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要求桑兰在30天内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师费,2580美元的其他费用。否则 就有可能在纽约的法庭起诉她。>
请教,如果桑兰不在30天内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师费及2580美元的其他费用,遭海明在纽约的法庭起诉。那么还可按时回中国吗?
To: 青草地 你曾经说:哈哈,真奇怪!怎会如此想法?
你会不会是桑黄的马甲?
To: ooyama 你曾经说:我想现在海明是希望桑兰尽快离开,他好去揽生意。他用这区区两万美元的应付律师费及法庭费大作文章给桑兰看,不过是为了及早摆脱桑兰。
谢谢!
那就不会是海明帮桑兰留在美国的一种计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