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长沙-黄平国维权博客 //www.sinovision.net/?1978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捍卫合法权益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职业打假人”首度现身厦门 行为惹争议

已有 4163 次阅读2011-5-21 11:18 |个人分类:维权篇|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职业打假人”首度现身厦门 行为惹争议_图1-1

“职业打假人”终于把“打假业务”渗透到了厦门。经过两个多月、约20万元的“购物取证”,活跃在厦门的“职业打假人”张铁牛,向三个执法部门一口气举报了90起涉嫌“价格欺诈”、“商标侵权”以及“药店销售食品宣传主治功能”等多类案件,在要求退还货款的同时,索赔最高10倍的补偿,一时间,厦门商家人人自危。

      导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种“依靠打假赚钱”的“职业打假”行为,在让消费者免受蒙骗的同时,也让相关执法部门百般无奈。

取证 他两个月购物20万元

从3月份起,张铁牛开始奔波于厦门的家乐福、乐购、好又多、屈臣氏、东百等卖场、超市以及一些药店,他所到之处就做一件事:专挑商家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商品大肆采购。

在家乐福,张铁牛买了约2万元的商品,在好又多富山店和聚祥广场店,他也买了3万多元的商品,此外,他又在其它超市和药店买了约15万元的商品。

张铁牛把此次选购的商品归为三大类,可能涉嫌“价格欺诈”的约10余万元,可能涉嫌“商标侵权”的约5-6万元,可能涉嫌“药店销售食品宣传主治功能”的约3万多元。

张铁牛告诉导报记者,他把目标大部分锁定在外资卖场,因为凭经验,以家乐福和乐购为首的外资卖场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最多,很多“商业欺诈”模式都是他们引起来的。

     

投诉 要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接下来,根据上述三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张铁牛分别向厦门的物价、工商和药监部门作了举报。其中投诉到物价部门17起,工商部门35起,药监部门38起。

同时,张铁牛请求:对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并对投诉人依法给予奖励,责令被投诉人除退还货款外并赔偿投诉人损失。

第三步,张铁牛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采取了进一步行动:将12起未被执法部门受理的案件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款并提出赔偿请求。

昨日,相关执法部门的两位经办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其中有9起已经被法院立案。

模式 跨省合作打假赚钱

其实,早在2008年,厦门工商部门就曾接到过张铁牛的类似投诉,只不过当时他是单打独斗。“2008年刚涉足‘职业打假’时,收获不大。”张铁牛坦言。

而最近,这位来自内蒙古的“职业打假人”,与省外几个知名的 “职业打假人”联手,其中包括在天津的黄志宏和在武汉的林枫,开始在厦门“职业打假”。

“现在,我和黄、林算是合作关系,比如在12起上诉到法院的案件中,有几起就是黄志宏的。”张铁牛说,目前他住在厦门,但常在厦门、武汉、天津等地奔走,因为这几个地方都有他们合作的案子。他坦言,“职业打假”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商家索赔所得和执法部门的奖励。

“根据我国《消保法》规定,商业欺诈行为商家必须‘退一赔一’,药店存在销售食品宣传主治功能违法行为的,如果是屡犯,则必须依法支付10倍赔偿,此外,商家因为他的举报受到执法部门处罚的,还可以拿到处罚金额的5%作为举报奖励。”张铁牛称这是他收入的主要依据。

说法 “职业打假”褒贬不一

张铁牛的 “职业打假”行为,引来了不少非议。

近日,厦门几个受理了张铁牛投诉案件的执法部门,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职业打假”对规范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些商家的违法行为确实应该受到查处。然而,利益驱使,“职业打假”实际上是在“滥用法律”,是“打着公益维权的口号谋一己私利”。

思明工商局副局长李安善表示,在接到张铁牛的举报后,局里的公平交易科和投诉科全员都被调动起来,忙得不可开交,调查的结果有对有错,商家确实违法的,工商部门义不容辞就要对其作出处罚,但也有些案子被明显夸大,或者根本不存在违法行为。

有一家执法部门的经办人员更是义愤填膺:“职业打假人”打个电话就可以让你跑断腿,你依法“不予受理”,他可以打市长热线,或花50元要法院立案,你只能按着他的意思办。

“既然是违法,就要追究商家的责任,又怎么可以通过花钱的方式调解?”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生存模式,上述执法人员十分不解。

不过,厦门药监局的一位人士则认为,如果商家自己本身不存在违法行为,“职业打假”也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了。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