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 2292 次阅读2011-12-10 12:14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海明——无可救药的烂人!
理由已不用赘述!!!
狼和狈,怀着共同的龌龊理想走到一起,才有狼狈为奸的说法。
是的,桑海就是这样,尽管狼和狈也有反目的时候,但终久是狼和狈。
至于那黄贱,只是厮混其间充当小丑的爬虫。这场好戏得演下去,也应该演下去,只是刘谢必须彻底放下恻隐之心,面对豺狼唯有很很地举起猎枪......
To: 金蓝 你曾经说:海明真是烂人一个,作律师作到这个份上,还不如买一块豆腐撞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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