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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桑兰新律师徐晓冰的公开信

热度 7已有 4766 次阅读2011-12-18 06:54 |个人分类:桑兰打官司博客专题|系统分类:杂谈| 律师, false, Style 分享到微信

徐晓冰律师:

拜读了贵所致各位客户朋友的公开信,虽然只有短短数百字, 但却含义深刻,似有先入为主的感觉。

自从桑兰显身纽约,惊天动地状告恩人,记者招待会频频。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性侵案丑态百出,使全球华人跌破眼镜,揭起了公愤。如今,桑兰案并不局限于桑兰状告刘谢,已经成为全球华人  捍卫道德底线的保卫战。虽然桑兰案并没有结束,但是所有诉讼的案例的大部分已被否决,声势浩大的21亿大案已成零星残局。想必徐律师对桑兰案已深有了解。作为律师,难道你不反感桑兰一伙这种玩弄法律手段的行径吗?

徐律师也是中国人,虽然长期在国外,但总不会连中国人的祖训都忘得一干二尽了吧?正如贵所在信函中指出的那样:“希望你们根据自身的道德标准,…… 在此我想请问徐律师的道德标准是什么? 作为律师,可以接手案件任何案件。即使是囚犯,也有权利请律师,无可非议。通常来说,作为被告律师出征,为被告辩护,对常人来说容易理解。就像徐律师引以为荣的案件;作为被告律师为一位日本人被告打败犹太律师。但是,今天的桑兰是原告,而且是状告恩人。纽约律师多如牛毛,为什么无人接案?这也是其原由之一。所以,对于对徐律师接下此案值得发人深思和置疑。

网络本来是个自由天地,除了中国大陆对网络一直耿耿于怀,是因为担心潜在的不稳定性从而构成威胁。在美国还没见到过禁止自由发表个人看法和言论。什么叫“干扰正常法律程序”?想必徐律师已经意识到而且又担心舆论在这桑兰案中发挥作用,所以“先入为主”地发出“致各位客户朋友”的公开信。其实大可不必,这样做可能会引来适得其反的效果。

贵所在公开信中所提到的不公平,侮辱性人身攻击,其实,从桑兰案开始以来,真正在网上接二连三粗话连篇蛮骂刘谢攻击网友的是黄健,你的客户的经纪人,其次就是桑兰的前律师海明了。可以说在这以前,很多人并不知道桑兰,包括群情激愤的网民,与桑兰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大家在这半年多时间里,逐渐认清了桑兰的本质,逐渐看出了桑兰案的实质,所以,群情激愤,有时真是忍无可忍!   虽然,本人并不认同在网上蛮骂,但还是可以理解偶然的发泄,对一贯采取这种恶劣手段的人当然是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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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回复 礁石 2011-12-18 17:45
可以发到佛罗里达大学的中国同学会,Orlando的华人社区,翻译成英文发到当地的报社。网友们不能左右司法程序,但可以掌握舆论。大家都出一点力,徐笑柄就会被人笑死。
回复 sztao 2011-12-18 15:16
害人害己又海明: 那里是看起来更像是威胁网友,就是猥亵网友
有这种意思!  看他如何打桑兰官司。至关重要。
回复 sztao 2011-12-18 15:11
磕小粉: 徐笑柄能看到吗?帖给他啊
谢谢提醒,我已在新浪和百度都发了,在徐律师的新郎博客里没法留,篇幅不允许。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12-18 13:49
eureka: 那封给客户朋友的公开信,看起来更像是威胁网友的。
这个时候来接桑兰案,其人很可能连海明都不如。正像有网友指出的,海明接桑兰案时可能还不了解桑兰。现在桑 ...
那里是看起来更像是威胁网友,就是猥亵网友
回复 eureka 2011-12-18 13:16
那封给客户朋友的公开信,看起来更像是威胁网友的。
这个时候来接桑兰案,其人很可能连海明都不如。正像有网友指出的,海明接桑兰案时可能还不了解桑兰。现在桑兰的丑陋本性暴露无疑,他接也就接了,还一上来就整这末一封信,这人的人品还用问吗?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12-18 11:33
徐律师的道德标准是有奶便是娘,这个还要问?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12-18 11:31
网上对桑兰们的蛮骂只是也以其人之道反制其人之身而已,正当防卫,不必大惊小怪。
回复 看戏 2011-12-18 10:31
朋友兄,看来你弄错了,徐笑柄是在警告他的“客户”。笑柄的客户是谁?桑案中,是桑,或者还有黄建。傻逼样的人物,何德何能何了不得的能量警告看戏党?去他了个的。
回复 磕小粉 2011-12-18 09:18
徐笑柄能看到吗?帖给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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