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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武汉市长的信--武汉有没有法律

已有 1016 次阅读2018-6-29 14:08 |个人分类:司法|系统分类:家庭生活分享到微信

市长:
我是原戈甲营40号陈王静碗的女儿。陈晓安的妹妹。从16年春节得知我的该继承的房产被侵占后就向你们反映了种种问题。

楚信公证处给假的香港公证书做外包装的公证书,你们要我到香港取证,我听话,办了港澳通行证去取得证明书,证明陈晓安的香港公证收是假的。

我们按法律程序到粮道街派出所报案,不做笔录。不同意报案。要我们到法院起诉,我们经过中院反回区法院因假公证是刑事案件。法院只按民事判决。说民事不管刑事。

判决书按陈晓安说的她只收到100万元,给我5分之1,法院也就给我判了。
判决后,不执行,又叫我们审情强制执行,正在审清中。

本来是国民时期的有雕刻的木质工艺房,室内有井。这是有保护的房产。

陈晓安违反城市规划未来经许可与卖家签订修建楼房《1050平方》被有关部门推倒后不处理修复回原。

陈晓安的儿子多次因欠平安保险的款。欠高利贷地下钱庄的钱。,她都是把我的手机号给债主,叫债主吹我还款。我作为被姐姐侵占房产的受害人就更是雪上加相信霜。

按法律讲,欠高利贷的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还不还也说不到哪去的。但是我的姐姐一家人能与地下钱庄打交道。这是该由社会打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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