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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害苦了华人

已有 6777 次阅读2020-1-3 22:36 |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关敏:辩证法坑了华人

人类的思维必须依赖形式逻辑,离开了逻辑就会像庄子做蝴蝶中国梦。辩证法通过偷换概念等方法建立起一套反逻辑的辩证逻辑,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彻底颠覆了人类的思维。任何人如果用辩证法去思考问题,他必然是一个指鹿为马的阴谋家或者是一个是非不分的糊涂蛋。一个国家如果辩证法盛行,这个国家必然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理性缺失,道德沦丧,科技发展缓慢。如果用辩证法去指导社会,则必然堕入万劫不复的丛林深渊。

一,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巫术辩证法的复辟

《易经》宣扬“一阴一阳谓之道”的生殖崇拜的价值观,说的就是以阳为正,以阴为反,太极为合的意思。“是故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的对立变化形成万物。《易经》中的阴阳消长的“正反合”原理,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德国辩证法大师黑格尔(1770-1831)的辩证法源于《易经》的启发。他在《哲学史讲演录》上赞叹:“《周易》包含着中国人的智慧。”其“正、反、合”相当于《周易》八卦的“阴、阳、合”,显然是生殖崇拜的性合思维模式。

巫术辩证法相信“万物有灵论”,万物通过各自的灵魂发生相互感应(列维.布留尔的“互渗律”),这就是“主客不分”的天人合一学说。弗雷泽认为:巫术思维的规律有相似律与接触律。中国特别发达的类比“象思维”就是相似律的发展,华人特别强调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式的体认式理解事物是巫术“接触律”的发展。臣民与皇帝握手后三天不洗手;以及一些女孩喜欢当二奶都是“接触律”心理。

辩证法者柏拉图也是泛“神”论者。柏拉图把原本只存在于人脑中的抽象概念(理性概念即理念)单独拿出来作为万事万物的模型。于是“理念”就成了万物的本质,是万物能够被分类的原因。他认为理念先于和独立于事物而存在,不像事物本身那样变化不停。个别事物只是“理念”的反映和复制品,个别事物有生有灭,而理念则永存不息。柏拉图不仅认为万物有灵,而且一物有很多的“灵”,这个“灵”就是理念。这众多的理念构成了宇宙的秩序,使之形成为一个有理性的宇宙,而最高的理念就是“善的理念”即神(或正义)。

在柏拉图“理念”的基础上,黑格尔就把抽象概念外在化、实在化了,并命名为“纯粹概念”或绝对精神。纯粹概念脱离了人类的心灵,并“注入”到万物之中,成了实体的“精灵”,而且正是这一精灵主宰了万物的存在和演化,是万物存在和演化的唯一根据。黑格尔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分为:正题、反题和合题。反题是对正题的否定,合题继承了正题和反题的合理之处,抛弃了它们的缺点。因此,事物呈现螺旋式上升发展。事实上,正题自身不会产生反题,正题和反题的矛盾自身不会产生合题。20世纪的分析哲学大师罗素在《西方哲学史》说,黑格尔是一个受东方巫术思维影响的江湖术士,“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

二,辩证法是原始人把握世界的模式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列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化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为什么这样简化?因为辩证法就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辩证法就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的科学”。对立统一当然不只是某两个事物之间或某个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而是万事万物内部、之间普遍的对立统一。因而,对立统一就成为整个世界的编织机,把所有时空中的万事万物都编制成一个整体了。

而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就是原始人的思维方式,具有混沌性、笼统性、意象性和求同性等特点。在初民社会,巫术是普遍的信仰,巫术思维相信“万物有灵论”,万物通过各自的灵魂发生相互感应(列维·布留尔的“互渗律”),这就是巫术的“主客不分”的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说。初民把自然界的河流、山川、祖先等万事万物都当神。所以,天是自然同时也是神。自然、神和人,三者是混为一体的,是不区分的。中国从远古继承了天人未分的混沌哲学,神、自然、人,都交织在一起。易经八卦的三个卦辞分别从天地人的角度来进行解说;孟子提出要从天时地利人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中医以阴阳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构造……这都是天人未分的整体主义思维方式。现代辩证法也具有类似的特点。所以,关敏认为:现代辩证法不过是原始人的朴素辩证法升级版,是人类思维的返祖现象。

髦认为唯物辩证法只有一个规律,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俗称“一分为二”,这是阴阳辩证法的升级版。道家不公开强调“斗争与冲突”;唯物辩证法强调的是斗争。忽略存在,专注变化是中国第一部经典易经的特色。《矛盾论》继承的正是这种忽略存在、只重变化的传统思想。“矛盾转化”就是现代辩证法的“走向反面”,这和老子的“反者道之动”“柔弱胜刚强”一模一样。可见,唯辩是古代辩证法的升级版。

巫术是人类最先出现的学科,甚至是远古唯一的学科,是人类对自然界和自身的最初的幼稚探索。由于观察手段的限制,早期的哲人们都无视世界的细部,而是作全景式鸟瞰,这种原始手段必然导致巫术辩证法思想的产生。古希腊人用“四元素”即火、土、气、水的流变、组合来说明整个世界;古华人用“阴阳五行说”来说明世界。这些模式都是一些不完全的经验归纳加上主观想象的产物。无论黑格尔的辩证法,还是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论,其共同的致命缺陷是缺乏实证,完全是在肤浅观察的基础上作荒唐的比附联想,使用简单归纳法得出“天道”或“规律”,再把这些虚构出来的“规律”强加给客观世界。辩证法强调直觉体验和神秘顿悟,很少对概念给予严格界说,各种范畴往往是模糊多义的;辩证法就利用语言的模糊性来偷换概念,大量使用类比推理,仅仅抓住一点相似性,就认为是一回事。古人以男女交合造人进而推出阴阳生万物,这是类比推理的滥用。《道德经》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合和的结果,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唐初学者根据这种说法,绘制成形象的太极图,在一个圆圈中有一个白色的阳鱼和一个黑色的阴鱼,阳鱼头抱阴鱼尾,阴鱼头抱阳鱼尾,互相纠结,无始无终,无前无后,无高无下;阴鱼当中有阳眼,阳鱼当中有阴眼,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相互促生。清初学者王夫之断言“故独阴不成,独阳不生”(《正蒙注》)。可见,古华人以为有性生殖创造一切。可是,蚜虫就是雌性繁殖,根本没有雄性。可见,“独阴不成,独阳不生”的阴阳辩证法是原始人的巫术幻象。

在古希腊的前苏格拉底时期,辩证法思想非常丰富!早期的米利都学派已指出了蕴含于世界本原中的两种对立力量如冷和热、凝聚与疏散等这些对立力量化生万物;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提出了:奇与偶、一与多、左与右、静与动、明与暗、善与恶等十对对立的范畴;到赫拉克利特就明确地概括出对立面的统一是运动变化的根源,认为世界就是由矛盾原则所支配、化生:“战争是万有之父和万有之王”。可以说,古希腊人的辩证法思想之丰富,比与他们同时代的中国古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很明显,单说中国人是天生的辩证法家,是不全面的,西方人也是天生的辩证法家。但是没有人说“辩证法把西方人坑害苦了”,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中国人特别崇拜师祖,述而不作,严格遵循祖宗的思想路线,无法突破祖宗定下的思维框架,所以,被祖宗的辩证法思想束缚而无所作为。古希腊人却以超越祖师为能事(如米利都学派学生超越老师,雅典学派亚里士多德超越柏拉图),所以,他们迅速地突破了辩证法的束缚。

三,辩证法是逻辑的死敌

辩证法是古人通过极为有限的经验归纳加上极为大胆的主观臆测编造出来的思考世界的模式,它连严格的综合命题都算不上,只是有些神话巫术色彩。但在一些逻辑极为贫乏的人群中,却被当成了永恒的真理。这些人们热衷于“有无相生,难易相成”、“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等等玄妙命题,以为知道了这些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问题。中国人就是抱着这几条老祖宗的“秘诀”念叨了几千年,缔造了一个“停滞的帝国”。恰如顾准所说:“辩证法把中国人坑害苦了”。
 
顾准认为:汉语是辩证法语言。比如汉语中的“吉凶、祸福、得失、进退……”汉语把相反的字组成新的词,这个词本身就包含着辩证法。其他民族的语言是不会把相反的词汇这样组成新词的,英语词组中间要加“and”,也就是说,英语单词不会把相反的词看成一个整体,每个词是独立的。汉语却是“大道至简”,词组中间不加“和”。比如,“得失”,应该是“得和失”,得是得,失是失,彼此是独立的。中国人看不到独立存在,比如,好和坏就是“好歹”,中国人把二者算一个词,这个词就是矛盾的,不会把“好”看成是一种独立的现象,把“坏”看成是独立的现象。汉语直接把二者算一种形式,是追求“至简”的懒惰思维所致。

充满辩证法的汉语实质上是一种含糊语言。古汉字“乱”包含了混乱和秩序(治)的意思,“易” 包含了变和不变(恒)的意思。汉字包括了对立的两极,这样,要把握汉语的真意实在难。汉语是世界上最模棱两可的语言,没有动词的时态变化,这个最喜欢讲“阴阳”的民族,其名词没有阴阳变化(“她”字是百年前的产物)。中国人思维的特点是,把两个极端都混合起来,以最终的结果看效果。对于未来,也是“吉凶”,是不确定的,模棱两可的。所以,中国人的信仰很难建立。因为对什么都是“不可不信不可全信”,处于深度的怀疑之中……。

中国人故意追求“不确定性”,还自得其乐的,譬如“庄子梦蝶”的故事,醒来无法确定自己是人还是蝶。在道家、儒家那里,语言没有确定性,仁义礼智信是相互包含的,自我的状态没有确定性,自我对他者的礼仪没有确定性,也就是“随机应变”的,也就是“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论语》讲“仁”,一处一个说法。孔子的学生问什么叫“仁”,孔子一会儿说“克己复礼为仁”,一会儿说“仁者爱人”,一会儿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仁。他对“仁”的概念未做正面的定义,这样才好偷换概念,永远有理。在这种思维下,任何事都没“准”,怎么都行,怎么都不行,最终陷入模棱两可的或然性,只能由权威人物来裁决。儒家的“中庸之道”只是不置可否的随大流的口号;因为把握最佳点“中”的前提是把握“全”;古人不可能把握“全”和两极,也就不知道“中”的位置。这样,中庸之道是做不到的。在这样含糊的背景下,是不会产生科学的。因为科学是确定的。这就是顾准所说的,辩证法把中国人坑苦了的原因。

既然汉语是辩证法语言,那么中国人几乎都是不自觉的辩证法家。古华人专门从“矛盾”处开始思考。阴阳是一对矛盾,和而不同是矛盾的,哀而不伤是矛盾,战争中进退是矛盾,庄子思考的“是非”是矛盾……华人很难真正的展开思考的过程。因为一开始就被矛盾揪住不放,就像一抬脚就掉进泥沼不可自拔。中国人的思考不是真正的思考;因为这里的矛盾不是真正存在的,而是人为规定的。由于汉字无法精确地定义,华人采用含含糊糊的词汇诸如:快慢、轻重、大小、长短、明暗、冷热……;这样子描述出来的世界自然是充满矛盾的,然后再用这样的描述来证明世界本身就是矛盾的。要打破这种反逻辑的循环论证非常简单,就是不用这些阴阳词,而改用逻辑一致性的概念,比如:以温度代替冷热、长度代替高矮、体重代替胖瘦、亮度代替明暗,温度代替冷热……在这些逻辑概念所定义的世界里,巫术辩证法的“永恒的矛盾”的思维混乱就消失了!

辩证法为什么害苦了中国人?因为辩证法的矛盾思维法是自找麻烦,华人的“矛盾”实际是主观的规定,不是现实中的矛盾。什么“居安思危”、忧患意识,这都是假想的。如老子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把祸福搅在一起,不知道是福是祸。这样,人们的思维就糊涂了。谁也不敢从祸中求福,但是在福中又害怕祸。这就是中国人思维的特点:穷也担忧,富也担忧。中国人总是强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国人认为忧患是欢乐的起点,欢乐也会引起忧患。中国人就是这样自己折磨自己的。相反的东西不一定互为因果。但是,中国人相信,相反的东西恰恰是互为因果的。

希腊人也有辩证法家,但希腊没有被辩证法害苦,这是因为希腊人发明了逻辑学,解除了思维的矛盾。西方人思考“祸福”现象,祸、福是彼此独立的,祸不是福的原因,福也不一定是祸的原因。没有人真正在祸中得福,幸福也不一定要经过祸。这样,原始的辨证思维就被更加精确的逻辑思维取代了。

其实,人类思维的特点,决定了思维只能是静止的、孤立的、片面的、不变的逻辑思维方法。如研究“水”,您根本就不能用自然界的水来作材料,只能使用蒸馏水,尽可能地把所有的杂质去了,制造出一个与大自然隔离的孤立环境来,每次只研究一个因素,把其他因素全部控制起来,这才能求出答案。这就是逻辑学上的“分析法”。一个个因素研究过来后,你再把它们一一组装起来,拼出全面的图景,这就是“综合法”。科学家们认识到,靠“整体思维”是无法深入事物内部的,任何科学研究都只能采用这种“形而上学”的方法。如果你要讲究辩证法那套“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一开头就到海边去研究海水,对其中组分、天气影响、温度等毫不控制;得,那您一辈子也别想知道水的物理性质和化学组成。所以,作为世界观,辩证法只能解释某些个别现像;作为方法论,辩证法毫无用处,完全是废话一堆,没有任何可操作性。顾准说:“‘形而上学’即对自然采取分门别类的、一项一项‘孤立’地深入钻研下去,不仅在世界科学史中是必不可缺的阶段;而且中国人正因为没有这个笨劲,所以,中国有天才,而没有科学上系统的步步前进,不停滞、不倒退的前进。中国人善于综合,都是根据不足的综合。”

迄今为止,人类所有的科学成就都是借助于形而上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取得的。科学的实质就是“逻辑”加“实证”。逻辑学保证了人们在确定性中思考。逻辑要把思维的矛盾排除出去,这样的思考才能是清晰的。思维的清晰、确定是科学产生的前提;因为科学就是清晰和确定的。逻辑是人类唯一可以使用的正确的思维方法,辩证逻辑是错误的思维方法,必须彻底抛弃。辩证法提倡“全面”地看问题,在人类不具备这种能力的情况下只能走向反面。既然不可能全面地看,那就“大道至简”地看。于是,辩证法提供了所谓阴阳“二分法”的简单方法,就是把世间万物都分成矛盾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互相对立、互相统一就造就了这个美妙的世界。比如:中医把人体分成阴阳、虚实、寒热、表里等等许多互相对立的范畴,简单是够简单的了,可是与实际情况相距何止万里?中国传统思维就是“大道至简”,总想一口吃成个大胖子,一开始便从总体上提出本质的观点。中医用“阴阳五行”来“全面整体地”描述人体的各种变化,但是因为缺乏对细节的了解,只能含糊其辞,再借助于想象任意发挥,最后成为纯粹的主观臆测。中医发展了几千年,到现在没有一种医疗方法和中药能通过科学的疗效证明,说明了这种整体主义方法完全失败。形而上学的方法是把医学问题分割成“孤立的、片面的”问题,比如血液循环、消毒、麻醉、天花、狂犬病、心脏病、糖尿病,等等,一个一个地去验证去解决,通过解决个别的问题来最后达到对人体的整体认识。科学医学发展了200年时间就成绩卓著,证明形而上学的方法才是认识世界的正确方法。

现代科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其实就是“形而上学”的方法。牛顿说“不受力的物体就保持匀速或静止”,这就要排除空气阻力、摩擦力和其他的运动形式的影响。科学家总是把某个问题孤立起来,静止地去观察。事实证明,形而上学的方法才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正确方法。辩证法从“亦此亦彼”的角度看问题,在起点上就混淆了事物的概念,是反逻辑、反科学的诡辩法。

四,辩证法是正义的敌人

辩证法在黑白分明的问题上提倡“全面地、发展地”看问题其实就是在偷换概念、转移视线,达到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结果。中国古代辩证法发端于三千年前的《易经》。易经没有逻辑,只有模棱两可的辩证法思维,《周易》强调的是变动不居的不确定性:“圣人设卦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中国人可能是最热衷于变通的民族,也是人类中一支原则性不足,灵活性有余的人种。办事喜欢找熟人,排队喜欢加塞,公事私办,钻制度的空子,缺少公益意识,缺乏正义观念,所有这一切,都与易经有关。

古代哲学家认为:事物终归有一个不变的本质。但现代辩证法连这一点也要否定,恩格斯彻底否定万物演化有一个最终的永恒的本质,他试图用“变的本质”来阐释事物的演化,这是根本性的错误。辩证法信徒说世上没有绝对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既然没有绝对的是非善恶黑白,那就一切无所谓了,都没有本质区别了,一些罪恶就显得“存在即合理”。辩证法最操蛋的地方:对于同一事物,它可以同时支持或反对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没有对错,也得不出任何结果,只看最后谁的“话语权”更大。“辩证法”就是“我说有理就有理”,就是“总是有理,永远有理”,就是“狗皮袜子没反正”,翻过来调过去都正确。这样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放之四海而皆准”。恩格斯说“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类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这样,“恶”被摘帽平反,不断坐大,竟然大摇大摆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于是,魔鬼穿上“皇帝新衣”出笼了。现代诸多暴君都认为天在假他们的“私”以“行其大公”,杀人如麻、冤狱遍地只是为了促进历史的发展,牺牲几亿人是为了赤化,牺牲当下是为了将来幸福,做坏事就理直气壮了。

在能力判断的问题上,形而上学尽量“孤立地、片面地”把问题变成事实判断问题,以便实际操作。比如判断一个人是否胜任某项工作,形而上学的方法通过判断这个人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有需要的文凭,是否有规定的工作经验,是否通过了规定的考试等等来综合判断他是否胜任。辩证法要全面、发展、联系地去看,比如这个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有什么社会关系,这个人以后会不会反党,等等。形而上学给出的是事实判断,是有客观标准的;辩证法的判断是模糊的价值判断,过去、未来的发展变化对这个人的影响谁也说不清楚,可以有多种结论,最后只能由领导、权威说了算。于是普遍出现谁送领导钱多谁上位的情况。

辩证法为老大所爱。因为辩证法可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莫衷一是,最后只能由领袖来拍板,于是就可以由他一个人说了算。1958年10 月髦在武昌东湖客舍与李达谈话,李问:“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是不是蚂蚁?”髦说:这个口号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也有两重性(即“一分为二”性)。一重性是讲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有道理的。另一重性,如果说想到的事都能做到,甚至马上就能做到,那就不科学了。李说:现在不能谈两重性。谈两重性就等于肯定这个口号。两人争了起来。李坚持说: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是无限大的。髦答:在一定条件下无限大(缺乏论据支持)。结果,髦的“辩证法”大跃进变成了大饥荒,饿死无数。李达因此在文革被斗死。所以,顾准说:“中国人是天生的辩证法家,可是辩证法把中国人坑害苦了”(《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第1版,第4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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