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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了,桑兰维权案怎么变成与莫虎之间的官司了?(补充网友评论)

已有 2296 次阅读2011-5-28 02:00 分享到微信

      看不懂了,桑兰维权案怎么变成与莫虎之间的官司了?

       本人的理解,桑兰维权案的主体是那18项诉讼(现在为17项),桑兰维权的初衷是讨要13年前的说法,属于伤残索赔。

        莫虎和15名网友是因为“维权案发生后的言论不当”才被加上的,并不构成维权案的主体,只是附带的。

        现在,“伤残索赔”的维权案不打了,倒打起了“言论自由”的官司,看不懂了。

        只是想请教专业人士,“言论自由”官司与“伤残索赔”官司之间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还有,与莫虎的官司,假设桑兰方赢了,是否可以直接得出如下结论:13年前是外界干扰造成的伤残,没有诉讼的原因是刘谢控制、软禁和封口?

         在桑兰吧看到一名网友的疑问,本人也有同样疑问,因为不懂法律,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样的。网友的疑问大概是:

        1000万美元的保险是意外险,如果桑兰现在打官司说当初不是意外,是有人干涉,那么保险公司是不是会让桑兰退回原来享受的保险,并反诉桑兰涉嫌保险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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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5-30 12:39
To: 苏岛橘子 你曾经说:
陽光提得很對,那1000万美金是意外保險,而桑蘭堅持是有人干擾,那就不在保險範圉,桑蘭就沒資格享用.
就是不知道实际的规定是不是也是这样。如果是,那么桑兰的诉状是矛盾的。
告友好运动会管理不善,说明她的受伤不是意外,她不能受用意外保险。
告保险公司的前提则必须是她受伤的原因是意外,她可以受用意外保险。
如果她能享受意外保险,就不存在别人对她控制、软禁、封口。
如果她告别人对她控制、软禁、封口,就说明她不是意外受伤,不能享用意外保险。

因此,如果桑兰告友好运动会和刘谢夫妇,就必须面对放弃1000万意外保险;如果她不放弃1000万意外保险,必须放弃诉讼友好运动会和刘谢夫妇。
呵呵,本人都快绕进去了。
回复 苏岛橘子 2011-5-30 10:22
陽光提得很對,那1000万美金是意外保險,而桑蘭堅持是有人干擾,那就不在保險範圉,桑蘭就沒資格享用.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5-29 10:26
To: 春到曼哈顿 你曾经说:
请“第一缕阳光“重新搞一个民意调查,建议把投票标题改为直接明了的:

“桑兰受伤是学艺不精,还是人为事件

1. 学艺不精
2. 人为事件

——————————————————

乔磊此人心怀叵测,动机有问题!

好主意。本人从未做过网络调查,先学技术吧。趁这个机会,不是又学了一招?
回复 春到曼哈顿 2011-5-29 08:22
请“第一缕阳光“重新搞一个民意调查,建议把投票标题改为直接明了的:

“桑兰受伤是学艺不精,还是人为事件

1. 学艺不精
2. 人为事件

——————————————————

乔磊此人心怀叵测,动机有问题!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5-28 10:21
To: 胡了 你曾经说:
此乃桑兰、海明等采取的釜底抽薪之计,他们忌讳莫虎,忌讳华人律师帮刘谢。倘刘谢没有一个有能力且熟悉的律师相助,他们认为刘谢可任他们宰割了。
美国有能力的律师应该很多,莫虎律师是刘谢最熟悉的,但本人相信一定不是唯一熟悉的
回复 胡了 2011-5-28 08:33
此乃桑兰、海明等采取的釜底抽薪之计,他们忌讳莫虎,忌讳华人律师帮刘谢。倘刘谢没有一个有能力且熟悉的律师相助,他们认为刘谢可任他们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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