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黄健对莫虎的言论很不满,“我也见过莫虎,欣赏莫虎,作为莫虎哥哥来讲,作为桑兰来讲,我们很敬重和尊重他,能够做成一个成功的律师,这是华人的骄傲,同时也是一个爱国的华人,应该积极地争取华人的利益。但是莫虎,面对媒体说的这么些让我很失望,让桑兰很受伤,他应该正式的面对媒体道歉。”
――人家莫虎凭什么道歉?莫虎是刘家正式授权的律师,当然要替委托人说话。黄健的意思该不会是:虽然莫虎是刘家夫妇的委托律师,但必须替没有委托关系的桑兰说话,否则就是违反了黄健的“法律”,就要把他告上法庭。
不替委托人说话的律师能是好律师?不考虑委托人利益的律师能是称职的律师?
在谈及为何追加莫虎为被告时,黄健表示:“桑兰在谢晓虹家借宿的时候,因为朋友关心,莫虎曾给谢晓虹做过法律咨询,你做过法律咨询,你就是律师。按照美国法律要办事,你为谢晓虹提供了法律质询,你今天又为刘/谢辩护,你没这个资格。”
――黄健动不动法律?你也是学过法律的人,你给一个人提供了几点法律建议,你就是这个人的律师了?是不是一个人的律师,好像需要这个人的授权吧,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我这个非法律专业的人都觉得黄健说的不对。海大律师,你怎么不向你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
黄健还质疑,“莫虎当年为谢晓虹提供了建议,为什么当年不帮桑兰告,你有没有责任,你不告也行,为什么不去找有关方面,为什么不去调查清楚。”
――黄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要与桑兰认识的人,不论是谁,必须要帮桑兰告,必须去找有关方面,必须去调查清楚,否则我黄健就会鼓动桑兰去告,谁也别想脱干系。
拜托,黄健,你想想清楚,别人凭什么去做你说的这些事?别人有义务去做这些事吗?你该不是认为其他人做你说的这些事是应该的,不做就是不应该的。只要不去做,你就有权把别人告上法庭?
还想问问你,你这样看待问题,你有朋友吗?别哪一天一件事做的不满你意,一句话说的你不高兴,就把别人告上法庭,谁还跟你交往?
表面上看,黄健说话逻辑混乱;仔细想想,黄健过于自我,考虑任何事都是从“我……”这个角度出发的。但,不管怎样,别动不动就是法律,或者美国法律什么的,从你说的话,只有一个感觉:你根本不懂法律,甚至连一些基本常识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