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喜乐花园 //www.sinovision.net/?3453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我行我素,此生无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中、美两国对"特工"身份的不同理解

热度 29已有 36034 次阅读2015-8-20 00:25 | 猎狐, 特工, 令完成 分享到微信

几天前,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政府对中国公安部“特工”在美国追逃中国贪官的行动表示不满,对中国政府提出了警告, 《华尔街日报》进一步报道了中国“特工”在美国活动的一些具体情况。对此,中国《环球时报》表达了对《纽约时报》的不满,认为该报把中方工作人员称为“特工”,是在“大搅和”(点击这里)。

什么叫“特工”?在美国,“特工”或“特务”的含义就是“负有特殊任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我接触过美国FBI特工,30年前我曾经受聘于美国某军工企业,协助该公司开发中国业务,两名FBI特工曾经来我家进行调查,他们在问话前出示名片,表明身份,名片上印有FBI标记,其职务头衔就是Special Agent,他们的工作方式也很彬彬有礼,并不使人感觉他们有敌意或自己被审问。我向他们讲明,我只是商务人员,不接触任何技术机密,他们表示满意后离去,后来再也没有出现。

这种调查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秘密的,例如我开车到中国驻联合国军参团住址参加宴会,汽车上明明放置了代表团发给的“停车证”,但是宴会结束后发现汽车因“非法停车”被拖走,我怀疑我的汽车被检查了,而且还可能被安装了窃听器,但是我并不在乎。

在中国,“特工”就是“特务”,“特务”就是“坏蛋”,他们手段阴险,面目可憎,这就是一般人根据“反特”电影中的勾画所形成的概念。在我记忆所及,中国政府似乎从来没有承认过“特工”的存在。因此当《纽约时报》把中国政府的反贪工作人员称为政府“特工”后,《环球日报》坐不住了。中国外交部的反应就比较实事求是,外交部发言人在答复记者提问时,并没有否认“中国追赃追逃执法人员在美秘密行动”的存在,只是希望有关方面对此“客观看待”(点击这里)。

仔细阅读《华尔街日报》有关中方追逃人员对“令完成案”的追踪调查过程(点击这里), 可以看出,不仅中方在追踪,美方也在追踪,但是中方人员的行为有以下“技术性缺陷”:(1)这些追逃工作人员没有明确的工作证明,就连名片都没有,在进行调查问话时,甚至拒绝表明自己的姓名和工作单位;(2)他们在开展工作之前,很可能没有向美国政府打招呼或登记备案,也不是配合美方人员调查,而是私自独立活动,与他们的“旅游”或“商务”签证身份不符;(3)他们在调查过程中为了获得所需的信息,可能采用了高压手段,或使用了“威胁”或“恐吓”的语言......这种工作方式,使得美国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无礼干扰,自然引起反感,有些人可能向美国政府举报,引起美国政府的注意和反应。

去年7月,一对外籍夫妇受某大药厂委托在中国进行调查而被捕判刑,根据上海法院的判决,他们触犯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点击这里)。 美国法律是否也有这种规定,中方人员应该搞搞清楚。中方在美国追逃的调查对象,很可能是美国“永久居民”(绿卡人士)或美国公民,例如《华尔街日报》报道中的那位被中方人员调查的袁姓(Tommy Yuan)补习老师,他们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即便是令完成本人,也不在“红色通缉令”100人名单以内,他究竟触犯了中国的什么法律?中方人员凭什么到美国对他进行调查?这些问题并不明确。前些日子,就连《中文网》小编也凑热闹说要去加州Loomis调查令完成的豪宅呢。

“私家侦探社”在美国是合法的,很多政府档案是公开的,要调查一个人,对于专业人员来说不是难事。我曾经向李昌钰提建议,建议他在美国开私家侦探社,协助中国追查贪官。虽然他没有采纳,我至今仍然认为这个建议值得考虑。如果美国政府不肯积极协助中方追逃,中方可以委托这些在美国合法存在并熟悉美国情况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也许好过自己直接出面。

美国私家侦探社有一种服务项目叫做Skip Tracing,专门代客寻找一些故意躲藏起来的人。委托私家侦探提供服务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未必需要政府出面。债主寻找欠债人,情妇寻找情夫......都很正常。中国政府不差钱,放着这么多合法的专业调查人员不用,自己抛头露面出洋相,何必呢?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1

鲜花
10

握手
3

雷人
3

路过
4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2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45 个评论)

回复 mgzww999 2015-8-20 07:19
"我曾经向李昌钰提建议,建议他在美国开私家侦探社,协助中国追查贪官",爱国、发财、开拓政府权力寻租的国际市场,一举三得,真是大大的高招!

私人侦探听说过,但是一个政府在其它国家用私人侦探,调查本国或者它国公民却是前所未闻,只有在"万众创新"的国度里才有人想的出来。在美国成立专门为另外一个国家政府服务的私人侦探,简直就成了一个公开的而且盈利的间谍机构。私人侦探合法,但是不表明私人侦探什么都可以做。如果成立一个这样的机构,可能调查别人还没开始,就成了CIA的调查对象了。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这样的机构无异于检察院和中纪委的分支机构,而且是私人赚钱的准国家机构。这个机构的调查对象一定是华人,一定是中国政府指定的对象,如果成立这样一个机构,无异在华人社区制造恐怖。
回复 samfbh 2015-8-20 06:03
两个体制的差异,可能误解了,沟通也是尊重!
回复 linton 2015-8-20 03:52
“私家侦探社”的提议具有可行性,合理合法,又不触犯所在国,可天朝官员可能以为这又是内政,出了门在别人地盘还想当土皇上。
记得当年以色列特工跑到阿根廷抓捕艾希曼,也让阿根廷政府大为恼火,有失体统,但小国又能怎样,可美国就不同了,得讲究点方式方法。
回复 别梦依稀 2015-8-20 01:31
我国政府官员从来就没有过法治思维,在国内偷偷摸摸,横行霸道贯了,如今在美国才知道这套不灵了
回复 别梦依稀 2015-8-20 01:31
我国政府官员从来就没有过法治思维,在国内偷偷摸摸,横行霸道贯了,如今在美国才知道这套不灵了
123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