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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家人如何从挺桑逐步转变为反桑

已有 2942 次阅读2011-8-7 14:32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本来,俺们真的只是想做看客的,在网络上只看不说,等结果。。。不过这几天实在是被黄海陈的话给炸出水面!

说真的,俺家人也是看了黄健的微博开始转变的,没法挺桑了。。。

我们许多人都是从同情到反感再到彻底反桑的!

有位网友说了这段话,完全表达了俺的心声:小姑娘从小不幸截瘫,同情!听说要站出来讨医药费,为什么不呢?支持!听说被人性侵,愤怒!听说要告性侵,非常支持!听说要告刘谢,刘谢是谁? 开始关注。 老军医路平出现:恶心,开始怀疑桑兰的目的。 黄建不断骂人,开始关注他的博客,发现他是个毫无教养之流。我还从来没见到过用这么脏的话在博客里骂人的人。 桑兰怎么会做他的女友?物以类聚? 对桑兰看法开始转变。又去看了海明的博客,天啊!这样的人居然能做律师?桑兰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啊??然后无意中看了刘国 生的博客,开始关注桑兰案,通过自己的分析,逐渐发现桑的居心不良。海明不断炒作,到最后全部撤诉,只剩刘 谢。而俺们呢,彻底转变!


其实到现在我们还是同情桑兰摔瘫,虽然她像农夫怀里的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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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 个评论)

回复 elba 2011-8-8 16:34
To: 对岸的灯 你曾经说:
一样的心境路程
是啊!大家都是这样转变的。
回复 何哲 2011-8-8 08:03
你说得太对啦!俺也是这样转变过来的。
回复 pollyzixin 2011-8-7 21:58
To: 对岸的灯 你曾经说:
一样的心境路程
同感
回复 pollyzixin 2011-8-7 21:56
To: 大上海 你曾经说:
周立波当然明白自己被算计,这怕是为什么刘谢关博克
周立波本来和桑兰案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莫虎前线认识了“和他一样有名”的刘谢,他会来一句帮人忙也冒风险,尽管这一句很勉强的话。不想,被刘谢写进了博可。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站队”,以周立波上海人的精明,被算计了是极其丢面子的。周立波哑巴吃黄连,心理怕是恨透了刘谢。这不,刘谢立马关闭博克。

现在海明要发传票了,周立波不管接着接不

[代发]Lawandorder:为什么原告无权分配周立波John Does 1-15 “船票”名额?
(Sunday, August 07, 2011. 本人在此之前从没听说过周立波这个名字。本文由艾艾博主发出。)

无论他多么出名,无论原告如何想如何滥用纽约法律及程序,原告无权分配周立波John Does 1-15 “船票”名额。真正原因就一个,那就是周立波是有名有姓,原告必须直接被列为被告起诉,无权使用纽约州针对不知姓名被告起诉的条款。 ( CPLR § 1024. “Unknown parties. A party who is ignorant, in whole or in part, of the name or identity of a person who may properly be made a party, may proceed against such person as an unknown party by designating so such of his name and identity as is known. If the name or remainder of the name becomes known all subsequent proceedings shall be taken under the true name and all prior proceedings shall be deemed amended accordingly.“)

其他相关法律评论。 原告对周立波分配John Doe 名额显示出他们对该纽约法律(CPLR § 1024)的错误理解或不正当的使用和滥用。该条款明确要求一个原告可以起诉不知道姓名的被告(“ignorant, in whole or in part, of the name or identity of a person“), 但该不知名被告是在可以适当作为被告时来起诉(“who may properly be made a party”)。 原告在第一,第二以及现在递交的第三修改诉状中对15个(不管多少)不知姓名被告的指控,都是在第一修改诉状时 ( 2011年5月11日) 和在网上所谓的诽谤言论等相关的指控 (见第一修改诉状46-48 段)。就算原告不知道周的名字,周所谓的诽谤语言不是在网上发表,而且是在诉状之后的事情,因此不符合诉状中对John Doe 的描述 (identification)。

还有,原告对周立波分配John Doe 名额充分显示他们对联邦法院对诉讼管辖权法律的的错误理解或不正当的使用和滥用。周立波和原告都是中国公民,所以如果周便为被告,整个诉状就要被取消。(见 28 U.S.C. § 1332. “Diversity of citizenship; amount in controversy; costs.“)

还有,原告要求周立波主动领取“船票” 的说法极大侵犯了周立波联邦宪法和纽约州宪法赋予给他的人身法律程序上的宪法保护。原告必须按照严格苛刻的法律程序把诉状送倒被告手上 (见CPLR Article 3),不是被告去原告律师办公室去领取官司诉状。原告在法律程序上对周立波已进行了虐待和侮辱(abuse and insult)。

LAW AND ORDER
回复 丢丢 2011-8-7 20:34
To: 大上海 你曾经说:
周立波当然明白自己被算计,这怕是为什么刘谢关博克
周立波本来和桑兰案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莫虎前线认识了“和他一样有名”的刘谢,他会来一句帮人忙也冒风险,尽管这一句很勉强的话。不想,被刘谢写进了博可。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站队”,以周立波上海人的精明,被算计了是极其丢面子的。周立波哑巴吃黄连,心理怕是恨透了刘谢。这不,刘谢立马关闭博克。

现在海明要发传票了,周立波不管接着接不

所谓给周立波发传票,纯粹是用周的名声炒桑案。你还以为真有传票?
回复 磕小粉 2011-8-7 19:55
To: 大上海 你曾经说:
周立波当然明白自己被算计,这怕是为什么刘谢关博克
周立波本来和桑兰案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莫虎前线认识了“和他一样有名”的刘谢,他会来一句帮人忙也冒风险,尽管这一句很勉强的话。不想,被刘谢写进了博可。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站队”,以周立波上海人的精明,被算计了是极其丢面子的。周立波哑巴吃黄连,心理怕是恨透了刘谢。这不,刘谢立马关闭博克。

现在海明要发传票了,周立波不管接着接不

小朋友,你长大点再发言吧。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8-7 19:08
一样的心境路程
回复 五十仙 2011-8-7 16:37
我当初是支持桑兰维权的,只是警告她不要找海明律师
回复 大上海 2011-8-7 16:36
周立波当然明白自己被算计,这怕是为什么刘谢关博克
周立波本来和桑兰案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莫虎前线认识了“和他一样有名”的刘谢,他会来一句帮人忙也冒风险,尽管这一句很勉强的话。不想,被刘谢写进了博可。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站队”,以周立波上海人的精明,被算计了是极其丢面子的。周立波哑巴吃黄连,心理怕是恨透了刘谢。这不,刘谢立马关闭博克。

现在海明要发传票了,周立波不管接着接不着,他“被站队”的身分怎么样都被强化。就算刘谢慷慨承担一切律师费,反正如果接案也是莫虎代理,周立波就满意了吗?没门!周立波恨哪,你个刘谢老大不小,跟我周立波和干?犯的着为你们招惹桑兰?我周立波走哪不是身边美女如云?来纽约要你们老头老太陪吃喝?见鬼了!
回复 春风沂水 2011-8-7 15:42
谁说不是呢?特别是看了中文网采访他们的视频后,更厌恶的无以复加。
回复 folk3 2011-8-7 14:54
有注意到这件事的网民们,几乎都是像博主一样的心境...
该顶上去!口口相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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