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sally小怪兽的个人空间 //www.sinovision.net/?52101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化妆品消费税部分免征部分下调

已有 588 次阅读2016-10-8 02:14 | 化妆品, 消费税 分享到微信

       财政部官网发布公告显示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对普通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将“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此专门印发《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妆品消费税进行调整。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将免征消费税,同时,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据币拍网(海外微信红包充值)了解,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此前根据跨境电商新政显示,化妆品税率做过相关调整:原来100元以下的化妆品免征行邮税,100元以上征50%的行邮税;新的税制实行后取消了行邮税,所有化妆品都要按零售价征收11.9%的增值税和21%的消费税。此次化妆品税率再次调整,或许将对化妆品跨境电商行业造成进一步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