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程
2015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议程
3月3日(星期二)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会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听取俞正声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齐续春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4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
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界别联组会议(有二个以上小组的界别安排联组形式,联系本界别实际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日)
上午9时 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 委员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小组会议(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下午3时 小组会议(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学习讨论)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小组会议(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政协工作,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4时30分 主席会议
1.听取分组会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2.审议提交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3月13日(星期五)
上午 委员机动
9时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会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注:日程如有变化,由大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3月5日 上午9时 开幕会
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审查国务院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 全天 代表小组会议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 上午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 代表小组会议
审查计划报告
3月8日
上午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预算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分别提出关于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下午3时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3月9日 上午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代表小组会议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
上午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 代表小组会议
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3月11日
上午
法律委员会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代表休息)
下午5时 召开第一次常务主席会议
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情况和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听取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预算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代表休息)
3月12日
上午9时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全体会议结束后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后,连同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修改情况的说明一并印发全体代表
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后,连同修改后的计划报告和修改情况的说明一并印发全体代表。
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后,连同修改后的预算报告和修改情况的说明一并印发全体代表。
听取和审议法律委员会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下午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大秘书处召开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会议,讨论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3月13日
上午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法律委员会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提出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和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
下午 代表小组会议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政协会议闭幕
3月14日
上午 代表小组会议
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9时50分 召开第二次常务主席会议
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提出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
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10时30分 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决定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后,连同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和修改情况的说明一并印发全体代表
决定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后,连同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和修改情况的说明一并印发全体代表
决定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后,连同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和修改情况的说明一并印发全体代表
听取和审议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下午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议草案建议表决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5时30分 召开第三次常务主席会议
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情况和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6时 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3月15日
上午9时 闭幕会
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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