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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钱作怪

已有 3541 次阅读2011-2-19 23:11 |个人分类:生活琐事分享到微信

      

友人最近有一麻烦事,不理,说不过去,要理,又无从着手,问我意见,听后也不知该怎么说好。

友人已过古稀之年,来美四十多年。他有两个哥哥,都在美国,大哥与他居纽约,二哥在外州。大哥上月在广东老家突然心脏病发去世,在老家留下一个四十多岁的妻子,在纽约留下一笔约20万美元的现金和股票。现在的麻烦就在这笔钱上。大哥只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儿子,是20年前去世的妻子所生。儿子大了结婚了,妻子去世了,大哥就常返广东老家居住,不几年就与现在的妻子结婚了。再婚前,大哥把其父留给他的钱,以及妻子存的私房钱,还有一袋颇重的金子给了儿子一家。儿子不太成器,不过媳妇倒很厉害,牢牢地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有老父给的钱,加上两人的工作,到现在,儿子也有两所房子了,两夫妇也只有一个儿子,快大学毕业了,生活得不错。不过,大哥与儿子一家关系不大好,说到底也就是钱的原因。大哥还有钱在美国,回乡生活也是用留在美国的钱。有时失了预算,不够钱用,让儿子先寄12千回去救急,等他回美再还,但媳妇就是不答应,不寄钱。没办法,大哥只好找在纽约的弟弟寄钱了。几次下来,友人就对侄子颇有意见了,觉得侄子没有一点父子情,只有获取,没有付出。

大哥也知自己年纪大了,也念在乡下的妻子跟了他10多年,服侍他10多年了,前年就办手续申请妻子来美,谁知去年到广州领馆见官时,拒签了。老大哥没法,回美再办手续。在去年10月离美时,不知是否有什么预感,他把他的银行帐号,股票帐号都写了下来,留给了一个要好的同乡兄弟,并告诉他,万一自己有什么事,就找自己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友人了,让弟弟帮他处理这笔钱。

友人在大哥去世时,由于身体不适,没有回乡送大哥最后一程。大哥的儿子倒回了老家送父亲。到同乡兄弟,以及老家的大嫂找到友人时,他才知道他要为大哥办遗产的事。可是大哥并没有留下遗嘱,只是口头上与兄弟,朋友及妻子说过,要把纽约的现金和股票留给老家的妻子,让她有个依靠。在老家留有一所房子及10万人民币的存款,都给了妻子了。友人去打听过了,要帮大哥办事,要有死亡证和委托书。问题就出在死亡证上了。大哥的儿子及媳妇第一时间就把死亡证拿到手上,并带了回纽约。友人去问侄子,他们不愿给他办,要自己办,并说了,最多只能给后妈5万美元。

现在这事搞得沸沸扬扬的,有几方面的意见。有的说,毕竟那是儿子,那钱应给儿子;有的说,儿子已拿了一大笔钱,这些钱应归乡下的妻子,也跟了10多年,当工人也有工资;另外也有说,妻子拿多点,儿子拿少点……….。友人现在就烦恼了,要把钱全给了大嫂,侄子肯定不干,只给5万美元,又觉得对不起大哥,没有按大哥的意思来办。而且看事情的发展,好像当儿子还想独吞这些钱。友人对这个侄子也很有意见,觉得他在父亲生前不理不问,现在就争着去办遗产的事,居心不良。乡下的妻子也觉得事情不简单了,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来美,求助友人,让他主持公道。

现在友人正头疼着,不知该怎么办,问我意见,我也不知美国的法律,只能叫他去找律师。他也觉得只能这样了。事情搞到这地步,只能怪他的老大哥没有写下遗嘱。看来有点钱的人,真的要早早安排好身后事。不要让钱作怪,搞到家人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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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阿彭 2011-2-20 13:32
又知道一点美国法律知识.谢谢ksliu.
回复 向日葵 2011-2-20 10:46
To: ksliu 你曾经说:
据我所知,按照美国法律,死者留下的钱,如果没有遗嘱,应全部归合法妻子所有,不论这妻子已经结婚10年还是只有1年。问题在于:他与老家新妻之间是否有合法的结婚手续?如果没有,就比较难办了。如果有,可以据理力争,儿子处于不利地位。有没有死亡证倒不是关键,可以想办法再办一个,或者,儿子想争产,也必须把死亡证亮出来,藏起来无用。死者的现金和股票如果都存在银行账户内,银行不会轻易将财产交给儿子,尤其是知道合法妻
多谢老大的指点,我会转告友人。那乡下的妻子是合法结婚的。
回复 ksliu 2011-2-20 03:23
据我所知,按照美国法律,死者留下的钱,如果没有遗嘱,应全部归合法妻子所有,不论这妻子已经结婚10年还是只有1年。问题在于:他与老家新妻之间是否有合法的结婚手续?如果没有,就比较难办了。如果有,可以据理力争,儿子处于不利地位。有没有死亡证倒不是关键,可以想办法再办一个,或者,儿子想争产,也必须把死亡证亮出来,藏起来无用。死者的现金和股票如果都存在银行账户内,银行不会轻易将财产交给儿子,尤其是知道合法妻子还活着的话。目前其合法妻子应首先通知银行,未经她同意不得将死者财产转移给任何人,应立即委托律师办理有关手续。
回复 听雨潇潇 2011-2-2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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