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时代的思索――杜洪毅的博客 //www.sinovision.net/?5675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思考人生――一?平凡人超越平凡的生命哲?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原创何时成了抄袭的代名词?

热度 1已有 1740 次阅读2017-4-19 05:42 | 代名词 分享到微信

杜洪毅/

我一直不太明白,为何中国艺术界这么流行抄袭和模仿,以至于常让人误以为“原创”就是抄袭的代称。经常在某公众号上看到对艺术界抄袭案例的批露,其中主人公不乏国内知名美院在职教授之类的权威代表,也算身居庙堂之高的人物,其光鲜的外衣下面却隐藏着此般见不得人的勾当。既然教授级的人物都如此,其培养出来的艺术“创作”大军自然也就紧随其后,抄袭成为常态化的现实就并非不可理解了。

原创之于当代艺术创作的重要性是无庸置疑的,人类文明已步入高级阶段,对未知精神领域的开拓才是时代潮流所趋,原创艺术作品早成为市场中的香饽饽。也正因为如此,艺术家若要想把作品成功推向市场,就不得不贴上原创的标签。问题是,在今天这个对概念认知充满多元解答的时代,“原创”一词究竟指的是什么呢?是不是可以由任何人滥加解释?如果说艺术家为供给市场所需,把批量化制作出来的产品贴上原创标签只存在道德上的争议。那么,若谁把对他人作品的直接复制也拿来做原创包装后倒卖,就不只存在某种是非上的歧义,而是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由于对西方现代、后现代艺术思维的曲解和滥用,当代艺术广泛的存在挪用、模仿早已是不必争论的事实。问题是,当你借用他人作品,是否得到原作品版权持有人授权同竟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如果是借用没有版权的品,从道德的角度上讲也应该注明,这是最起码的。若想利用版权作品来进行创作,就必须获得原作者或版权持有人授权同意(当然,你若是直接把工业化生产出来商品挪用过来,基本上是不会企业追究,也无需追究,但这与我们讨论的抄袭概念无关),否则就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同时也是对乃以支撑起当代文明体系的法治精神的践踏!

无论是中国传统还是西方艺术,在创作技巧学习过程中都存在对前人作品临摹的事实。但若谁要将这种学习性临摹传统当作对抄袭的辩护,那就大有问题了。首先,你若要将临摹而来的作品公开展示,就得注明此为临摹习作,而非正式性原创作品。其次,若你要临摹同时代人的作品,就必须征求对方同意,除非你临摹完后即行销毁,而不是公开展示发表或送进市场。再则,临摹、仿作、原创之间的关系应该厘清,临仿作品与原创作品有本质性区别,你将临摹之作以原创名义送去销售或通过其它途径博取名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或许有人会举例说过去某某名家仿了古人作品,提得最多的便是张大千。但据我所知,张大千从未把临仿之作视为原创,要么注明仿某人,要么甘脆帮替古人署上名字(这当是另一种形式的欺骗)。即便如此,传统书画的临摹也仅限于对技法的学习,而非创作,此番诡辩又怎能站得住脚呢?

当下艺术界抄袭现象之所以会如此泛滥,其本质原因还是不少艺术家本身缺乏创造能力,弃而另寻捷径。以绘画为例,纯粹技艺性绘与自主原创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要走。熟练技巧可通过培训获得,但若要创作,特别是创造出某种高水准、新风格作品来,对个人学识、人生经历、天赋才情都有相当高的要求。再说,要想达到较高水平的创作,会有很漫长的艰辛道路要走,非有最顽强的意志和坚定信念不可持久。还有,当下艺术界本来就充斥着大量平庸之辈,太多人报着发家致富的心理踏进艺术之门,又怎敢奢求他们去做原创性探索。于是,抄袭便是不二的最佳的选择了。问题是,抄别人的作品容易被发现,怎么办好?

若是搞当代的,名家大师的作品太多人知道,自然不敢造次。但国外还有那么多不太知名的艺术家呀,在这个资讯随时被海量信息淹没的进代,随便照搬几个大概也没人知道,甚至会有教授用心良苦将此诀窍传给即将奔向市场的爱徒。可,搞传统书画的就没那么幸运了,哪去找国外的小名头来抄呀!其实这也难不到有心人。既然是传统嘛,大家都是临古仿古,作品风格上大多那么几个套路,抄袭被发现也是可辩解的。再说,当代书画家那么多,相互抄抄也不一定被发现,况且谁会认真追究这个呀,大家不都是为了赚钱么?

如此以来,以抄袭、仿造(或者称为“借鉴”)充当原创就顺理成章了,说不定很快就能在弄得名利双收呢!当然,也会有些更聪名的大神,怕照抄被发现丢不起那个脸,就来个改头换面、拆散重拼,或只仿套路不照抄作品,如此般“原创”作品谁敢非议呢?还会有名头大点的,羞于抄仿,可又苦于创造力枯竭,甘脆理直气壮的多搞几个向大师致敬,也可算是变相的“原创”吧!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些方式的抄袭完全可当“原创”了:照抄自己拍的照片该没人敢怎么说吧!或者把图片素材放PS里面搅弄一番再照着画下来,那可是绝世无双的原创杰作呢!当然,这几类情况比直接照抄别人版权作品好得多,至少不会惹来麻烦。

对原创艺术的尊重之所以会成为当代社会的基本普世价值,是因为艺术家所进行的没有任何先例的开创性工作,本身是非常孤寂和艰辛的探索过程,其本身意义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开拓和推动。而抄袭、仿造只是一种纯工艺性的制作,若将此般生产出来的产品替代原创艺术作品,无疑是对创造性事业的无情打击。如果所有的艺术工作者去从事赚钱更快抄袭工作,我们的民族艺术事业和民族文化又怎能发展进步呢?

2017417

作者声明:本文可以自由转载(纸媒需经授权同意),但必须署上作者姓名(杜洪毅),否则一律视为侵权。微信:xingli153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杜洪毅 2017-5-5 21:46
本文以《抄袭绝不是捷径》为题刊发于2017年4月30日《中国文化报》头版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