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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基本準則試行條例草案公告

已有 1440 次阅读2012-7-10 03:35 |个人分类:世界文学艺术家总会规制度|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基本準則試行條例草案公告_图1-1

世界作家協會是一合法註冊於澳大利亞合法國際民間文學團體。世界作家協會的主題就是為全世界各民族多元文化主義博愛、和諧、友誼、富強而努力耕耘。為了維護世界作家協會在全世界正常發展和國際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世界作家協會下屬各國、各民族每會員和領導人都應該無條件地自覺遵守以下準則: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危害所在國安全 ,露所在國的國家秘密。

、嚴禁世界作家協會會員以任何方式書寫發表所在國的政治與時事評論。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以任何方式書寫 、發表對所在國政府要員及一切知名人士的不良評論和所謂的嚴重質疑。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侵犯所在國家社會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五、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書寫、製作、複製傳播一切对国际社会的不良資訊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煽動 、抗拒 、破壞所在國家的憲法 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煽動顛覆所在國的政權。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推翻所在國的制度。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煽動分裂所在國家的統一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煽動所在國家宗教民族仇恨 、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
十一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捏造歪曲事實 ,散佈謠言 ,擾亂所在國家社會秩序。
十二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宣揚封建迷信 、淫穢 、賭博 、暴力 、兇殺 、恐怖、教唆犯罪行为
十三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捏造事實誹謗侮辱他人 。
十四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損害所在國家機關信譽 。
十五 、嚴禁利用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名义参与所在国家一切政治活动。

十六 、世界作家協會每會員對全世界各民族不同类别作家和文學愛好者都要友好相處。

十七 、世界作家協會下屬各文字分會會員都應該記三人同行必有我師的古訓,互助友愛,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以他人之長補自己之短。

十八 、嚴禁世界作家協會會員自己一技之長我獨尊 、高高在上 、自命不凡地歧視 、挖苦諷刺 ,破壞會員文友之間團結友誼。

十九 、世界作家協會每會員都要對自己的作品、言論和行為負責。

二十 、每會員都要模範地執行并遵守世界作家協會的一切規章制度和管理條例 ,違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自負 。

二十一 、世界作家協會會員要胸懷坦蕩 光明磊落做有益全世界各民族多元文化主義博愛、和諧、友誼、富強、對國家、對社會、對自己有益事情 。

二十二 、本著百花齊放 ,百爭鳴的原則 ,面對來自外界不同的聲音要謙虛謹慎地接受學習。

二十三 、本著博愛、和諧、友誼團結的目的 ,嚴禁會員利用世界作家協會和會員名評論任何人的過錯與事非 。

二十四 、每世界作家協會會員都要捍衛世界作家協會的崇高榮譽尊嚴。

二十五 、面對那些對世界作家協會、世界作家協會領導人和會員無休止的、別有用心地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污蔑誹謗行为要进行有理有节的反击。

二十六 、對於那些唯恐天下不亂,厚顏無恥的政治流氓文痞下三爛在陰暗角落無中生有地顛倒黑白 混淆是非 ,恶意損害世界作家協會最高榮譽尊嚴邪惡行為进行有力的還擊。

注 :世界作家協會創始人主席馬萬平先生根據世界

作家協會當前面臨的種種嚴峻考驗和形勢的複雜性制定出以上世界作家協會會員基本準則試行條例草案並報請世界作家協會總會世界作家協會上議會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召開會議集體研究通過 ,日起實施。

世界作家協會總會

世界作家協會創始人总会主席馬萬平(署名)

2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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