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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杂谈】有违道德与有违法律的行为哪个更可怕

已有 302 次阅读2019-2-24 20:39 |个人分类:时评分享到微信

在重庆一辆公交车上,见两女子不给老人让座,路见不平的热心人士贾铭(化名)两次提醒她俩让座,女子仍不予理会。于是,气愤之下的贾铭就用手机拍下两女人照片发到网上曝光,并呼吁网友“都来鄙视她们”。(祥见《重庆晚报》8月22日)这则名为“都来鄙视这俩个不让座的女人”的贴子便在网上传播得沸沸扬扬。
   大家知道,在公交车上给老人、孕妇、小孩等人让座是我们社会提倡的一种公德,目的是营造尊老爱幼、照顾弱者这么一种道德风尚,其实质是道德范畴问题,并不是说不让座者有罪,有违法律。
    贾铭以热心人士身份也好,以道德高尚者名义也罢,其热心宣扬一种社会风尚本无可非议,但切不能以高于公民的行为而行使其侠客之举,为同是平等公民的俩女子拍下照片,并在网上发布,从而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在我们看来这其实是一种道德上的霸权主义,是他把自已的个人观点和思维推向极端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把个人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其公开在网上公布未经他人许可的照片其行为已构成侵犯两女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在当今社会确实还存在一些有违社会道德的事在发生着,贾铭这类好心人,他们的初衷是想通过自已的言行举止来影响这类有违道德者,其用意并没有错。但是付诸行动时一定要掌握分寸,不要越过法律界线。过去也有一位倡导禁烟的社会人士,为了达到他人“禁烟”之目的,竟公然在街上抢夺他人手上的香烟掐灭,其用意是关心他人身体健康,但行为貌似武断和粗暴,先不说他在抢夺他人香烟时已是对他人的财产构成侵犯,其行为同样为社会公德所不允。人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他这种凌驾他人他格与尊严的权力?又是谁赋予他的这种法律权力?
    还有一事,有一家亲朋相聚,吃完饭后便兴高采烈在家里玩几圈麻将,结果,热心的邻居怀疑这家人聚众赌博,竟率人破门而入。其行为也是违法——私闯民宅。如果他确实认为人家有聚众赌博之嫌疑或者说是躁音扰民,他可以报警或选择举报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是由他来破门而入。
   有违社会公德只是个人修养问题,而有违法律则是违法行为,切不可给小错者以大惩罚,这不是法律本意,也有失法律公正。而相反,我们默认有违法律行为者来指责有违道德行为者,其本身既是违法行为者的悲哀也是社会公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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