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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费视力,看了桑兰给法院的信。发现三个问题:

已有 1664 次阅读2011-9-15 20:21 分享到微信

A)海明的话不属实。

桑没有说“不同意”和保险公司达成的和解。而是说“没看懂”,和“没同意”今后不再找保险公司的麻烦。

评论:弱智就是弱智。她居然以为她可以一方面接受保险公司的报销,一方面什么时候想多要点儿钱就可以再起诉保险公司。她也不想想,保险公司能同意让你敞开来向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嚒。“永不再诉”是和解的不可分割的条件:你要么就拒绝和解,继续诉。要么就拿点儿钱滚蛋再也不能回来。

可惜我的希望落空了:我看了海明的博客,以为桑兰从此就推翻协议不认账要重新起诉保险公司呢。友情提醒一下她的新律师:你们以后让桑兰签字的文件,她随时都可以用‘不懂’的借口不认账。你们看怎么办好吧。

B)桑说黄既不是她丈夫也不是她的未婚夫。

哈哈,妾身未明啊。

C)海明揭露的桑兰警察局证词,狠狠打击了桑黄,伤在脸面,痛到心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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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9-15 23:42
保密协议都没看懂,就开发布会宣布重大胜利,声称”下半生有保障“;
笔录里说是现任男友,现在降级为仅是经纪人,估计服侍不周受罚;
笔录的曝光让桑黄很开心,有了告海明的证据,不仇没赔款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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