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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博客备份]不要自作聪明,起诉书中从来没有要求过特纳为桑兰受伤负责

已有 1924 次阅读2011-5-24 16:41 分享到微信

不要自作聪明,起诉书中从来没有要求过特纳为桑兰受伤负责

作者:纽约海明律师  于 2011-5-25 04:1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 37 次阅读|1 条评论

 

           我们3月底才第一次跟桑兰的经纪人黄健接触, 短时间内要尽快立案。 因为桑兰的案子已经被耽误了十三年了。 立案之后我也曾多次对外透露我们所状告的项目众多,有些项目是强项;有些项目是弱项。 我们也做好了准备拿掉某些弱项的思想准备。 对特纳 ( Ted Turner ) 的起诉只是二十一项中的一项。 起诉的内容只局限于他曾经向中国领导人江泽民夸过海口愿意赡养桑兰终生。 立案之后经过调查,当时听到特纳夸下海口的人只有江泽民和李肇星等几个人 显然我们是无法让江泽民和李肇星来作证的。 而且特纳的这个承诺没有任何文字的东西,即使有人作证也很难通过法律来强制执行 特纳一时冲动讲出来的好话。 为了把案件集中在更有可能赢得项目上,我们主动放弃了对特纳的追诉。放弃对特纳的追诉并不影响对其他被告的追诉。因为没有关联性。

        我们一开始就没有让特纳对桑兰受伤负责,因为我知道那不是任何人的个人责任,而是公司责任。非律师法律咨询在美国是违法的,叫做“unauthorized practice a profession without a license”, 是触犯刑事法的,初犯是misdemeanor A, A 级轻罪,再犯更严重。有些人以翻译的名义帮助一些新移民,但是,法律严禁这类人提供法律意见。

         在桑兰案件上,我们不会理睬任何非律师的意见,法律也坚决禁止律师征求非律师又非当事人的意见。我已经把那位喜欢对法律指手画脚的非律师放到我的黑名单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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