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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致天下博客一封公开信

已有 2389 次阅读2009-2-16 09:05 |系统分类:时尚天地分享到微信


蓝 天:07-11-13 17:06

  

                英烈曾祥志同志生前照片

致天下博客一封公开信:

胡丽英女士系安徽省黄山市一位不幸的母亲.。她儿曾祥志于2006年4月25日在交通行政执法中,被一辆 “黑车” 司机王甲红无道路(营业证、驾驶证、车辆保险、无年检)和严重超载拒绝检查强行冲卡故意撞碾轧致身亡,年仅23岁。这位英烈母亲的儿子为了交通事业献出了自己年青而宝贵的生命,且无怨无悔。可是:让这位受害者家属和休宁县整个交通系统的干部职工及休宁县人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如此驾车故意杀人的罪犯王甲红,竟然被司法机关以交通事故罪草率判处2年有期徒刑,如此重罪轻判,实再令人发指和愤慨!呼吁天下正义的博友们,我们要为英烈母亲伸冤,要为殉职的曾祥志英雄昭雪。要声滔罪犯,要向执法不公、徇私枉法者宣战,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以维护弱势群体和受害者合法权益为已任,我们不能再让英烈的父母流血又流泪…… 

《蓝天转载》一位母亲泣血呼救:谁来为我寻回公正?!

我叫胡丽英,女,1957年7月18日生,现在黄山市飞峰旅游分公司上班,是“4·25”暴力抗法案受害人曾祥志母亲。现怀着万分悲愤的心情就休宁县司法部门对此案错误定性、司法不公泣血申诉:

我儿曾祥志2006年4月25日在交通执法过程中被一台非法营运“黑车”恶意冲卡撞辗身亡,我唯一的孩子为了国家交通事业献出了年青而宝贵的生命,年仅23岁.事后,县政府及司法部门竟“低调”处理,轻率做出与法理、事实相悖的定性与判决,轻判犯罪人2年徒刑?与同类暴力抗法案件处理大相径庭,并且县公安交警队涉嫌失职、渎职行为,我与丈夫申诉一年多毫无结果。

      最近我在网上发表“泣血呼救”之后,得到来自全国各地网友的支持、鼓励,其中也有北京的数名律师,他们均认为此案定性、判刑与法理、事实相悖,存在不少问题,应该重审,但这方面没有新闻媒体的关注、参与是很难办到的。寄希望博友们看后都能伸出援手及相关部门、新闻媒体为我儿及广大交通执法人员伸张正义!请帮帮我这位百般无奈而无助的母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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