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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们的客户以艺术家签证的身份进入美国并且三年前与美国公民结婚。因为五年前已经通过雇主公司前申请了基于就业的永久居住权,因此没有理由再以公民配偶的身份申请永久居住权。虽然之前申请移民局面试程序已经结束了两年,但最后不知什么原因其永久居住权的申请没有获得批准。
由于这期间客户并没有进行O-1签证的延长申请,因此她丧失了身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客户找到了我们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帮其重新启动了以公民配偶身份进行的申请程序。本申请现在已经顺利获得批准,恭喜客户。
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会为您提前规划,充分准备。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通过mail@songlawfirm.com,或者电话201-461-0031也可添加我们的微信号(ID: songlawfirm)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