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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已有 64371 次阅读2009-4-10 12:37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住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坂上村西边社

联系电话:13860891600.    王亚卿     

网上风传钉子户,我今盛赞牛拆迁。牛年摆擂牛拆迁,听我从头讲因缘。

十年拆迁未安置,有人存心专款敛。05创卫未通知,强制拆除太牵强。

安居乐业今何在,雪上加霜有谁怜?天灾八方来相援,人为祸害横遭殃。

拘留所里卖淫窝,虎狼窝中没商量。可怜老母泪汪汪,儿女失踪好凄凉。

却是官官来相护,人民法院你靠边。只许州官来放火,不许百姓把灯点。

未开庭时已撤诉,串通一气软禁先。奥运前夕把事办,创卫莫须有诈骗。

假若创卫莫须有,拆迁敛财罪滔天。你为嫌犯我放汝,条件协议须得签。

罪法交换且儿戏,同舟共济力无边。任你冤屈大如天,变着戏法有谁见?

虎视眈眈待上访,滔天大罪放一边。上政策来下对策,有谁能敌牛拆迁?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_图1-1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_图1-2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_图1-3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_图1-4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_图1-5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_图1-6

  此地无银三百两。当大家看完前面的回复处罚等书时,已能窥见一斑。我本来不想说太多,可若有些事不说出来,总觉得缺少点什么,想来想去,还是把事情的经过全盘托出。反正清者自清。

在这里,我以时间为顺序,以文字方式对事情的大概列了个简表:

  97年拆迁未安置

  05年8月11日创卫未通知强拆

  05年8月19日上访创卫强拆事

  05年12月上访安置事
    07年10月10日十七大前夕被地方挽留

  拘留事件上诉至法院

  法院串通各部门以自动撤诉论

  要求重审

  08年11月开始上网

    08年12月8日送达7月29日的驳回书让我签名,我拒签,因为729日远在我被他们压迫下签下保证书之前,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他们不送过来,而偏偏这时送过来.当然是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因为再过几天,他们就会让我签下他们制定的规则,所有事件就会一了百了.而后来又送来此驳回书,也许是他们看到我11月网上的文章.这是他们有正式出具回复等文书的列表,至于其中的曲曲折折,那更是馨竹难书。

    首先,有个声明不得不说,特别是说给那些省级中央领导的。各级领导,我相信我们的基层领导干部已然上报,在奥运前夕,我的所有事情已经圆满解决。那么,各位领导,可否听我说上一两句。所谓兼听则明。我不知他们是如何上报的,但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真实的罢访息诉的过程。本来我将创卫事件上访,因为那时正在风火头上,而且这次弄得是鸡飞狗跳,所到之处那是怨声载道.很多领导都承认并未通知,有很多人投诉,有部分人获赔,这些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本来创卫是件好事,可是你得给人一定时间去准备,否则有时会引起一连串的不良反应.我就是其中之一.我在此次各种损失,特别是间接损失,那真是惨不忍睹.因为有一次又一次违法操作,所以自我上访以来,我要求他们,创卫与拆迁两事,让他们给解决一事,但若是创卫,我就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在这里我不想就创卫之事说得太多.只是简单的提出几点:1此次并未通知(除了文中其他地方提到的,我还有更直接的证据证明,这里不便出示,如有必要,等证人证物到齐时我自会说明,否则有些证据很容易被毁).2我也并非得理不饶人之人,从头到尾,我只是希望他们能对此二事中的一事进行比较公正合理(有政策的当然按政策最好)的赔偿,可以让他们选择.在这里我简单说明一下,更多的证据容以后有必要再谈.我是创卫先上访,然后再拆迁上访,为何先上访的反而后回复.因为他们那时为了怕事态闹大,创卫正在风火头上,所以就以拆迁这件他们认为是历史遗留事来周旋,稳住我的情绪,以这个赔偿那个作罢的说法来拖延时间.我也念及人无完人,政府管理一方水土也不容易,加上本来这也是我的本意.因为两次我的损失都不小,一次安居,一次乐业.一次也就罢了,两次加于一人身上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当时也就答应.就耐心的等待他们的解决.岂料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更多的时间,一忽儿赔这个,一忽儿赔那个.所以后来我才于省两会其间上省告状,回来后他们才不得已给出回复.更多更直接的证据容后有必要再说,就此先打住.简要说说创卫之事.那一次市政府到区政府的创卫文件是200589,(文件我有,篇幅较大,如有热心记者,我准备了更完整的资料恭候)而就在当天,我们村就有一户被砸了个稀巴烂,因为那一天正好是我们村作节日,所以很容易记住这个日子.而前面创卫回复中说到的漳政[2005]106号文件第一款第五条条款为:{()加强规划管理.市区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包括各类违法搭建的简易房.搭盖物)由业主在限其内自行拆除整改,恢复原状;对擅自将地下停车场改作他用的,业主……},我被强拆当日整条街上几乎每一户都被要求整改(限定了一个时间).因为是拆迁未安置的,而我家可说是距离公路最远的一户,甚至于不会超过现在道路整改后界限.只是我这一户当时并无人在场,创卫人员在我赶到之前就砸开房门,当时如果再让我限时拆除那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索性一不作二不休当日就解决.须知当日并非只我一人如此,有的赶到时已成一片废墟,只是他们不象我又节外生枝,损失了不少,即我所说的间接损失.就此打住.但有一句重要的话尚未说出,那就是奥运前夕,为了达到蒙骗上报上级罢访息诉的目的,那些欲陷害我为十几年诈骗罪的人们,当日我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不象你们,为了替自己脱责,不惜一次又一次的陷人以自保.当日我是不能无辜连累更多无辜的人.但今日,我就要为自己计一个公道,把你们奥运前夕逼我签的两张单子拿出来,我们在此天地之间来个辩论,假若我无法还我以清白,甘愿受法律制裁.但也请你们,拿出敢作敢当的大丈夫的气质来.做错了该赔的赔,该撤的撤.执政是为了保护广大的百姓,而不是为所欲为的为某些个别人服务的工具,更不应成为个别腐败分子打击报复的工具.我不知出这阴招的是谁的意思,以此十几年莫须有的诈骗罪来使我这许多事情来个了结.也许是某些个别责任人为了达到推卸责任的目的,而贿赂串通执法人员.但不管怎样,我还是该为此事作一些简单的辩解,所谓清者自清,那些贪赃枉法者,打击报复者是见不得光的.假若我真犯了此罪,也不必在奥运期间进行24小时隐蔽监控.其实是有些人拿罪与法当儿戏,有且当无,视若无睹(拆迁法),无中生有(诈骗罪),作为讨价还价交易的筹码.事情是这样解决的,十多年未安置,贪赃挪用者无罪,上访者却不断遭到打击报复,若非当日专心签下他们制定的规则,今日恐已身陷囫囵.而今日,我既敢在此慷慨陈词,自认坦荡荡,清者自清.所以我今天要为我所受的这些讨一些公道.下面我们从头说说事情的经过.

 05年两事上访以来,历经多年,非但未解决,有一次,有人约我去谈话,后来谈不来,我就要走。却被工作人员说包要留下。我据理力争,你要检查可以,但无权扣留。拉扯中碰翻了茶桌。惊动区政府出来拍照,报警。后来,在上北京的接访中,有个接访人员说,那次是我叫我派出所的战友不要为难你。回想作笔录时,确实有看到笔录人员接到一个关于我的电话,离开了好一阵。如果换成别人,那就不知后果如何。不管什么原因,在此,我向此两人再次说声谢谢。并希望中国的未来能多出这样的公务员,则百姓之幸,国家之幸。
  97年拆迁之事,略说一说。国务院自91年出台拆迁条例以来,各省市也陆续制定更详细的拆迁条例。而97年的拆迁,也是在我们省市出台条例以后(条例我有,以后另行春上).而我们非但钱不到位,大家请看前面的赔偿页。我们可怜的一点赔偿金,分多年四次才领到85%,这一张是其中之一次,前面写明是45%之一半即22.5%,四次分别是40%22.5%11.25%11.25%。上头每每说钱已如数到位,谁拿了我们的钱,挪用了我们的钱,致使我们不但未安置,而且还一次又一次遭受损失.地块至今仍未兑现。我们两处被拆,多年来风风雨雨,东借西租。到头来换来的是一次次的强制,拘留。只要老百姓安分守法,当官者却不知廉洁自律,严于律人,宽于责已。使法律法规流于形式,百姓民不聊生。滥用职权,不顾百姓的人格尊严。上访多年来 ,有谁愿站出来承担责任,还不是推来推去。什么历史遗留,大政策,说到底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可谓是同舟共济,惺惺相惜,对我则是雪上加霜。正应了那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名言。

创卫之事前已略述,就不再多说.如有必要,以后再奉上.  在拘留所的日子里,我度日如年,从来安分守己,洁身自好,却不料那日被投入淫窝之中。拘留所里关押的95%以上是卖淫者。入此如入虎狼窝,即使侥幸能全身而退,身心也已不堪。将心比心,谁家都有子女,谁能忍心将子女送往此肮脏之所。更何况是未成家立业的子女。中国有句话叫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用说声名一败涂地。更有那可怕的脏病。今日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愤恨,羞辱,除此以外,也算是提醒那些执政者,不要以为十天拘留没什么,对于那些卖淫者,当然是家常便饭,可是对于一些人,可能造成终生遗憾。这些是你们绝对体会不到的。知道我进去被问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室长问我,是不是男女关系进来的?更有另外一个被拘留者,也许是出于好心,她说我帮你介绍个对象如何?被我拒绝后,竟然很生气的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人,进来这里的人能是什么货色?在她们眼中,我已经是一无是处,当然,这绝对是天下第一大真话。在她们眼中如是,在那些清白者眼里,那又会是怎样一种眼光呢?十日里,亲眼见闻,亲身经历。那一次,我欲上前与干部讲话,不经意将手往桌上放。不料班长大声呵斥,我不知道她为何如此。但我想以我的猜测,应该八九不离十。也许是怕被脏病传染上,所以订下这不成文的规矩,不许任何人碰桌子。这一点我却能理解。在十天里,在号房里,我也是不敢碰任何东西。看到那些不堪入目的景象,有的脖子,脸上,腋下全身各个部位青一块,紫一块,甚而至于整日流脓不止,我住的那间就有,还有一个卖淫者进来后,还没发热水瓶,脸发青,整日里,不分白天黑夜,睡不着觉,需要不停的擦洗身子,宿舍里的热水因此经常莫名其妙的没掉,种种不堪入目,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那些日子,我不敢碰床,不敢睡觉,害得她们夜里派人专门看守,十天里,我经历了人生最大的耻辱时期。我能理解班长,可又有谁能理解我?我不但生理,心理健康受到严重摧残,还要提防那叫人色变的脏病。她们就是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的。这还不算,家中老母日盼夜盼,一个大活人人间蒸发十天,你说着急不着急?(详见以后第二篇法院的重审申请书,限于篇幅,尚未发表,请稍待)中央叫你解决问题,他们却是用拘留来代替解决问题。十七大是过去了。他们又使出惯用的伎俩,又是拖又是骗,实在推不过去,这个人跟你说个解决法子,叫你到那个人那边去申请,结果又被卡住。到头来,险被陷莫须有。
  至于后来上法院审理,都说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可工作人员三番五次叫我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叫我撤诉,并且挑衅的说,你拆迁就算上法院也不受理。我知情,因为在我上京访之前,我就试过。一招不成,又变着戏法,第一次在未先行通知的情况下,当我们到达应诉时,却突然说工作人员下乡,延期开庭,这事众目瞪瞪,与我同去之人可作证。事后又想到我家找不着,我估计又是要劝我。第二次我人被软禁着,这法院与各级政府都知情。第三次那更是无稽之谈,送达通知书上明明一再强调此联交当事人。可法院明明知道我被看着,急匆匆的连电话都不通知一声,两边演着双簧戏,区镇村法院配合得天衣无缝,终于以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撤诉。这在我第二篇的法院重审申请书有详细描述(限于篇幅,尚未送上,请稍待)。事后,我到原法院上诉不受理,求之不得,岂有再受理之理。市法院也不受理。过了上诉期,我认认真真的写了一大篇的重审书,最末指出若不重审,我将上网公开听证,到市法院,一个工作人员认真的阅了十几分钟,作了一些摘要后,劝我再到区法院,我觉得已无话可说,想上网了。结果中午那位同志打电话来说已转告中院庭长,庭长叫区法院庭长收下我的资料。至后来发生了莫须有事后,我从未收到过通知.后来上网后,最初上网是在0811,128才送来729的驳回书.

随时欢迎正义热心的中外记者采访报道.联系号码是13860891600.  找个时间,我会开个现场会,届时欢迎热心的中外记者,正义的律师,以及全天下关心鄙事的各界人士,共同见证,同讨说法。鄙人不胜感激。谢谢!

                        王亚卿:13860891600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坂上村西边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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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5 个评论)

回复 凤林文化网 2010-11-7 03:42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回复 linshugong 2010-11-2 19:42
凡事好好协商,进行细致的商量,是最好的办法.千万不要发性为是.我也是福建漳州人.林叔恭
回复 ssjncc 2009-6-11 08:17
To: 820401872 你曾经说:
自2007年,年初,我们一家就生活在阴影中,一天镇长来找我们,说招商引资办手套厂,征收我村和临村耕地60亩,每亩给2.5万元补偿,以后我们什麽也没有了,他们可以卖到20万一亩,我们不同意,7月30日,他们强行把砖卸到我们地里,后来用墙把地圈起来,不准我们种地,就这样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被这些腐败分子党的蛀虫霸占,8月底,快要收成的秋季作物被他们用推土机无情的给毁了,我们去市信访办上访,一开始信访办的说,没有批文手续决不能乱占耕地,
天下乌鸦一般黑.
回复 sosps168 2009-6-11 05:52
现在世道就是这样呀
https://www.sinovision.net/classified.php?act=details&id=9072
回复 820401872 2009-6-10 17:32
在网上联系联系我们一起去北京找总理
回复 ssjncc 2009-6-9 22:15
To: 小龙人 你曾经说:
现在中国最难的事是上访,最简单的事是拆迁。
难不难?简单不简单?
回复 ssjncc 2009-6-9 20:33
To: 百姓 你曾经说:
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
——卡尔·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历史研究者的时评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当中国公众和国内外媒体的视线都聚焦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那幢小楼时,我正在互联网上搜索另一个地址: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21号。这个旧名榄杆

前车之鉴.
回复 ssjncc 2009-5-15 23:03
To: 石爱华 你曾经说:
恳求社会给予法律救济申请书

申请人:石爱华,女,1950年10月28日出生,现年59岁,汉族。
申请人:李丁善夫,男、1946年9月24日出生,现年63岁原是井下矿工,71年在井下上班时矿井发生塌方,右腿下肢粉碎性骨折,肢体残疾人。90年因陈旧性骨折反复发作在邵阳市矿灯厂公伤提前退休。
在家前过道租书、后进自住房开茶馆。
家庭地址:湖南邵阳市大信街城北派出所综合2号楼203室。

加油.
回复 ssjncc 2009-5-12 11:15
To: fanzhucai2288 你曾经说:
慢慢上访路,成功者寥寥无几,应改变策略
谢谢.愿闻其详.
回复 fanzhucai2288 2009-5-11 10:20
慢慢上访路,成功者寥寥无几,应改变策略
回复 ssjncc 2009-5-10 08:49
有缘进来的各界达人,各位仁人志士,不论士农工商,请不要吝惜于停留几分钟,用你广博的赏识,犀利的见解,留下你独到的见解.这里不分高低贵贱,雅俗共赏.为我们未来真正的和谐社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也许在未来的某的某一天,你将不经意的从中受益,因为有你的抨击,他们再也不敢如此嚣张......谢谢
回复 ssjncc 2009-5-7 04:12
To: 史上最牛的信访局局长 你曾经说:
2008年12月29日下午14.00左右,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同心村大刘屯的村民前往绿园区信访办公室反映问题,但是却遭到绿园区信访局局长杜玉凤口头命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关英杰,张起林,及保安十余人持镐钯、警棍对手无寸铁的上访民众轮番殴打,造成严重的流血事件。并叫嚣往死里打,出什么事情我负责,求证电话:长春市绿园区信访局电话0431—87605004/87605005根据2006年590号文件要征用村民用地为新增经营性用地,用于商业设施建设。
说白了,腐败是根源.我想当官,我想升官发财,我就得先破财.当官了,我就得先捞回本,不是有一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那还是清的,那浊的呢?我自己出面呢,一两次犹可,可也不能长此以往.所以就得有些爪,互利双赢嘛.是吧.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岂止我还得节节高升呢.盘根错节呢......名利这东西呀......
回复 ssjncc 2009-5-7 04:00
To: 长春市绿园区长青村政府带领黑社会 你曾经说:
关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青村和城西乡政府七人团伙公开恶霸抢劫外商财产的经过:

吉林省长春市城西乡长青村政府在中央政策指导下。招商引资的政策把杨贵君招来了并与2008年6月3日达成协议。将长春市城西乡长青村原政府的房子租赁给了杨贵君使用五年。杨在此地经营公司和学校。公司登记号为:67560483-0,并以开业。而且还装修了。并且前期投入将近七十万的装修费。并把原来的破烂房子维修好了。在这期间,后边的长

感同身受.我的开庭就是他们串通一气软禁我,致最后落个自动撤诉.
回复 ssjncc 2009-5-7 03:54
To: 访民越访越多的根源是地方腐败 你曾经说:
访民越访越多的根源是地方腐败是地方腐败,地方官员依权代发,欺压百姓,如果竟北京告状回来后,就拘留和教养。所以当那些访民出来后,还告而且增加了新问题和新的访民。所以造成访民越访越多的根源是地方腐败。国家规定,造成新的上访的追究有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上那个地方官员关押了访民后造成新的访民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吗??那只是空谈??
记得有位法院工作人员嚣张的说,原告与被告的地位就是不平等.因为原告是百姓,而被告不是百姓......国务院91年就出台了拆迁法,十几年未安置又怎样呢?我官照升来财照发,又能怎样.引用那些高官的话,你就是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成王败冠,谁叫你是百姓呢.是吧.
回复 ssjncc 2009-5-7 03:47
To: 长春市绿园区长青村政府带领黑社会 你曾经说:
2008年12月29日下午14.00左右,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同心村大刘屯的村民前往绿园区信访办公室反映问题,但是却遭到绿园区信访局局长杜玉凤口头命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关英杰,张起林,及保安十余人持镐钯、警棍对手无寸铁的上访民众轮番殴打,造成严重的流血事件。并叫嚣往死里打,出什么事情我负责,求证电话:长春市绿园区信访局电话0431—87605004/87605005根据2006年590号文件要征用村民用地为新增经营性用地,用于商业设施建设。
感同身受.我不也是被迫签下的协议,要不然就是不放你出去,判你个莫须有十年八年那是轻的.
回复 ssjncc 2009-5-7 03:31
To: 中国公务员高薪返聘 你曾经说:
在吉林省早已出现了,不成文的规律。有钱的子女和有权的干部家庭的子女。就是当官的子女不用上大学或者不用读书,只要买到假学历。或者没有学历证明就可以找到非常好的工作,比如说国家公务员职位,几年后还能做官发财。到了退休年龄还能返聘,就是名誉上班,又不用天天按时来报到,在原有的工资之上加上一倍。比如说就是能多得2000-5000元不等的工资。然而我们工人和农民的孩子大学毕业后。没有钱和后门或者没有当官的亲属就是没
就是.要不怎么有赚钱与挣钱之说.有钱人以钱赚钱,举个例子,我的例子,建设局领导说那批早说拨下,而我们却分五次十几年才发完,成百上千万的钱不用投资,哪怕是活期那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就是赚钱.这就是挪用专款赚钱.可是责任呢?而老百姓辛辛苦苦靠双手,流血汗争来的钱好不容易东拼西凑刚建成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却无力保护.更不用说什么工作了.放着好不容易培养好的大学生人家就是不用,宁可再花钱培训一下,培养自己的亲信.要是不这样做,哪来的钱源?你一个家里欠了一屁股债的穷大学生拿什么来孝敬老子.以权谋私,以权谋利,要不怎么名利两字历来就分不开.
回复 ssjncc 2009-5-4 22:07
To: 你曾经说:
让豺狼吃素?
能告诉我谁是豺狼吗?就这些案件中,有哪几种的豺狼?比如说其中有一种是挪用专款,请见其中赔偿项,这只是五次中的一次为22.5%,还有那越级管辖,管到上级(中央)的治安去了,更有那官官相护,串通一气,假旅游而实软禁的豺狼,为虎作伥,为公安作假证的所谓接访人在给法院的证人证言......一时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谁能用您清晰的思路,或以专业语言,或以美妙的言辞,更可引经据典而加以抨击......谢谢.
回复 ssjncc 2009-4-27 20:54
用您广博的学识,独到的见解,犀利的笔锋,为此人间不平事留下你精辟的论述,以法,理,情阐述其中的挪用专款,超级管辖,揭露其中的官官相护,打击报复,净化我们的法治社会.谢谢.
回复 ssjncc 2009-4-26 03:11
To: HELLO 你曾经说:
曾几何时,随处可见和谐,口号喊得震天响.也有个别人忧心忡忡,担心这些访民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并不惜动用一切手段.然而,他们忘了,真正的不稳定因素,不是这些访民,而是造成这访民的根源,追溯历史,每一次改朝换代,看似一小部分人在造反,进而愈演愈烈,那些造反并成功的,无不是贪官当道,民不聊生.溯古及今,这些访民的背后,都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如果不加以察查,而动不动以拘留,关押等有违人道的方式,虽可压得一时,但难免越访越多.
治标而不治本,甚至于耍手段而达到一时的治标,这种治法堪忧,只能使矛盾愈演愈烈.
回复 ssjncc 2009-4-22 12:18
To: 沧海桑田 你曾经说:
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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