我还是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这么傻。”从这句话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猥亵成立与否,跟阿沐哥做了什么是没有关系的,跟你桑兰当时的感受和13年来和阿沐哥的友谊也是没有关系的,包括你在北京的家里还自己挂了跟阿沐哥的合影都是没有关系的,而是决定于这个高明律师13年之后的律师调查……看这段话的朋友,我们一起找垃圾桶吧,你们没感觉吗?说穿了,只是贬低被告形象为自己加分的手段,为自己告昔日自己树立起来的恩人找一个道德台阶。还有你在博客里歇斯底里叫喊的“他们与当时的体操协会什么关系?和体育彩票什么关系?和我什么关系?我不想加入到骂战中。用证据说话!”我想反问你一句,刘谢和体操协会的关系和体育彩票的关系和你的关系与你的案子有什么关系?我只看到了一个关系,钱!刘谢有钱!而且你也需要用证据说话。刘谢和体操协会的合作关系是八十年代的事情,刘谢也是最早将电脑彩票引入中国的商人,这跟你有关系吗?他们是因为你桑兰的原因才成为体操协会的合作伙伴吗?你要说就说清楚啊,含混不清的这样说,不是误导舆论转移重心是什么?高明的手段啊!你说你傻,我傻眼了……题外话,如果刘谢在赞助体操协会的过程中,在引入电脑彩票进入中国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你桑兰大义灭亲检举告发,好!我支持!不过如你自己所说,用证据说话!如果你根本没有证据,只是怀疑有,而且也希望广大的网民跟你一起怀疑,从而怀疑刘谢人品,从而怀疑刘谢对你的照顾,从而相信你的猥亵说。我只想说,你这个圈子兜得太大了,跟很多市井泼妇吵架时用的技巧太相似了。这种低劣的手段跟桑兰你高贵的身份不配,就如同你喝自家的桶装水,怕保姆污染让保姆喝烧开水,就如同你让保姆偷偷到对面医院去洗澡,这些是你高贵的桑兰不应该使用的伎俩。



来看看桑兰团队告刘谢夫妇什么吧,这是桑兰律师海明说的:桑兰在美国受伤次日,她的父母就接到通知,并立刻从中国赶到纽约。然而,他们被剥夺了担任女儿监护人的权利,而是由中国体育管理部门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就授权给谢晓虹和她的丈夫刘国生担任监护人。
  在成为监护人后,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桑兰提到,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撤垫子,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不让桑兰这么说,并说桑兰有脑损伤。此外,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



这段话里面我们不难看到里面矛盾重重,断章取义。首先,把监护人的责任套在了刘谢夫妇身上,而且一套就是一辈子,直到现在。桑兰不是件物品,随意买卖。按海明所说,既然中国体育管理部门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那何以刘谢夫妇就算是桑兰的监护人?桑兰父母的监护权被剥夺了?怎么剥夺的?是桑兰被秘密关押了?不是吧,桑兰父母在桑兰受伤次日就从中国赶赴美国。是桑兰父母不准接近桑兰?桑兰父母就住在刘谢夫妇家里和桑兰一起。桑兰母亲也接受采访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是,刘谢夫妇当时把桑兰一家在美国都照顾得很好,由于桑兰一家在美国没有帐户,没有住所,中国体育管理部门为了方便,让跟他们有合作关系的刘谢夫妇代为照顾。刘谢夫妇一口答应,照顾了桑兰10个月,直到桑兰病情稳定,恢复情况告一段落。然后在中国方面的要求下,桑兰回国后续治疗,刘谢夫妇随后交接了桑兰的慈善捐款帐户。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桑兰是有日记的,之后的13年也是有访谈录的。海明这简短含混的几句话就把这13年抹煞改写了。

“在成为监护人后,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我不知道这个算是对桑兰的保护还是迫害,但相信大多数人是看得清楚的。描述的文字可以卖弄技巧,但内在的事实毕竟就是事实。反过来讲,难道谢晓虹夫妇应该就帮助桑兰这个事情大肆宣传,把当时世界各地大量赶来采访的媒体全部都一一接待到桑兰的病床前?我只知道即便是一个罪犯,在伤重的时候医生都会阻止警察审讯避免影响治疗,更何况是我们的运动员在高位截瘫的恢复治疗过程中,应该让她每天大量地去接触媒体吗?说这样话的人恰恰是没有良心的,只会卖弄文字技巧的。可叹杨明当年就是因为这个不明事理地恨上了刘谢一家人,13年后睚眦必报落井下石地单方采访了黄健桑兰3个小时就得出结论宣布桑兰不是白眼狼,因为他了解刘谢一家人。杨明曾经是我尊重的人,因为《一骑绝尘引发的思考》,他也本该是个有水平的资深新闻人。但是他在新浪匆匆发布的《支持桑兰维权》恰恰表现出很低档的水平,里面错误漏洞连篇,可见是没用太多功就急忙写出来的,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删除跟帖评论中理性批评桑兰但并不是辱骂的部分评论,辱骂的反而高明地选择不删,这暴露了一些事情。为什么?我想不用太多去描述了,这些也不算重点,充其量只是插曲。但我想说的是我以后不会再尊重杨明,因为他这次暴露了他真实的内心和素养,这些不是平时发几篇正义檄文迎合民众心态就可以包装的。

“桑兰提到,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撤垫子,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不让桑兰这么说,并说桑兰有脑损伤。”桑兰的受伤直到现在都是一个不完整的谜。但是桑兰当时的受伤是头部着地这个是大家都知道的,脑是否有损伤是不难想到的。而且这段话明显有问题,在玩文字游戏。“并说桑兰有脑损伤”到底是个独立的事实还是跟谢晓红夫妇和国内体育部门不让桑兰这样说有直接联系?其实只是想造成一个迫害的假象。好像是说刘谢夫妇和体育管理部门说桑兰被摔傻了,她说的话不算。当年的新闻报道是这样的吗?有点年纪的人回忆一下。我没有看到罗马尼亚教练怎么说,但我看到美国教练说那是一个意外,我看到桑兰在央视的访谈里面自己说的过程。“当时罗马尼亚教练在下面撤垫子,我已经开始加速跑,快得象车一样,看到想停下来,但鞍马下面的中国教练又在喊快点,别犹豫,跳过去,跳过去。”于是就坚决地跳了,但是由于心里有些犹豫,动作变形,就摔了。重要的是,喊他跳的中国教练并没有保护到她。桑兰自己也说,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都怪那个教练,他撤垫子”。这个是桑兰自己视角看到的和听到的。但是旁观的人的角度和看法以及理解就不见得是这样的。受伤是因为什么?这个很难讲。国家队教练水平怎么样?是个草包?我想不是,能混到那个地步的人至少业务水平是很高的,至少是身经百战的。桑兰面临的场景我相信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在训练过程中,场面干净得象清了场一样就一个人在热身训练其实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话估计训练热身就要一整天,比赛没法进行了。教练的判断是可以跳的,而且为什么没有去保护落地的桑兰,很显然桑兰在起跳的时候应该是没问题的,至少教练是没看出问题来的,看出来了,肯定马上冲到位置去接了,毕竟人家是专门吃这行饭的。这种场面我相信经常看体操比赛的应该见过。我更相信问题是出在空中的,桑兰自己的描述是不是就是当时真相?我想,这个不是应该一个人说了算。所以才会有体操队内部的人爆出“自己学艺不精,失手了”的说法。当然这样的话,桑兰是一直为耻的,在早年的访谈里也提出澄清,说别再说我失手了什么的,别的就不说,那个动作我是完全没问题的。当然真相如何,也许在这次诉讼里面能够找到答案。但至少我们不要在这个案件进入诉讼之后单方面只听信桑兰一方面的话,毕竟她只是诉讼的一方主体。不进入诉讼,大家不会为桑兰怎么说去过多在意,相信也没人忍心去和桑兰争辩什么。但进入诉讼之后,法律是庄严的,一切事实的认定都应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所以我认为体育部门在当年的记者招待会对事件进行陈述的时候按照当时的客观证据,至少是在桑兰的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宣布是意外并不是什么错。反而,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就跟着桑兰的口径在发布会上一口咬定是罗马尼亚教练的过错甚至蓄意,这反而是不负责任的,这也不符合法律精神,至少是不庄重的。

“此外,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这个很多人估计看不明白,其实所谓使用桑兰姓名肖像用于广告和出版物主要是指桑兰被邀参加《缘分》单曲的制作,需要说明,是非卖品。黄健自己也说桑兰和他手里有几十张。黄健和桑兰不满意在美国好多人都以为谢晓虹就是桑兰的妈妈,由此得出结论谢晓虹的生意利润应该分一杯羹给桑兰。这个逻辑我认为是个强盗逻辑。刘谢夫妇因为当年对桑兰10个月的照顾,以及至今不断的医药援助以及桑兰自己说的“在国内的康复和教育费用一直由谢阿姨在国内的企业承担着”,由此而引来了公众对夫妇二人的赞誉,可能对刘谢夫妇的生意有好的影响。因此,桑兰理所当然应该分一杯羹。这个逻辑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而“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及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根本就是无良律师的“钓鱼”手法,由此更加可见桑兰团队的无耻(当然也算是高明)。早在去年桑兰和黄健开始策划诉讼事宜把案件委托美国的海明律师代理的时候,海明在诉讼之前故意在博客上挑起此事炒作自己扩大影响激怒刘谢夫妇,此后刘国生专门打电话给桑兰言辞激烈要求桑兰不要把案子交给海明这样炒作的律师来做,桑兰拒绝了刘国生的要求。而海明在纽约继续唱戏,透露连刘谢也要告。刘谢气急,完全无法理解这样的行为,当即在博客上对当年的事实进行了澄清,并认为桑兰是白眼狼,整件事情是农夫和蛇的现代版。刘国生气急之下为了表明当年照顾桑兰全家都累死累活付出不少,说出连自己一个大男人都在为桑兰插导尿管,好!问题的关键来了!猥亵!终于有了书面证据!而更可耻的是,黄健在之后的采访本末倒置,为桑兰进行道德责任开脱,把刘的电话作为桑兰最终起诉刘谢夫妇的导火索来掩饰,而且说明如果刘谢愿意和解,桑兰还是可以同意庭外和解的。好一个名利双收!好一个又要钱又要形象!到这里,估计有点智商的人都不难看出来了,桑兰和黄健根本就是有心算无心,可怜刘谢夫妇还蒙在鼓里。



算是我个人思想灰暗吧,我做如下推测:桑兰和黄健根本在去年就已经打算开始告刘谢夫妇了,起因还是因为全国青联委员提名桑兰,桑兰需要找单位盖章。桑兰找到体操管理中心碰了一鼻子灰,因为桑兰早在当年在得到20万安置费之后就退役安置在浙江,现在已经不是国家体操队的人了。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情,那找浙江单位盖这个章,可能桑兰觉得到浙江盖章太麻烦,希望体总随便盖一个通融一下就算了,但人家的答复“深深刺伤了”桑兰高傲的心,觉得被组织抛弃了。其实运动员退役安置到地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桑兰你当年收到20万安置费的时候真的不知道?只顾着数钱了?我之前这里一直有点搞不清为什么桑兰会有被抛弃感,但现在有点明白了。桑兰这么多年的生活是不正常的,一方面承受生理上的痛苦,一方面又在享受道德的光环全民的同情,心理其实跟常人已经有些不一样了。她的特殊身份背后是蕴藏能量的,有些人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了个人目的要把它利用起来。象这样的事情本来再正常不过,但在某些人的蓄意挑唆下,桑兰开始网上炮轰体操管理中心,但是这件事本来体操中心就没什么错,所以这个事情没有进一步闹大。在憋了一肚子气之后,开始有人透露出一些消息,体操管理中心多年来跟哪些商人合作,“他们与当时的体操协会什么关系?和体育彩票什么关系?和我什么关系?”,慢慢地,这口气就转移到刘谢夫妇身上了,这个应该才是桑兰要告刘谢夫妇的原始动因。既然要告,当然要有证据,这点桑兰和黄健是不傻的,相反,很精明。告人家什么?慢慢找理由吧。首先是监护人责任,那10个月的照顾看来是双刃剑,你照顾了就别想轻易脱身,赖你没帮我提起诉讼,这是个理由。其实连当年的新闻发布会都以意外来盖棺定论了,人家怎么会莫名其妙来打官司,何况当时在手术后的10个月繁重照顾工作,重点首先应该是治疗和康复,要告也应该是你桑兰在康复情况稳定之后自己去告啊。而光告这个是不够的,而且通过律师的审查,发现这项诉讼时效已过。那就告他们帮桑兰进入娱乐圈,出席公众活动而录制的《缘分》,不过这个也是非卖品啊,人家没牟利,你告赢了也没法赔钱啊。怎么办?钓鱼!于是由海明在纽约唱白脸,桑兰在北京唱红脸,就这样把刘谢夫妇给算计进去了。傻啊,不是桑兰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傻,她自己都不敢相信,而是刘谢夫妇傻,傻到还真当桑兰是桑兰日记里写的一家人,还自投罗网打电话给桑兰说海明是爱炒作的垃圾律师,殊不知人家找的就是这样的律师;傻到居然被海明的博客挑逗,为了争口气在博客里面发桑兰日记和家人合影来证明一些已经不能被证明的东西。(这里可以想象刘谢夫妇是怎么获得这些日记和合影的,显然是桑兰之前为了讨好刘谢夫妇留下的,越想越寒心)现在,刘谢夫妇已经遵从自己律师的劝告关闭博客保持缄默了,可惜晚了。在这里我想说,如果最终法院判决真的是以这些钓鱼钓出来的所谓证据认定刘国生、阿沐哥猥亵的话,我觉得是美国法律被人利用的悲哀,是中国道德观念底限的又一次向下调整。



杯具。一个又一个的杯具!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5-11 02:22
To: sunying 你曾经说:
海明律师的诉状中有一个自相矛盾之处,他称刘谢夫妇为“法定监护人”,但是又说没有履行法律手续,既然没有法律手续,刘谢的法律地位就不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的法律地位究竟是什么?

从法律层面上看,桑兰的法定监护人应该是她的父母,不论刘谢自称什么,或别人称他们为什么,既然桑兰父母在世,又和桑兰同在,那么刘谢只是“义务监护人”、“监护人助理”或“义工”而已。这样理解对不对?

过几天海明就会出来圆谎了。。。
回复 看好戏 2011-5-11 00:17
这里是很严肃分析法律问题的地方,但是桑兰,黄健还有海明其实是在免费为我们大家演好戏,我们在新浪微博专门搭了一个看他们上演好戏的剧场,请各位需要休息的时候来这里一起看好戏:

http://q.weibo.com/701199
回复 maryyang 2011-5-8 18:35
法定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桑兰的父母一直健在,卓玛伉俪的角色又是什么?这点值得深思?
回复 sunying 2011-5-8 11:42
law and order先生,可否请您与我联络?
我的电邮:yingsun@yahoo.com
谢谢。
回复 sunying 2011-5-8 11:34
海明律师的诉状中有一个自相矛盾之处,他称刘谢夫妇为“法定监护人”,但是又说没有履行法律手续,既然没有法律手续,刘谢的法律地位就不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的法律地位究竟是什么?

从法律层面上看,桑兰的法定监护人应该是她的父母,不论刘谢自称什么,或别人称他们为什么,既然桑兰父母在世,又和桑兰同在,那么刘谢只是“义务监护人”、“监护人助理”或“义工”而已。这样理解对不对?
回复 mingshili 2011-5-8 11:10
顶!
回复 刘国生谢晓虹粉丝团 2011-5-8 10:22
分析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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