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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虎”案将审,何处是归宿?

热度 2已有 2118 次阅读2015-4-3 03:54 |系统分类:杂谈| 宋丞策, 依法治国, 周永康案 分享到微信

新华网北京43日电 记者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周永康,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即将审判周永康一案公示了依法治国“刑也上大夫”的事实,无疑会让法治中国史记住2015年的春夏之交。对周永康的坚决依法惩处充分表明,反腐不是尽头,也没有休止符。依法审判周永康一案不仅“敲山震虎”敲打官场所有官员,也敲碎了“大老虎”的山头主义和帮派主义,无论是四川帮、政法帮、石油帮,还是周手下的秘书帮,随之而来“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法理昭彰,有腐必惩。在“打虎”成为反腐热点的大背景下,审判“老虎”节奏明显加快,特别是将对周永康的审判震慑非同凡响,强有力证明了中央不但能打“老虎”,还敢打“大老虎”,而且能打“大老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事实证明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实践证明,反腐败越坚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越能充分发挥威慑力。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英】丹宁勋爵。”实际上,坊间对审判周永康一案有各种猜测与估量,或许带有一种“投石问路”,一旦审判这只“大老虎”还将牵扯出多少“老虎”?拔出这个“大萝卜”还能带出多少“泥”?最终周永康会被如何定罪以及判刑多少?总而言之,即将审判“大老虎”,无疑令人瞩目,更提振反腐信心。亮剑发威不仅是为了“治标”,更是为了“治本”,法槌起落不仅是为了震慑,更是为了镇住。(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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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liushuai2009 2015-4-3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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