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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圣(祖)文化的危害

已有 6677 次阅读2019-12-31 10:33 |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关敏:拜圣(祖)文化的危害

一,圣人崇拜是专制的基础

康德在1783年说:“人类及其规划仅仅是从局部出发,并且只不过是停留在局部上,全体这样一种东西对他们是太大了,把握不了。”华人偏偏认为:圣人是具有超级智慧无所不知的神。“圣”是中国人的“图腾”。在“宗”的角度,“圣”是“祖宗”,他是氏族血缘繁衍的配种中心;在“天”的角度,“圣”是“大巫”,他是天人交通的联系中介;在“德”的角度,“圣”是“族性”即规章制度。“圣”是表征“宇宙纲纪”的符号,“圣人”是代表文化知识的话语权,而“圣王”则指涉着“世俗人间”的政治统治权力。刘泽华说:“圣王是贯通客体、主体、认识、实践的枢纽,是一个超级的主体,主宰着一切……圣王之道成为绝对的真理,只能遵循、崇拜,不可质疑”。

《礼记.乐记》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能制作礼乐就是聪明睿智,能阐述成说就是洞悉事理。圣人是先觉者,穷尽了一切真理,是认识的终结。《中庸》说:“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即:一百代人需等到圣人出现后才无疑惑;也就是说:没有圣人,所有的人只能处于昏昏然的状态。韩愈在《师说》中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古代的圣人鹤立鸡群、出类拔萃,远远地高出人类好多好多,是我韩愈之流望尘莫及的,只能望风披靡、五体投地把圣人当成真理化身来崇拜。朱熹讲:“圣人形骸虽是人其实是一块天理。”即:圣人是肉体化的天理,是真理、善良、美妙的化身和绝对的权威。朱熹说:“道理,圣人都说尽了。”既然圣人把道理都说尽了,那么普通人只能是照圣人的指示办事。这就似“四个伟大”时代的“读书听话做好战士”螺丝钉啊!

门格尔认为,各种社会制序,如语言、法律和市场秩序一样,是适应性进化而不是有意设计的结果,从而彻底否定圣王创世说。东方的韩愈却把圣人视为人类生存的“大救星”,他说:“如古之无圣人,人之类灭久矣”!在西周时期,圣人崇拜取代了对神的崇拜。诸子百家鄙视多数,鼓吹圣人决定一切。在他们看来,当时的一切制度,如君臣之分、夫妇之别、礼义道德、财货分配,乃至技术,都是圣君创造的。这就为绝对君主专制奠定了基础。

哈耶克指出:所谓制度,无非是一种行为习惯的累积成果。亚当.斯密强调:市场由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协调才使经济活动井然有序。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社会的经济秩序,并非人类设计的产物,而是人类行动的结果。这就给中国的制度决定派上了一课:制度不是精英(圣人)有意设计的产物,圣人有意设计的制度往往走向专制如罗伯斯庇尔和列宁设计出都走向了专制。所以说,圣人崇拜是专制的基础。

二,独裁制必然洗脑杀异端

独裁制是由等级价值观决定的。其预设的前提就是“上智下愚”,一边是智力超凡的圣王即“上智”,一边是生性愚顽的黎民即“下愚”。“上智”就该统治“下愚”,“下愚”只能服从“上智”。这就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不能让愚民来选统治者。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理性能力并无重大差别,因为人脑的基因结构的区别极其微小。人类虽有愚智之别,但智力无法遗传给下一代。诸葛亮的后代不如诸葛亮,爱因斯坦的后代不如爱因斯坦,皇帝司马炎的儿子是白痴,哪里有什么“上等人永远聪明、下等人永远愚蠢”的“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社会规律?正是人类理性的平等促成了自由平等的理念,成为淘汰独裁制度的先导。但独裁政治为证明自己的合法性,不惜夸大人类的智商差距,并以信息封锁的愚民政策扩大智商差距。赫尔德在《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思想》(1784~1791)中认定:中华帝国的专制教化将臣民的理智禁锢在婴儿阶段,因为民越愚昧,皇帝的江山就万年长了。为了帝王的统治万年长,圣人们一定要否认人的理性。老子说民是“刍狗”,“刍狗”不可能有理性。既然人无理性,当然只能实行愚民政策。孔子鼓吹“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所以,要实行“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以强化等级森严的“礼”制。

“上智下愚”的社会,人生而不平等。孔子把人分为三等:生而知之者(巫圣),学而知之者(君子),学而不知者(愚民)。老百姓都属于“学而不知者”,只能遵循“生而知之者”以及“学而知之者”为愚民制定的道德规范。善恶无绝对标准,道德准则随身份等级而定。少数人被儒家定义为圣人君子,被豁免了作恶的可能性,从而置身于法律和众人之上。这导致了对自己很宽松,对别人很严厉。这样的辩证法多重标准学说,当然为上所喜!有人对传统文化的逝去,痛心疾首。无知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儒家思想的核心是等级制。等级制在中国一直安如磐石,辛亥革命也奈何不了它!只要这森严的等级制不丢,其余的丢了,有何可惜?

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仁义礼智信都是邪恶的!首先,仁就是沉默寡言,就是别说话,能言善辩就是不仁不义。其次,义就是帮亲不帮理,熟人就可以网开一面,陌生人就往死里整。忠孝节义,就是熟人可以不守规则,忠于特权,不问是非,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最大的阻力,也是当今司法现状中地方保护主义的文化根源。第三,礼不是礼貌,而是周礼,是一种祭祀死人的礼仪,三拜九叩,跪拜礼,这种跪拜礼使汉人彻底奴化,膝盖直不起来。第四,智就是愚弄民众的语言歧视,如歧视体力劳动、歧视商业活动,后果就是生产力水平长期低下,读书人的唯一目标就是当官。第五,信只是要求你要信任圣人,圣人说的都是绝对整理,不允许质疑,谁敢质疑,就得把谁弄死。这种不允许质疑的信,实际上就是话语权垄断,话语权垄断的后果就是:独裁者权力通吃,社会道德沦丧,假大空的谎言盛行。

专制精英认为:人与人的智力差别很大,一个天才和一个蠢才作出的判断有天壤之别。大部分人是“学而不知”的愚民群盲,无法自治,要服从“生而知之”的圣人以及“学而知之”的贤人,平民应无条件地信服圣贤。圣人是“天地之精英,日月之精华”,圣人有超乎寻常人的人格与智慧,成了芸芸众生之准则:“言则为天下法,行则为无穷则。”圣人的出现,就是让人崇拜的,而不是让人来质疑批评的。如果有人批评这些圣人,就会招来朝廷的严厉惩罚,因为“非圣无法”。蒋庆说:“圣人的理性与凡人的理性是不平等的。圣人讲的话、编的书—经典—就具有先在的权威性,凡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圣人有天然教化凡人的权利,曰‘天赋圣权’,而凡人只有生来接受圣人教化的义务。”既然禁止凡人妄疑圣人,结果,圣人就像免检产品三鹿奶粉一样,成了鱼肉百姓的魔鬼。圣人拥有受崇拜的威严还有杀“异端”的权力,也就是说:反对圣人者,格杀勿论。孔子就是以此屠杀了少正卯。儒粉却振振有词地说:“孔子的思想是仁者爱人、和为贵,他怎么会滥杀无辜?根据思想决定行为的原理,他不可能诛杀少正卯!”试问,孔子的这些思想就决定他一生的所有行为?显然不是。“仁者爱人”、“和为贵”只是他离开官场后当教师爷时的宣传,并不能指导孔子以前当官时的行动。当时的官场勾心斗角,孔子不心狠手辣又怎能当官吗?没有心狠手辣的杀一儆百,儒家的洗脑(灌输)教育也不可能成功。

儒家强制灌输自己的意识形态,对相反的意见一概屏蔽。所谓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要求人们的“视听言动”都要合乎周礼,其要求就是“听话”“服从”“不许反驳”。孔子坚决地扼杀异议,他害怕自己的说教被反驳,就提倡“畏圣人之言”。对于敢于挑战他观念的宰予恨得咬牙切齿,借“昼寝”——白天睡觉之事,破口大骂:“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粉刷)也”;侮辱其人格。孔子把中国的教育弄成了师道尊严的个人崇拜,没有希腊人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理性思维。希腊人的理性思维会被孟子视为欺师灭祖的“无君无父”的禽兽行为!

为了维护“亲、尊、长”的权威,孔子要求学生对天神、长官、导师顶礼膜拜、全盘抄袭。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跟别的训诫一样,孔子对此没有任何论证;事情就那么简单:对于权威的言行不能有任何疑问,对于权威的观点和要求必须战战兢兢地全部接受。依孔子所说的顺序,“大人”在“圣人”之前,孔圣人见王时都三叩九拜、战战兢兢;而“天命”是什么,谁也不知道,结果中国只有由权力大小所决定的王“理”。直到今天,也是如此,上级说了,下级必须保持一致;当官的说了,百姓不许追问。大人说话、小孩不许说。假如有争议,由谁定是非呢?由圣人和皇帝的话来决定,圣人的话是最后的标准。有了这“三畏”,国人的大脑就象白生白长的的无头苍蝇,酿成了假大空的历史文化。

孔子提倡“说谎”,颠倒黑白地把“子为父隐,臣为君隐”说成“正义”(“直在其中矣”)。孔子编删《春秋》时强调:“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即“为君讳耻,为贤讳过,为亲讳疾”;华夏文化就成了彻头彻尾的撒谎文化。当谈起满清的对外战争失败的时候,官方总是说清人武器太落后了,而很少去反思清国的错误与缺憾。一旦有批评华夏的言论,哪怕是自我批评,都会引起部分国人的强烈不满甚至是谩骂。这就是阿Q遮丑思维使然。美国的学校不存在灌输式的洗脑教育,也没有儒家的“师道尊严”一说。在西游记里,孙悟空不服从唐僧的命令,唐僧就念咒语使孙悟空死去活来,不得不求饶说:愿意无条件地照师父的意思做!这种无视人权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教就是要求弟子把师父当偶像来拜。这样,偶像崇拜就让粉丝对权威亦步亦趋,让人无法正确地思维。这是因为:权威是人,人难免有犯错的时候,所以,权威不等于正确。即使权威是正确的,也只是权威表达了正确观点,而非正确属于权威。事实上,权威只是权威,正确就是正确,俩者不是一回事。如果你依赖权威,就等于主动放弃了思考,久而久之,你将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把人作为偶像崇拜,是个人独立的最大敌人。偶像崇拜是国人素质普遍低劣的根本原因。个人素质越差,越依赖偶像崇拜;越偶像崇拜,国人的素质就越差,恶性循环。

三,放弃祖先崇拜才能人人平等

孟子与墨徒的老师对话。因为墨徒的这个老师是楚人,孟子就不管人家是否有真才实学,而拿出“吾闻用夏变夷,未闻变于夷者”。楚为夷人,所以,楚人的学说就不该行于中国(夏)。可惜还是这个孟子,说到舜、文王,夷的身份却不是问题了,岂止不是问题,简直是其美之所在。孟子曰:“舜生于诸冯……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西岐……西夷之人也……得志行乎中国”。可见,他分明闻过夏“变于夷者”:为舜、为文王所变。所以用“夷人的思想无权传播于中国”的借口打击楚人,是违反逻辑的同一律原则。

孟子说楚是夷人即外国人,夷人的思想无权传播于中国(孟子是反对思想自由的)。舜和文王也是夷人,只因为他们是孟子的祖宗,所以,舜和文王的思想必须发扬光大!显然,这是一种狭隘的祖宗崇拜在作祟。华人相信祖先的亡灵不灭,并能像神一样在冥冥之中保佑自己和全家,祖先坟墓位置的好坏,决定着子孙的命运和前途。祭祖是被儒教强制执行的。谁要违背,将被视为大逆不孝,将会失去作百姓的资格。每年阴历的正月初三、清明、七月十五、十月一等,都是华人祭祀先人的鬼节气。华人的祖先崇拜从宗族意识中生发出来,它用死人统治活人,使人面向过去,背对未来,并衍生了一整套的等级制伦理。身份等级成了多数人的生活指南,人人平等的观念没有立足之地,生命至上的人本主义思想无法在传统的母腹中孕育和分娩,个人主义的本体价值无法获得自身的正当性和现实的立足点。

华人的祭祖习俗源于血淋淋的祖宗崇拜!商人特爱祭祀祖宗的魂魄——鬼神,他们非常虔诚而不惜任何代价发动战争掠夺俘虏。商人以人为牲畜:人被视为偶像的奴隶,人要做成偶像的祭品才有意义。为了表示对祖宗的孝敬,商人不断地为其祖宗献上人肉的“宴席”。在殷都273年(前1395年-前1123年)间,从殷墟的卜辞中,可查的全部杀人祭祀中,就有14197人。殷商最大规模的祭祀与墓葬,人牲与人殉达1千人,牛牲达1千头。对鬼神的孝与残暴的奴隶制度结合起来,被人们视为美德的“孝”是多么血腥!

甲骨文的“孝”,表示“人子”要服从“爻”的权威,即无条件地服从权威者。如何推行“孝”呢?殷人发明了“教”。甲骨文的“教”,从爻从子从攵,“爻”就是忽悠;“攵”即手持棍棒之像;忽悠与武力,就是劳心者奴役草民的绝对工具。“教”就是“劳心者拿着棍棒,要求草民服从爻”,就是棍棒教育法。那是为了把人教化为“刍狗”、是反逻辑的洗脑啊!《孝经》鼓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夏侯惇啖左目时说“父精母血,不可弃也”),人身体的所有权属于父母,子女是父母的私产,生杀予夺之权属于家长,子女无任何人权。《论语》里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可见,儒家用孝来建立不“犯上作乱”的“忠”意识。将祖宗崇拜变为对君王的崇拜,这是祭祖的必然。

孔子认为:人心不古、子不如父,要求子女“无违”并且“三年无改父之道”即永远不改变父之道。而所有的家长必须尚同于族长,族长必须尚同于官员与皇帝。这样的社会,没有任何人有自由和独立思想!几千年来,国人的思想被“圣、祖”所禁锢,一直生活在先秦诸子特别是儒家的阴影之下,不敢越雷池一步,不敢去探索阴影之外的光明,反而以为阴影里面就是最光辉的。有人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三年之后可以改变父之道”。这种说法不合乎孔子一贯作风。孔子鼓吹祖宗崇拜,把死去父亲当神一样的供着,“三年之后就改了父之道”,说明他没有把死去父亲当神一样的崇拜!西周王朝灭亡好几百年了,孔子依然叫嚷“吾从周”,推崇周礼,最后把周文王的易经当宝贝,当宇宙真理,视为百分百的正确,孔子哪里有什么改革创新精神?他唯一的精神就是反对改革,就是“无改”,不许创新!

儒家主张法先王,法自己的祖宗。孔子非常崇拜古代圣王,还教育自己的学生遵守夏的礼仪,坐殷的车舆,戴周的帽子。这种祖宗迷信视“家庭、祖国”等小圈子为最优秀的顶峰,为此而不择手段地美化祖先或祖国,进而美化祖先所生活的环境和时代,必然生出“今不如昔”论而且视创新为离经叛道,这样的社会就停滞了。儒家对非祖宗的文化和外族持断然否定的态度。华人自古就把别族人当禽兽,用“虫鱼鸟兽”来形容他们,例如,蜀、闽、回鹘、鲜卑、羝、羌等;在古汉语里,其它民族的名称常用犬旁,以表示这些异族类似野蛮的动物。《国语.周语》云:“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狄,豺狼之德也,……狄,封豕豺狼也”。韩愈在其著作《原人》一书中,评定夷狄为“半人半兽”,是由禽兽进化而来的。韩愈对佛教更是恨之入骨,他说“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论佛骨表》);甚至要“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原道》)。中国的皇帝通过反复的灭佛最后接受了佛教。从东周至清末,国人都把中国看做“天朝、上国、世界的中心”;把外国、外族看做“胡虏、番狗、夷人、洋鬼子”。“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左传.成公四年》),就是这种歧视心理的反映。

原始人都狂热地吹嘘自己“伟大的祖先”创造了“伟大的文化”。原始人只会崇拜偶象,一些落后民族在崇拜祖宗的仪式上吃死去亲人肉体和脑髓,以至于得了库鲁病而慢慢灭绝。1919年3月,周作人在《祖先崇拜》的文章中要求人们“切不可崇拜祖先,也切不可望子孙崇拜我们”。那我们应当崇拜谁呢?他的答案是崇拜自己,崇拜子孙。周作人依然没有走出“亲亲为大”的偶像崇拜陷阱。

祖先崇拜是一种权力等级体系,而平等观念是西方文明发展出来的。等级观念不但在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中无所不在,甚至也出现在对祖先的态度之中,比如当中国人说“千万不能忘本、不能忘记自己的祖先”时,他所指的其实只是祖先中声名显赫的那几位(甚至不惜攀上别人的显赫祖先),而对落魄的祖先一般都是避而不谈的。可见,中国人真正崇拜的是权力和等级。另外,一个人对自己的祖先都嫌贫爱富,那么对生活中其它人的苦难毫不在意自然是可想而知了。西方人的平等精神不仅仅是体现在活人之间,也体现在与祖先的关系中。西方人并不认为祖先与自己是不同的人,也不认为自己比自己的后代更高贵,他们认为代际之间也是平等的,所以西方人并没有祖先崇拜的观念。

华人的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平等的观念。一些儒粉、道粉却在鼓吹人人平等的民主,是多么地自相矛盾!“圣人”的本意就是比大众高明的意思,大众只能跟随他,他就似羊群的领头羊。王弼注释《老子》第十七章说:“太上谓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太上。”可见,圣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人人平等”的反动。那些推崇老子、孔子、庄子、司马迁等“圣人”的当代人是绝对反民主的。自古以来,华夏社会只有主子和奴才,万事万物都要分个高低贵贱。“众”字意为:虽然仅有三人,也须有一人高高在上。“从”字意为:即便二人也分主次,有前有后,阳尊阴卑。正如《庄子.天道》中说:“君先而臣从,父先而子从,兄先而弟从,长先而少从,男先而女从,夫先而妇从。夫尊卑先后,天地之行也,故圣人取象焉。”司马迁鼓吹“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他们眼里,草民的性命轻于鸿毛,是等于0的屁,帝王的性命重于泰山,有无穷的正能量。所以皇帝杀了上亿的人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被杀者“轻于鸿毛”!

事实上,人是思想的动物,“我思故我在”,没有思想就不是人。每个人都是自由平等独立的,都有不可侵犯的平等思想权。以圣人之权压制凡人的思想权、以道德高尚压制凡人的思想权,以科学权威压制凡人的思想权,都违反了自由平等的民主价值观。正是平等思想权,使西方社会产生了独立的国会来讨论制定税收法案,从而产生了近代民主与文明。人人平等,不仅是东方人与西方人的平等(非地方歧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非种族歧视)、男人与女人的平等(非性别歧视);而且是每个人之间都平等,即弱者与强者间的平等(如官民平等、师生平等、医患平等、警民平等、党员与非党员平等)、穷富之间的平等、代际之间的平等(即父子平等、古代的名人与今天的凡人之间平等),因此,崇拜古圣,崇拜富人、名人,都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崇尚自由的国度中,祖宗崇拜、圣人崇拜是没有市场的。这可以从西方人欣赏古希腊文明中得到启示:他们以欣赏和研究的态度看待他们的文明源泉,而这个源泉不制约和羁绊他们的思想和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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