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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已有 2606 次阅读2013-2-20 04:44 | 分享到微信

——关于“沈崇事件”研究的最近发现

 

 

摘要:面对这样一个明显被利用并无限放大的事件,美国人既不愿意给国民党政府一点面子,也不想让在幕后操纵的共产党得到什么利益。然而,也正是美国军方最后以这种态度处理沈崇案的结果,让中国共产党在沈崇事件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益。它不仅成功地利用了 “沈崇案”,并且以该案引发的学生运动为引子,经过百般鼓动,在国统区有效地展开辟了“第二条战线”。更重要的是它成功地离间了国民党政府和美国的关系,让美国从中国撤走了军队,放弃了对国民党的军事援助。同时,也让一年前在北平太和殿前向前来训话的蒋委员长高呼万岁的北平大、中学生旋即成了国民党政府的反对者,蒋介石也从拯救人民于水火的抗日英雄,一下子变成了卖国求荣的独夫民贼。它所给予国民党政府带来的打击,并不亚于解放战争中的三大战役。

 

 

一、对案情并不一定完全可靠的简介

 

关于强奸沈崇案,许多人是在上个世纪的中学课本里知道的。课本上介绍得也很简单,大约是19461224日晚,美军士兵皮尔逊在北平东单强奸了北大女生沈崇,从而引发了一场波及全国的学生运动。

然而,半个世纪后,有人重提本案,认为是中共为了打击国民党政府以及支持国民党的驻华美军,故意色诱美军士兵,制造的一起欺天假案。也有人以亲历者的身份撰文驳斥,认为沈崇案早有定论,无可非议。究竟谁是谁非?笔者在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之后,觉得主张“色诱”说者并未找出确凿的证据,而一些所谓亲历者,更没能拿出可信的反驳论据。大家的争议似乎还都停留在表面。现在,笔者仅就官方认可的材料,从刑事辩护的角度,透过案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和法庭审理的具体细节,对本案重新梳理,列出诸多疑问,以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八时许(即西方国家圣诞节),北京大学先修班女学生沈崇,赴平安电影院(今东单儿童电影院)去看电影《民族至上》途中,被两个美国兵拉到东单练兵场小树林里强奸了。沈大呼救命,恰有行人刘玉丰路过听到,急向国民党北平警察内七分局一段报告,由警士关德俊打电话通知中美警宪联络室派人到肇事地点查看。这时,美国兵已逃去一人,另一人被带到北平警察局讯办,这就是所谓的沈崇事件。”

这段文字是佘涤清在《中国革命史册上的光辉一页——回忆北平地下党领导的抗暴运动》一文中的描述。佘涤清,1917年人,籍贯河北获鹿,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城工部北平市学校工作委员会书记,是学生运动的直接领导者。这段文字历来被认为是对“沈崇事件”最为正宗的描述,曾被各方论者广为引用。然而,就是这段文字,不仅对警察接到报案后的行动时间顺序都没弄清楚,甚至对报案人的身份、姓名和案发地环境都搞错。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将在后面一一详述。现在,我们先看一看《“沈崇事件”真相》作者艾群介绍的事件基本情况。为了防止读者先入为主,笔者首先声明,以下对沈崇案基本情况的介绍,也不一定完全可靠。

19461224日晚,位于平安电影院西隔壁的国民党军队第十一战区长官部汽车修理工孟昭杰去平安电影院门前买香烟,途中看见有两个美军士兵挟持着一名中国女子由北向南,穿过有轨电车道,往东单练兵场走。孟昭杰感觉不妙,急忙跑回修理班,叫出同事强志新、马文彬、赵泽田、赵玉峰四人,五人一同前往东单练兵场寻找,其中强志新、马文彬各持一只手电灯。

所谓东单练兵场是位于东单路口,东长安街南侧,崇文门大街西侧,面积大约为4.46公顷的广场,也即今天的东单公园和东单体育场所在地。

孟昭杰等五人进入东单练兵场,在手电灯的照射下,他们看到了3米多远处有一个美军士兵站立,距其一米处,另一美军士兵与一女子正在地上。孟昭杰等五人持两只手电灯,未携带武器看看无法制止美军士兵,又折回长安街,去平安电影院找那里的执勤军警。

正在平安电影院值勤的是北平警备司令部稽查处上等兵唐文华和北平市警察局警士王桐。接到报告后,二位军警持枪与孟昭杰等五人一同赶到东单练兵场,所见情形与前仍同。距离约10米,一美军士兵与一女子在地上,负责巡风的另一美军士兵迎面过来,居然伸手抢夺唐文华手中的枪。于是两名军警和孟昭杰一行七人返回,两位军警回电影院继续值勤。孟昭杰等五人又在东单大街找到正在巡逻的关德俊、刘志平。两位巡警与孟昭杰等五人再次前往东单练兵场,几经搜寻,在南墙根空房子东北方,只见一个美军士兵和一个女子躺在地上。巡风的美军士兵已不见踪影。

关德俊、刘志平持枪喝令美军士兵起来,美军士兵跳起来挥手打了关德俊一拳,想夺路而逃,孟昭杰等人急忙拦截将其抓获。

关德俊、孟昭杰等人带着美军士兵和女子走至东单大街,适遇中美警宪1号巡逻车,车上有中美警宪联络室外事巡官策绍明,策绍明接案后,又与2号巡逻车联系。不久,2号巡逻车开过来,车上有警察局外事科科员张英杰和一名美国宪兵、一名国民党陆军宪兵和一名宪兵19团宪兵。张英杰接案后看表,时间是晚上11点半。张英杰问肇事美军士兵姓名,回答是:皮尔逊(pierson.william),问中国女子姓名,回答是“沈崇”。

由上述文字可见,佘涤清在《中国革命史册上的光辉一页》一书中所表述的“沈崇事件”至少有以下几处错误:1、“强奸”现场发生在练兵场,而非小树林;2沈崇当时并未大呼救命(这个问题将在下文中证实);3、报案人中并无刘玉丰此人;4、报案人是国军的汽车修理工,而非一般行人;5、并非关德俊打电话通知的中美警宪联络室,而是关德俊一行在东单大街上“适逢”中美警宪巡逻车。在一段不足200字对事件的描述中,竟出现如此多的错误和不实,这样的“革命史”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强奸沈崇案现场示意图

 

 

二、疑问中的疑问,沈崇是否被强奸?

 

沈崇在被挟持时是否大声呼救过?

以下是第一报案人孟昭杰在法庭作证时的回答:

问题33:当你第一次看到他们的时候,海军正在干什么?

答:两名海军挟持着一个女生。

问题34:这个女生在干什么?

答:她在哭。

问题35:她哭声很大吗?

答:不是很大,但也不是很温柔的哭。

问题36:这个女生说了什么没有?

答:没有。

问题37:当时你附近是否有其他人?

答:那时还有一些人。

问题38:确实有吗?

答:确实有。

问题39:当时在那个区域到底有多少人?

答:有一些,但是我不很清楚到底有多少,人们从那条街上经过(那么多人都在附近,并且孟昭杰也看到了,却没能引起人们的关注,这说明沈崇被挟持时并没作出激烈地反抗。——笔者疑问)。

问题40:请你详细地描述当你看到两个海军和一个女生,并且这个女生在哭的时候,你在干什么?

答:当我听到女生哭以后,我就买了香烟(这进一步说明沈崇的“反抗”行为并未能达到路人立即“拨刀相助”的程度。——笔者疑问)。

问题41:当你看到女生在哭的时候,你是否认为女生有麻烦?

检察官:反对此提问。

审判长:反对有效。

问题42:你是否看到两个海军和一个女生穿过了东长安街?

答:我并没看到,因为我买完烟以后我就走了(既然没有看到他们穿过东长安街,又怎么能在叫了同事后,穿过东长安街去练兵场寻找?且此说法儿,与艾群在前面对本案情的介绍中称孟昭杰“看见有两个美军士兵挟持着一名中国女子由此向南穿过有轨道电车道,往东单练兵场走”相矛盾。——笔者疑问)。

问题43:在那个特殊的时间在东长街是否有交通?

答:那时有车辆通过东长安街。

由此可见,沈崇在被挟持时并未大声呼救,按她自己在法庭作证时所言,她“在被架时”甚至“未预测到”自己将被强奸。

当年的东长安街虽无今日的繁华,但也是车水马龙。如果沈崇在被挟持时能大声呼救,是不会没有行人出手相救的,至少孟昭杰不可能还泰然地买了烟回去。他可能是在事后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或出于其他目的(这个问题将在后面详述),才叫了同事去了练兵场看“热闹”的。

 

、沈崇被强奸时,是否反抗过。

沈崇在法庭上是这样陈述被强奸过程的:

“……他们一左一右,把我由马路上架到树林里,一个美兵用右手揪住我的左手,另一只手搂住我腰部;另一美兵揪住我的右手,另一只手扎住我的脖颈。我一边哭一边拼死挣扎。……愈走愈黑,架过树林到东大地南墙根下,我虽竭力挣扎许久,但终因被一美兵抄起腿来,遂被按倒在地。我当时曾在地上翻滚,一个美兵按住上身,另一个美兵坐在我腿上,我的裤子遂被坐在腿上的美兵脱掉,一个美兵压在我的身上。这时另一美兵不见了。我夹紧了腿,他却用力使它分开,腿部就在这时被抓伤了几处。……正在挣扎,忽见手电灯光一闪,连忙就高声喊叫“救命”,但是脖颈马上被他掐紧。……我被强奸一次以后,又被抱到另一地方,再次被按倒在地,因为我扔在挣扎,所以这一次强奸未遂。……我被架在一个空房子里,我见他不留神忙起来逃跑,又被他抓住了,架到东大地,再被强奸一次。我曾听到车声,不顾死的威胁再高声喊救,脖子又被紧紧的掐住。我已无力嘶喊了。强奸完毕,美兵仍然压在我身上。这时脚步声愈来愈近了,我因知有救,遂不再喊叫了……”

但所有接近过现场的证人(孟昭杰等五人第一次到达现场时仅相距三米远),均未听见沈崇的呼救声,只是后来有人说听见她在哭泣。但同时到达现场的也有人甚至连她的哭泣声也没听到。并且按沈崇的说法儿,她在呼救时脖颈被多次掐紧,但事后脖颈处却无任何伤痕,就连沈崇所说的腿部的几处伤,中美两方医生在事后24小时内检查时均未发现。

对于腿上的伤,沈崇在法庭上是这样陈述发现经过的。

问题115:你刚才提到膝盖上有伤疤,你什么时候发现这些伤疤的?

答:在出事的两天之后,我发现了这些伤痕。

问题116:在强奸当天和强奸两天之后,你有没有洗澡?

答:我没有洗澡,但是我擦了擦身体。

问题117:你有没有洗你的腿和膝盖?在这两天时间中?

答:没有。

有人认为,沈崇是大家闺秀,在冰冷的土地里赤裸下身,经历了三个多小时的强奸,满身灰土的回到家里,连大衣上的泥土都知道清理一下,居然两天没洗澡或擦擦腿,这似乎不太合乎情理。而如果沈崇所说的“擦了擦身体”,也包括擦了擦腿,那么她就不可能在两天后才发现自己腿上的伤。这就是说,在沈崇被强奸后的24小时里,分别由警察医院院长王和诚以及美国海军陆战队第五团中尉医师克拉克对沈崇作过体检,包括沈崇本人在内,均未发现她腿上的几处伤。而在两天之后,才由沈崇自己在家里发现了腿上的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有趣的疑问。

另一个疑问是,沈崇被强奸时穿的一件上衣,被作为物证在法庭上出示时,却出现了几个洞,对这件上衣上的洞,沈崇是这样回答法庭提问的。

问题3:上衣里的这些洞,是你当时穿的时候就存在的吗?

答:不存在。

问题4:上衣的这些洞是在19461224日就存在的吗?

答:不存在,这些洞是在上衣被拿走以后出现的。

问题5:你在194715日至今天早上之间,穿过这上衣吗?

答:外套、内裤和头巾在1947113日被警察局拿走,上衣在115日被王医生拿走。

……

问题8:你什么时候洗的外套?

答:我没说我洗过外套,我只说外套上的泥点被清理了。

问题9:你怎么清理的这些泥点?

答:我用刷子刷掉的。

这就奇怪了,是谁在这个重要物证上做了手脚,弄出这些个洞来?

 

、强奸即遂还是未遂?

警察医院院长王和诚在1947118日出庭作证时说:“检查女生时间在25日凌晨大约2时半,检查结果,阴道下方处女膜有一新鲜裂口,大约是0.4厘米,子宫无特殊变化,外阴道并未发现精子,故不能断定确系强奸。”又称:“事后几天,第二次检验,见到左小腿有一伤痕,右膝上2厘米有伤疤一处。”

美军医克拉克在法庭上作证说:“我对她检查的时候已是她受伤后的17小时,经过检查,处女膜四分之一有三处磨损的痕迹,并且少量血液渗出。”

问题11:医生,你的诊断说“沈小姐的臀部及内侧以及大腿处都没有受伤,你对这些部位进行检查了吗?”

答:检查了。

问题12:你在检查过程中,你还看到沈小姐有其他部分受到创伤了吗?

答:没有。

问题13:没有其他的暴力伤痕?

答:没有。

问题14:你有没有询问沈小姐,她的其他部位有没有受伤?

答:我用英文,王医生用中文都询问了。

问题15:沈小姐回答是什么?

答:没有。

问题16:你做检查的那天清楚地看清了沈小姐的面部吗?

答:看清楚了。

问题17:沈小姐面部有受伤吗?

答:没有。

问题18:颈部呢?

答:没有。

……

问题24:医生,如果一个没有性经验的20岁左右的女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行为,男性生殖器会对女性生殖器造成什么样的伤害?

答:会造成女性生殖器外伤。

有证据说明,皮尔逊当天是喝多了酒,用证人纳瓦克(海军陆路战队第五团司令部勤务连下士)的说法儿,皮尔逊是在曼哈顿俱乐部喝酒时被啤酒瓶子弄伤了手,晚上八点钟离开曼哈顿时,“他走路有些摇晃”。在三次强奸沈崇时,沈崇认为‘进入’的只有两次,并且没有射精,只是“尿尿”,这就是沈崇的外套上有湿痕的原因。综合上面的情况,加上后来的“处女膜没有完全破裂”之说,可以认为皮尔逊当时处在醉酒状态,并未能完成全部的强奸行为。当然,这并不影响皮尔逊强奸罪的成立与否。

所以,美国海军陆战队中校检查官保罗A费兹吉罗认为:“本案中的被害人在每次受到攻击时,已尽与其年龄、力量、周边事实及伴随情况最大程度相符合的反抗,且该反抗一直继续,她未在任何时候同意过强奸行为”。“我们相信,基于已举出的所有证据,法庭将认定被告犯有被指控的强奸罪。”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当年的东单练兵场现在成了体育中心

 

 

三、火星是怎样溅到火药桶里的

 

按说,沈崇案如果不是后来传说的“中共女谍色诱美兵”,它就是一起十分偶然的涉外刑事案件。当年,中共的友邦苏联红军在出兵中国东北时,所强奸的中国妇女不知比美国士兵强奸中国妇女要多多少倍,可中国人放一个屁了吗?然而,由于这样一件偶然的涉外刑案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被中国共产党合理地利用了。“它给中国现代史带来的影响超乎人们的想象,由它派生的‘第二条战线’与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力量相配合,成为推翻蒋介石集团大陆统治的主要动力之一。”它所给予国民党政府的打击不亚于解放战争中的三大战役。

民国时期可能没有十分严格的新闻检查。沈崇案发生后,亚光新闻社第一时间作了报道。那时也没有中宣部,出面干涉的仅仅是北平市警察局长汤永咸。他将作者王柱宇和另外的一些报社记者请到警察局“喝茶”,告知他们不可以发表这个消息。可那时报刊多的是民办的,并且又讲究新闻自由,没太多人买汤局长的帐。第二天,《世界日报》、《北平日报》、《新生报》等都刊登了亚光新闻社的通稿——不可思议,那时一个民办通讯社也可以发通稿,如今我们只有官方宣传机构才可以发通稿。

在《平明日报》当记者的中共地下党员李炳泉,看到亚光通讯社发出的“沈崇事件”的通稿,立即向北平地下党学委书记袁永熙汇报,袁永熙指示李炳泉把消息透露给北大地下党员李凌,由李凌在校园里用海报形式公布出来。消息很快在北大校园传播开来,一些学生激动地提出“美军强奸了她(沈崇)就是强奸了中国的灵魂”,“必须把凶犯处以极刑”、“美军必须从中国土地上撤出去”。中共地下党因势利导,开始组织各大学学生上街游行。——国民政府是允许民众游行示威的,且不需要批准。

当时国共两党谈判破裂,事实上内战已经开打。有一种说法是:自19459月起,按照美国与中国政府的协商,为“监督遣送日本战俘,美国向中国派驻军11.3万人,其中在北平、天津一带驻有海军陆战队5.3万人。美国在国共两党矛盾之间虽有“调停”,但主要还是偏向国民党的。而国民党一旦有美国的援助,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取胜的可能性就大为降低。如果能有效地将“沈崇案”炒作起来,不仅能唤醒老百姓对国民党政府的不满情绪,还可以造成国民党政府与美国之间的矛盾,迫使美国撤军。这也是后来有人猜测这是共产党派女间谍“引诱美军成奸”之说的由头。因为沈崇案确实是发生在一个敏感历史背景下的敏感时刻,又偏偏被共产党巧妙利用的敏感事件。

19461231日至1947217日,中共中央连续发出四道指示,与国民党针锋相对,矛头直指美国对华政策,要求各地党组织组织群众响应北平的学生运动。

194612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各大城市组织群众响应北平学生运动的指示》:“……依据情况联系到美军全部撤离中国,反对美国干涉内政、出卖军火、进行借款、助长内战及废除中美商约抵制美货等口号。在运动中要尽量推动一般中立分子出面,造成最广泛的阵容,并利用国民党所宣布的元旦起实行宪法人权条文,采取理直气状壮的攻势,使国民党不敢压迫,并达到暴露国民党之媚外卖国及其国大制宪全系欺骗之目的。”

1947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响应北平学生反美蒋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宣传中注意用悲愤的口吻,不要用高兴的口吻,以取得更广大的同情。”

1947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对蒋管区学生运动的组织与领导的指示》,明确“不要畏惧学生运动中少数领导分子的暴露,这是在今后斗争中不可避免的,但必须使这些少数领袖与广大学生群众保持经常联系不致陷于孤立,同时又要准备二批三批新的领袖来补缺。”

1947317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平津学生运动给晋察冀中央局的指示》,要求“党的组织仍应精于隐秘,不应过份集中与统一,但党员在此运动中应以群众面目以各种各式姿态出现,去积极响应抗暴联的号召活动,这样既可避免突出暴露又可积极配合统一行动”,“对平津特务秘密捕人计划,要公开揭露,取得舆论援助。”

1947530日,毛泽东在《蒋介石政府已处在全民的包围中》一文中说:“中国境内已有了两条战线,蒋介石进犯军和人民解放军的战争,这是第一条战线;现在又出现了第二条战线,这就是伟大的正义的学生运动和蒋介石反动政府之间的尖锐斗争。”

由此可见,中共中央对沈崇案以及沈崇案引发的学生运动是十分重视的,中国共产党不仅发动参与了学生运动,并且也直接指挥并控制了学生运动的发展方向。

历史总是令人遗憾,在第一时间把“沈崇事件”发生的消息传递给北大地下党的《平明日报》记者李炳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无端扣上种种罪名,于197052日被迫害致死,连骨灰都没有留下。而领导北大学生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袁永熙,1957年被打成右派,“文革”期间又多次遭批斗毒打,其妻陈琏(陈布雷之女)不堪折磨,于19671119日从11楼跳下,被宣布为“畏罪自杀”。袁永熙历经无尽的苦难之后,于19991231日病逝。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这幢大楼的左侧大约就是当年平安电影院所在地

 

 

四、国民政府对“沈崇案”的态度

 

当时北平市市长是何思源,他是一个开明亲民的市长。沈崇案发生后的19461228日,何思源派市政府外事代理处长左明澈女士出面照会美国驻平海军陆战队司令官,提出严重抗议,并提出了“应即执行军事法庭裁判惩处,当开庭时,得允许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出庭,并由本府警察局派员参加”,“应在中国迅速公开审判之本案”,“由美方当局以书面道歉”,“由驻平美军最高长官亲自至被害人家中慰问”,“由美方赔偿被害人身体、名誉、精神等损失,以及因此所引起生活上之一切损失”,“并保证今后绝不再有类似此事件发生”等要求。美军当局口头答复,照会各项内容等审判完毕罪行成立之后,可全部接受,并深致歉意。

尽管何思源对美军当局的答复并不满意,但从有利于疏导民情、平息民愤的角度考虑,还是立即把与美军交涉的经过函告北平各大学校,同时请中央各媒体予以公布。

然而,学生们并不领情,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大力鼓动下,于19461230日举行大游行。对此,北平市政府不但没有派军队及坦克镇压,反而指示有关警察“沿途保护”,所以“并未发生其他事故”。本以为“迄至今日,本案已可以为圆满结束”,怎奈中共中央自19461231日开始,连续发文,要求各地地下党组织群众,发动游行示威,并坚持下去,“以达到暴露国民党之媚外卖国及其国大制宪全系欺骗之目的”。于是,事态不断扩大,并朝着国民党政府期望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下去。

对于北平的学生运动,国民党高层还是有着深刻认识的。正如李宗仁所说,“北平为近代中国学生运动圣地,五四运动后,所有学潮恒以北平为马首是瞻。”完全不像今天,北京各高校已尽在中国共产党的掌控之中,决不会再有半点出格之处。

那时候还没有“境外势力”之说,蒋介石在1947年元旦的《告全国军民同胞书》中也仅仅是劝导学生不要“被别有用心的政客野心家所煽惑,受了他们的宣传,中了他们的诱惑”。然而,就在蒋介石发表元旦讲话的当天,全国依然有许多城市发生大规模的学生抗议游行。

艾群先生在《“沈崇事件”真相》一书中评价说:“总体上看,国民党政府决策层对于学生抗议美军暴行运动的态度是容忍与疏导。主管部门教育部着力于‘疏通劝导,救于无形’,警察部门着力于维护社会秩序,情治部门着力于防范‘奸党’煽动。从专业的角度看,这些措施也是中规中矩的。”与晚清和后来的一些政府对学生运动武力镇压相比,要进步得多,明智得多。

1947122日,美军事法庭对皮尔逊案作出判决。认定皮尔逊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只是随着沈崇事件引发的反美运动不断升级,加上社会上有关“共党女谍诱奸”的传说和案件中也确实存在一些疑问,美国海军陆战队法署署长科尔克拉夫于194766日建议撤销判决。美国海军陆战队代理部长范特里甫特于194773日复核决定:“同意撤销判决。”

对此,专门研究过沈崇案的左双文教授曾作出如下分析:“关于事件的性质及起因,美方认为,是由于中国民众不满于美国的对华政策及对于国民政府广泛不满的发泄,从一开始,他们就认为北平的案子只是一个借口,一根导火线。”事实上美方的判断也是正确的,八年抗战,美国出于自身的利益曾给予中国很多的支持,抗战胜利后,美国也希望中国能有一个联合政府,可国民党的腐败和共产党要夺取全国胜利的“雄心”,让美国政府不得不重新梳理自己的思路。面对这样一个明显被利用并无限放大的事件,美国人即不愿意给国民党政府一点面子,也不想让在幕后操纵的共产党得到什么利益。“他们有他们的思维方式,有他们处理‘麻烦’的程序,不会因为中国政府的期待或者中国民众的抗议而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改变”。这也许就是美国的法治状况,就像几十年后他们处理辛普森案件一样。事实上,也正是美国军方最后以这种态度处理沈崇案的结果,让中国共产党在沈崇案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益。它不仅成功地利用了 “沈崇案”,并且以该案引发的学生运动为基础,在国统区有效地展开辟了“第二条战线”。更重要的是它成功地离间了国民党政府和美国的关系,让美国从中国撤走了军队,放弃了对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援助。同时,也让一年前在北平太和殿前向前来训话的蒋委员长高呼万岁的北平大、中学生旋即成了国民党政府的反对者,蒋介石也从拯救人民于水火的抗日英雄,一下子变成了卖国求荣的“独夫民贼”。它所给予国民党政府带来的打击,并不亚于解放战争中的三大战役。有人认为,这里有国民党自身腐败的原因,而更多的则来自反对党的宣传和“揭露”。

有文章说明:1947年,国民党王牌部队整编第74师在孟良固全军覆没,主要原因就是美国中断军事援助,使完全美式装备的第74师断绝弹药补充,仅三天便打得弹药告罄。1948年傅作义以和平方式交出北平原因之一,也是由于美国中断军援,使其所部20万军队的美式装备失去弹药补充,枪膛无子弹,炮膛无炮弹,不得不投降。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也许这里就是当年两位美军士兵挟持沈崇走过的路

 

 

五、关于沈崇案的各种传言。

 

关于沈崇案,除了“中共女谍色诱美兵”的传言之外,还有宋美龄曾亲自看望沈崇并将沈崇认作干女儿之说(见群众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续民国大案》)。关于沈崇的归宿,也有诸多版本:

一是削发为尼说。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12月出版的《灵犀》中,作者董景森称其在五台山南山寺造访过已削发为尼的沈崇。甚至在1996年播放的电视剧《第二条战线》,在描述美军法庭结束后,伴着沈崇远去的身影,在寺庙佛光之中,传来阵阵涌经之声,暗示沈崇皈依佛门。

二是坦白说。网友爱灌水的鱼在网上称:“直到2005年,国民党将军孙元良,即著名台湾影星秦汉之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共建政后,曾于1950年在南京举行表扬沈崇的大会,披露沈崇早就是中共党员。沈崇改名后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任职。文革初因家庭成份而被清洗,调往外文出版社。据1935年入党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聂绀驽回忆,红卫兵批斗沈崇时,她坦白自己扯下弥天大谎,当年中共地下党指示她色诱美军士兵皮尔逊,实际上她并未失身,她承认:制造这一假案是为了打击美国,孤立国民党……”

三是忏悔说。网络上有这样的说法儿,称沈崇是一名狂热的共产党人,故意嫁祸美国士兵,制造反美亲共的社会舆论。在改革开放后,历经共产党折磨的沈崇搭乘泛美航空公司的飞机踏上了美国土地,一到机场就向记者说:“我为半个世纪前污蔑美国来向美国人民道歉的。”

四、丁聪夫人说。网友胡小胡long在其博客中称,他小时候亲眼见过《人民画报》副总编辑丁聪和他的夫人沈峻,他的继母张敏玉曾告诉他,“你的沈阿姨就是‘沈崇事件’那个北大女学生。崇山峻岭,把沈崇改成了沈峻了。”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这里大约就是皮尔逊强奸沈崇的地方

 

 

六、盘点蛛丝马迹

 

1、可疑的第一报案人。

纵观沈崇案,第一报案人国军汽修工孟昭杰是一个很关键的人物。是他第一个看到沈崇被两个美国兵挟持,他不但没有立即出手相救,反而继续买他的烟,自己回去了。在回去之后,却又一下子叫上四个弟兄去看热闹。如果他还算是个男人,还有一点儿血性,他们五个大老爷们对付两个赤手空拳并且还喝多了酒的美国大兵还是不困难的。可他们亲眼目睹美军“暴行”后,仅仅是跑回去找在电影院值勤的警察,然后七个人再返回现场。因为一个美军士兵试图阻拦并夺警察的枪,他们七人竟又逃了回来。两个警察回电影院值勤去了,孟昭杰他们巧遇巡逻的宪兵,才将沈崇从美军士兵身下救了出来。

如果说沈崇真的是共产党指派去色诱美军士兵的,那么孟昭杰必定是一个知情者。可沈崇案之后,孟昭杰就再无踪影。而在官方一再引用的由解放后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北京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职的佘涤清所作《中国革命史册上的光辉一页》中,认为是对“沈崇事件”最为正宗的描述,却把第一报案人写成刘玉丰。而刘玉丰在整个沈崇案中并未出现过。如果说是笔误,也不太可能,这么重要的第一报案人怎么可能写错,并且出一本书是要多次校对的,后来又多次引用,如果有错,为何不更正?有人认为,如果“色诱”说成立,刘玉丰就是在现场负责保护或报案的中共地下党员。或者刘玉丰是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人,把他作为第一报案人是为了掩盖真正第一报案人孟昭杰的真实身份。

 

2、沈崇身上为何没有激烈反抗的痕迹?

按沈崇自己在法庭上的说法儿,两个美国大兵,曾多次卡住、掐紧她的脖子,让她喊不出声来。每个人都可以自己试一试,被卡住或掐住脖子致喊不出声来要用多大的力量,会对颈部形成多么严重的伤痕。可沈崇的颈部经中美医生多次检查均无任何伤痕,并且除了外阴道有轻微损伤外,身体其他部位也无任何伤痕。甚至被扒光了裤子,在冰冷的土地上滚磨了三个小时的臀部也没有任何伤痕,这完全不符合一个女人被强暴时作过激烈反抗的症状。

 

3、沈崇腿上的伤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据两次检查沈崇身体的医生王和诚证明,沈崇被强奸后,腿部并没有伤痕,倒是“事后几天,第二次检验,见到左小腿有一伤痕,右膝上2厘米有伤疤一处。”这是怎么回事?

 

4、沈崇被强奸后两天没洗澡合理吗?

1947118日庭审中,辩护人曾问沈崇,“你什么时候发现腿上的擦伤?”沈崇答:“过两天发现的。”又问:“你洗过澡吗?”问到这里,检察官与审判长一致告诉沈崇,“凡是24日以后一切有损你名誉的问题,你可以拒绝回答,并当场翻阅法律第282条,读给辩护人听,辩护人马斯特中校遂停止发问。但在另一次发问中,沈崇称她在被强奸两天之内,没有洗过腿和膝盖。有人认为,作为一个大家闺秀,被扒掉裤子在零下八度的泥土里爬滚了近三个小时,身上又两次被皮尔逊撒了尿,她回到家里两天不洗身体,太不合情理。

 

5、谁在沈崇交出去的上衣上弄出的洞?

在法庭上,沈崇承认上衣在自己被强奸后并没有形成破洞。而她在1947115日将上衣作为物证交给王医生后,为什么会出现了许多洞?这个王医生有什么背景?在法官和检察官都比较公正的情况下,他在法庭上作证时为何又吞吞吐吐?气得当庭旁听的何思源市长大骂“庸才”。有人说王医生是受到了外界的压力,可这压力又来自何方?如果说来自国民党,似乎不可能。别说是何思源市长,就连蒋介石都骇怕因为该案不能追究美国大兵的责任而引起国民的抗议。他们会向王医生施压,不让他作证?如果说来自美军,从法庭审理记录和一审判决结果上看,美军军事法庭还是十分客观公正的,甚至是偏向沈崇的。对此,有人理解为王医生不认为是强奸,但迫于形势,又不得不往强奸上说,所以有些言不由衷。也有人认为,王医生可能也是中共地下党员,他是在演戏给国人看。

 

6、美军军事法庭为什么有些偏护沈崇?

除了前面所说的美军军事法庭的法官和检察官制止皮尔逊的辩护人向沈崇发问她什么时候洗澡的问题被制止外,在法庭审理本案时,还有一个问题值得重视。

我们知道,沈崇是说她在准备去平安电影院看电影时被两个美军士兵挟持强奸的,可当辩护人问及“在平安电影院上映的电影片名是什么?”时,问题却被审判长驳回。按说如果沈崇不是去“色诱”美兵,真的是去看电影,那么她是应该知道那天上映电影的片名的,而如果她不知道,这麻烦可就大了。然而,审判长却不让辩护人发问这一问题。如果美军军事法庭不是偏向于沈崇,辩护人的这两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不应该被制止发问的。

 

7、沈崇的陈述为何自相矛盾?

沈崇在法庭陈述时,曾说她被两个美兵挟持时曾“拼死挣扎”、“大声呼救”,可在辩护人发问时,却又这样回答:

问题61:你当时叫喊了吗?

答:没有,那时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问题62:你当时反抗了吗?

答:我没有这方面的经历,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办?

问题63:你当时用任何一种方式反抗了吗?

答:我没有这种经历,我不知道怎么做,我不记得我有没有反抗。

 

8、沈崇是个未谙世事的的小姑娘还是一个沉着冷静的成熟女性?

有人把沈崇多次相矛盾的说法儿和被强奸时未作太大的反抗,说成是因为沈崇是一个未谙世事的小姑娘,被吓坏了。但发表在《燕京新闻》上的《沈女士访问记》中,却是这样描述沈崇的:“她是一个朴实沉静的女孩子,不但富于同情心与正义感,而且她的镇静态度,有非常人所能为”。“她脸上十分苍白,脸部没有表情,但是态度非常镇静,非常从容,非常严肃”。当有北大女同学去看望她时,她“亲自出面招待同学,谈吐间表现出坚强的意志。”当谈到近日将开庭审判帮凶之美兵普利查德(注:强奸沈崇案中的另一美兵),同学问能否出庭时,沈崇毅然表示:“决定出庭说个明白。”

这里的沈崇显然是一个沉着冷静的成熟女人。

 

9、马文彬的证言说明了什么。

马文彬也是汽车修理工,在19461224日晚上被孟昭杰叫出去看“热闹”的证人之一。在法庭提问题,他对几个问题回答的耐人寻味。

问题319461224日晚发生了什么异常吗?

答:孟昭杰告诉我一些。

问题4:告诉你什么?

答:他告诉我两个海军强奸了一个女生。

问题5:你们做了什么?

答:我跟着他们就走了。

当时孟昭杰只是见到两个美兵挟持一个姑娘,并没引起他的重视,依然买了烟就回去了。在事情还没发生时,他怎么能判断出两个美军士兵挟持的是个女学生,并且强奸了她?

问题25:你刚才说,当你第一次到达跑马场的时候,海军驱逐了你,他使用什么办法驱遂你的?

答:他过来了,但是他并没能使我们走。

既然“海军”并没能使他们走,他们却还是走了,为什么呢?五个当兵的不去阻制两个美军士兵正在进行的强奸,却跑回去找警察,难道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来见证这一场“强奸”?

 

10、是谁暴露了沈崇在北京的住址?

美军士兵强奸女大学生沈崇的消息被报道出来后,沈崇的来历和住址便成了人们关注的对象。为了证明沈崇不是“女八路”,佘涤清在《中国革命史册上光辉一页》中是这样介绍的,在《益世报》工作的地下党员刘时平想尽办法接近北京大学注册组姓刘的主任,仅查到沈崇的注册卡片:“沈崇,十九岁,福建闽侯人,先修班文法组新生,永久通讯处:上海古拨路25号”。这位刘主任一再告诉刘时平说,上面安排不让查,千万不能声张。但北大女同学会主席刘俊英千方百计地打听到了沈崇在北京的住址,于是约了七八个女同学,以慰问的名义前往东城八面槽甘雨胡同十四号杨振清(沈崇的表姐夫)家进行访问。得知沈崇194612月份刚从上海来北平,借住表姐家,其祖父沈葆桢曾任清朝两广总督,父亲是国民党政府交通部的处长。刘俊英等人回校后,立即把以上访问情况用大字报公布出来,这才引发大规模的抗暴怒火。

据史建霞著《传奇记者刘时平》一文记述:“因刘时平标清了沈崇的身世与地位,北京大学地下党员、女同学会主席刘俊英等8位同学到甘雨胡同14号慰问了沈崇。”因刘时平的稿件中有“时隔三日,这位不幸生长在中国的女学生,还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姓甚名谁”,可见该文应采写于19461226日以后。照此说法儿,刘俊英等人访问沈崇的时间也应该在19461226日之后。然而,据刘时平自己回忆,他采写的稿件没有发表在北平,而是邮寄到上海,发表在上海的《联合晚报》上,刊出的时间是1947年的元旦,即19461230日北平爆发抗议美军暴行大游行之后的第一天。那么刘俊英何以在这篇稿件发表之前就看到了其中的内容呢?

有人假设刘俊英和刘时平有过单独联系,但了解当时地下党联络方式的人士分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刘俊英与刘时平分属北平地下党北系和南系。所谓北系,是抗战胜利前就在北平坚持斗争的地下党员,他们由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城工部领导;所谓南系,是抗战胜利后,由西南联大复员到北平的地下党员,他们归中共南方局领导。他们之间不会发生横联系的。就是在同系之间的地下党员也只能单线联系。由此可见,刘俊英是不可能从刘时平的稿件上得知沈崇住址的。对此,佘涤清只说是“刘俊英千方百计打听到了沈崇在北京的住址。”这个说法儿,又与史建霞“因刘时平标清了沈崇的身份与地址”之说相矛盾。

 

透过这些蛛丝马迹,似乎可以还原这样一个故事:19461224日晚8点多,20天前刚从上海来到北京大学先修班学习的女学生沈崇,一个人去平安电影院看电影,被两个美军士兵挟持。具有非常人冷静沉着的沈崇并没有大声呼救,以至于周围来往的行人和前去买烟的孟昭杰都没太多地关注。

孟昭杰买香烟回到汽修厂后,突然告诉他的同事,说两个美国兵在强奸一个中国女学生,于是他们五人一同前去看热闹。他们赶到强奸现场,距离仅三米远,并没听见沈崇的呼救,却被一个望风的美军士兵吓跑了回来。他们又找到两名军警再到现场,由于一名赤手空拳的美军士兵企图夺枪,他们一行七人又逃离了现场。孟昭杰他们在街上遇到巡逻的宪兵,才一同到强奸现场将沈崇救了出来。

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摸爬滚打中,被扒掉裤子的沈崇臀部及腿部在第二天的两次检查中都未发现伤痕。沈崇自称被掐住脖子喊不出声来,但其脖子上竟无半点伤痕。不知为何,沈崇在被强奸后连衣服都清洗了,居然没有洗澡,哪怕皮尔逊在强奸她时曾两次向她身上撒尿。她在两天后洗澡时才发现自己腿上的两处伤痕。而本来没有破洞的上衣却在被王医生取走作为物证后,多出了几处洞。

沈崇被强奸后,甚至北大学生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一个同学,是中共地下党把这个消息在校园里公开的。为了驳斥官方媒体关于“共党色诱美军士兵”之说,北大地下党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就找到了沈崇的家,并把沈崇的身世公布于众。从而引发了一场空前绝后波及全国的抗议游行,使共产党成功地在国统区开辟了“第二条战线”,并有效地离间了国民党政府与美国的关系,迫使美国从中国撤军,中断了对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援助,让国民党政府迅速失去了民心,很快被打败。

解放后,第一报案人孟昭杰被权威史书上记载为刘玉丰,但无论是刘玉丰还是孟昭杰都下落不明。将消息披露给北大地下党的李炳泉在“文革”中被打死,连骨灰都没留下。在北大领导此次学生运动的主要领导人袁永熙,1957年被打成右派,一直是被专政压制的对象,其妻陈琏在文革中跳楼自杀,袁永熙在苦难中病死。

沈崇明明改名后在国家机关工作,但1996年播放的电视剧《第二条战线》却暗示她皈依佛门,欲盖弥彰……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当年的抗议游行并没有遇到武力镇压


结束语

 

关于沈崇案,从案发第二天就发生的各种争议和推测,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儿。本文仅就已公开发表的文件上所透露的信息作出以上介绍和分析,绝无结论评判之意。该案无论是偶然发生还是精心策划,而中国共产党成功的利用这一案件,在国统区开辟第二战线,配合人民解放军的武装力量,成功地打败国民党,充分展示了中共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聪明与智慧。应该说,中国共产党利用沈崇案所给予国民党带来的打击,不亚于解放战争中的三大战役。

 

透视强奸沈崇案的蛛丝马迹
   沈崇案让蒋介石很快从拯救人民于水火的抗日英雄,变成了卖国求荣的独夫民贼。

 

 

 

参阅文献:

1、《个人遭遇如何成为公共事件》,作者:谢泳,见《2004年中国最佳讲座》。

2、《丁聪夫人沈峻是造假的“沈崇事件”中的沈崇》,作者:胡小胡,见新浪博客。

3、《沈崇事件真相:女学生遭美军强暴,被当面诬为女谍》,作者:丁磐石,见《文史参考》2011年第4期。

4、《沈崇案:质疑的质疑》,作者:哈米,见201012月《博览群书》。

5、《沈崇案——让国民党付出巨大代价的强奸案》,作者不详。

6、《宋美龄与北大沈崇案》,作者:冷新宇,见《人民文摘》2003年第10期。

7、《“沈崇事件”真相》及所附《皮尔逊案卷:法庭调查》,作者:艾群,中共党史出版社。

说明:本文所引用文字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均源自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沈崇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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