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3日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邮寄行政起诉书,状告行政机关对我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应该注册却没有注册,法院与2月6日寄来回执,表明收到诉状。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应该在7日内做出答复。可是,现在已经过了8个工作日了,黄浦区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也没有通知我补正起诉书内容,其工作作风应该改进。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作风,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法院系统。
我国的法院系统和西方国家不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政法委应该督促法院改进工作作风,这不是干预案件的具体审理,而正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之一。我希望上海黄浦区法院尽快给我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